Re: [新聞] 3歲男童遭比特犬撕咬亡…傷勢曝光!小身軀「胸腔到肚臍全扯開」

看板Gossiping作者 (火星人當研究生)時間2年前 (2021/12/04 01:46), 編輯推噓-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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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 引述《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之銘言: : : ※ 引述《BleedWang ()》之銘言: : : 真是垃圾言論 : : : 3歲男童衝入漢光演習F-16炸射靶場 : : : 自己去思考就好 有些地方不該去就是不該去 : : : 去了生死自己負責 : : : 不是3歲男童 四個字開下去 : : : 就可以無敵金身 理盲濫情 : : 不要自己當個法盲,還跳出來幫垃圾狗主護航。 : 我本來也覺得狗主人要負責 : 但越想越不對勁 : 把狗換成魚塭好了 : 三歲小孩在無人看守且門關好的魚塭旁 : 發現了個狗洞而鑽進去 : 結果掉進去淹死了 : 請問魚塭主人是否要負責? 照樣要依過失殺人起訴!!! https://reurl.cc/NZe1Mk “自由時報99年12月15日報導:國中生魚池溺斃 池主判3月” 剩下的自己看文章下面的法律分析。 : 我們再把魚塭改成牧場 : 小孩被馬或是牛踢死了 : 請問牧場主人是否要負責? https://disp.cc/b/163-cxIm “擎天崗牛隻撞死婦人 陽管處判賠396萬餘元” 野牛沒有主人,所以沒有可以起訴過失傷害的對象, 但是牛撞死人的地方,連那個地方的管理人都要賠錢 : 有時想想 有罪無罪其實看你遇到什麼樣的法官 如果你上法院時,記得到時要當著法官的面這樣嗆他。 : 看看那個神經病殺警案 不也是無罪跟判重刑一唸之間嗎? : 一個信他神經病 一個不信 如此而已 -- 亂餵流浪狗的人其實和渣男沒什麼兩樣 一個是讓狗以為自己是有主人的狗,一個是讓人以為感情有了歸宿 但都只是做半套不想完全負責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15.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8553600.A.D5C.html

12/04 01:58, 2年前 , 1F
鄉民就是這樣 覺得人命不重要 蠢的人溺
12/04 01:58, 1F

12/04 01:58, 2年前 , 2F
死被狗咬死都是剛好
12/04 01:58, 2F

12/04 02:13, 2年前 , 3F
情理法的台灣 可悲
12/04 02:13, 3F

12/04 10:26, 2年前 , 4F
台灣法律真是可悲
12/04 10:26, 4F

12/04 12:29, 2年前 , 5F
殺人一定是故意 沒有過失殺人
12/04 12:29, 5F

12/04 13:18, 2年前 , 6F
私人空間跟開放空間可以類比喔
12/04 13:18,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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