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限縮民眾檢舉的真相 (發錢)已回收
原文吃光。
我突然有個想法。
就是說,雖然那些狗官、利委,都在想方設法限縮我們檢舉交通違規的案件,
好叫臺灣的交通更亂!
但是,我們仍就可以持續檢舉、持續短時間檢舉同一個車同樣的違規。
反正,是累警察。因為他們還要花時間判定是否同一車輛、同一罰則、
是否限定時間內相同的違規行為。
雖然上述問題可以透過電腦系統處理,可以省去警方時間。
但是,你可以把違規條款換掉,這樣系統就不會阻擋,然後必須警方介入
人爲判斷,一樣造成警方人力吃重。
為什麼我要這樣建議?我們就是要突顯一件事。
警方人力本來就不夠,不是因爲開放民眾檢舉才不夠的。
政府就是必須大大增加警力來管理交通秩序,並且要將罰款收入
用在交通教育、改善道路設計,而不是發給地方政府任由地方政府揮霍浪費!
然後交通秩序仍舊沒有任何一點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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