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情侶遭警方臨檢「拍打」搜出毒品 法官認定違法搜索當庭釋放

看板Gossiping作者 (orz)時間2年前 (2021/11/09 11:32), 編輯推噓6(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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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cou (已哭)》之銘言: : 公視新聞網/社會 : 陳冠勳 陳立峰/台北報導 發佈時間:2021-11-08 19:51 更新時間:2021-11-08 20:39 : 情侶遭警方臨檢「拍打」搜出毒品 法官認定違法搜索當庭釋放 : 台北市保安大隊員警前天在信義區執行酒測路檢,攔下一輛計程車,後方情侶遭到盤查, : 被發現持有刀械、毒品和大筆現金,依法將人逮捕。不過兩人偵訊時聲請提審,法官在勘 : 驗密錄器後,認定警方以拍打的方式找出毒品,已經違法搜索,當庭將人釋放,成為罕見 : 案例。 : 員警6日凌晨執行酒測臨檢,攔下一輛計程車盤查,沒有酒駕,反倒發現後座情侶持有刀 : 械和毒品。 酒測臨檢查計程車順便查乘客身分? : 保安警察大隊第五中隊中隊長林德明說明,「我們同仁有碰觸到,疑似他認為應該是刀械 : ,所以我們進一步要求他提供他隨身的物品,進而發現毒品。」 另一篇新聞的說法 台北市保安大隊指出,執勤員警當時請在Uber後座的男乘客下車核對身分資料,目視發現 褲袋露出刀柄, (中略) 法官勘驗員警密錄器後,發現員警請男乘客下車後,並非目視獲得男子攜帶刀械的資訊, 而是動手拍打、深入褲袋才查獲刀械, : 警方表示,發現男方腰際藏有不明物品,依過往經驗要求下車盤查,進一步拍打檢查,不 : 但找到摺疊刀,背包還搜出K他命和大筆現金,當場逮捕移送。但偵訊時,這對情侶聲請 : 提審,結果台北地院審理後,員警拍打動作,被法官認定執法有瑕疵,聲請人當庭釋回。 :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珮禎解釋,「法官認為說,要把手伸進去口袋或者拍打口袋,這樣的 : 作法應該還不該當說,有明顯的事實知道他已經攜帶刀械,所以他後來的搜索就是違法的 : ,取得毒品的部分也是違法的。」 聰明的會用話術讓你自己打開背包 請你自己打開背包給他看看 你可以拒絕但他沒義務告訴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39.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6428753.A.466.html

11/09 11:33, 2年前 , 1F
然後他還會暗示你說不然你妨礙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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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話 讓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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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1:34, 2年前 , 3F
只能暗示,不能明說,說的就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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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1:35, 2年前 , 4F
基本上就是亂槍打鳥,有打到送辦,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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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放人,所以看到有一個人被法辦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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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1:35, 2年前 , 6F
,後面有多少無辜民眾被臨檢根本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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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1:37, 2年前 , 7F
有績效 能騙就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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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差沒有請你自願同意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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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1:47, 2年前 , 9F
拒絕就帶你回警局,不要以為每個人都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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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1:47, 2年前 , 10F
化部長可以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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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1:48, 2年前 , 11F
帶回警局幾小時這招超好用 連律師也吃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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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1:57, 2年前 , 12F
你拒絕就說別人都同意就你拒絕,所以你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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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1:59, 2年前 , 13F
可疑,不讓你走在那邊魯小小,然後找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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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1:59, 2年前 , 14F
機抓狂說你妨害公務,就用強制力把你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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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2:01, 2年前 , 15F
然後告上去,我們的司法制度會說這個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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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2:02, 2年前 , 16F
雖然行為違法,不過因為他不懂法條算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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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2:03, 2年前 , 17F
失,所以檢察官不起訴 法官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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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2:53, 2年前 ,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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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4:13, 2年前 , 19F
目視有刀械這才是警職法合理盤查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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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4:14, 2年前 , 20F
據但警員懂法的太少學長怎麼教就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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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4:14, 2年前 , 21F
亂槍打鳥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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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4:17, 2年前 , 22F
所以警民關係會越來越緊張不是沒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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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4:17, 2年前 , 23F
的警還是學長教那套民自我權益要求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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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4:17, 2年前 , 24F
高越不會配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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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4:19, 2年前 , 25F
警:不配合?難道你是賊?然後就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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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4:19, 2年前 , 26F
演那些濫用公權力新聞了
11/09 14:19, 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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