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視法大修正!政府可指定公廣董事長 學者憂「政治黑手」
※ 引述《waynedd (加西莫多)》之銘言:
: 簡單說,降低董事人數這是支持的,因為當初國民黨就是為了控制董事會,
: 因此將董事人數增加,但是第二點跟第三點我個人是反對的。
: 公視是一個需要社會有高度共識的人擔任董事,如果降低同意門檻會造成只
: 要有三分之二國會席次的政黨,就可以控制公視,這對於公視的發展非常的
: 不健康。
: 第三點公視董事長要誰幹嘛需要行政院指定?董事之間互選即可,指定的某
: 一個董事為董事長,在審查委員會的時候不就有非過不可的壓力嗎?如果審
: 查被刷掉,那跟沒指定不就沒兩樣?所以何必須要事先指定?
只有一個理由阿
避免董事長被多數董事箝制
透過立院通過的董事
很有可能僅只有一兩名是執政黨的
其餘都是公正人士
以至於無法選出執政黨屬意的人選
進而推動執政黨交辦的宣傳內容
所以直接把董事選董事長的機制移除
超越各種公司組織民間團體基金會的法
以後所有政府持股的公司行庫還裝啥呢
開啥董事會呢根本浪費時間體力 和開會出席費
直接修改公司法
只要政府持股超過20%的公司
一律由政府指派董事長 不須透過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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