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Toyz涉賣二級毒品 院檢認知不同!無期徒刑恐變只關2年

看板Gossiping作者 (月夜)時間2年前 (2021/09/30 18:53), 編輯推噓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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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CSHK (八卦版浪人47之28)》之銘言: : ※ 引述《joshua0606 (joshua0606)》之銘言: : : 這個是去年新的釋字792而已 : : 大意就是把販毒既遂的時點確立 : : 從原本的意圖營利而購入到現在的銷售賣出 : : 依罪刑法定的觀點本來就是後者比較合理 : : 那依toyz的案件而言 : : 目前已知的就是他手上有很多貨 : : 意圖上說是自用已經不可能只能是販賣 : : 那你要說他販賣既遂就要證明有賣出的證據 : : 如果找不到證據就只能判未遂 : : 不然要未遂的規定幹嘛 : 我猜啦 : 兩百顆說自用太牽強 : 說販賣也沒事證,目前證據只能是未遂 : 那如果他說要買來送人呢? : 以他花錢的狀況來說,70萬的貨拿來送朋友也不是不可能 : 又不是單送一個人70萬的貨,是各個朋友加起來70萬 : 那就沒有販賣變成持有 : 至於持有的罪嘛.... : 至少是躲不掉了 我好奇昨天半夜左右才被聲押獲准 今天就可以問到審理案件的法官? 這麼快簽就抽好了? 還這麼快記者就知道是那三位法官審理了? 會不會記者從頭到尾問的只是羈押庭的法官? 那這樣也沒用因為日後也不能審理此案 個人看法 下游自白證明力50% 算人證 家裡被搜出200顆算物證 人證+物證合起來 證明你之前有賣 應該有超過80%的證明力 可以了 夠判既遂了 因為除非攝影機拍到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不然哪個案子有100%證明力的? 人證+物證 ok的 另外 這200顆未遂的 只要認定你之前有賣過既遂 被搜到的這200顆未遂的罪也不重要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201.1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2999239.A.849.html

09/30 18:55, 2年前 , 1F
很明顯就是羈押庭啊==
09/30 18:55, 1F

09/30 18:55, 2年前 , 2F
你是相關行業的人.....
09/30 18:55, 2F

09/30 18:56, 2年前 , 3F
一樓你表情符號用錯了=.=改一下
09/30 18:56, 3F

09/30 18:56, 2年前 , 4F
他也沒說是審理的法官
09/30 18:56, 4F

09/30 18:57, 2年前 , 5F
就只有開羈押 說啥都沒參考價值
09/30 18:57, 5F

09/30 19:00, 2年前 , 6F
統神哭暈在螢幕前
09/30 19:00, 6F

09/30 19:20, 2年前 , 7F
颱風天屯菜200噸也是自己吃 不是菜蟲?
09/30 19:20,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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