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捐款專戶的真相,可批判,別造謠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pipsqueak002 (耶! 好運還沒走~)時間3年前 (2021/04/07 10:40)推噓4(4推 0噓 7→)留言11則, 11人參與討論串38/43 (看更多)
我想主要應該是這段:
https://imgur.com/V6plqpb
經該部查核發現該府觀光局辦理 106 年泰國市場
推廣行銷計畫,因公出國參加推廣活動,實際行程
均上午進行赴當地景點參觀,下午始赴觀光推廣會
參與活動,與預定計畫行程存有差異,核與推廣高
雄觀光之出國目的未盡相符等缺失,函請該局注意
檢討改善在案。
也就是說,原推廣活動的行程,實際發現是早上先去當地景點參觀,
下午才去觀光推廣會。與原訂計畫不符合,因此被提出檢討改善。
所以原PO無意間反而證明了韓粉講的是對的? 這不好吧....
而且其實此份PDF檔案,下面還列了一堆有爭議的事項提出檢討,
原PO是真的來護航的嗎? 我感覺實際真的狠狠踩了當時的高雄市政府耶..
你看這段:
https://imgur.com/undefined
高雄市政府受讓受災者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後,委任律
師提起民事訴訟,向應負賠償責任者請求賠償,其委
任律師之酬金以善款支應,是否與法理相符已有可
議,竟無視請求權金額多寡,即使個案求償金額未達
1萬元,甚至僅數百元,仍以每案1萬元之酬金委任律
師進行民事訴訟,於一審判決後,對求償金額未達8
千元者,再以約8千元之律師酬金提起上訴,是否妥
適,亦遭質疑。另,以「代位求償」之名稱說明「請
求權讓與」,除不夠精準外,致招物議,引起災民對
政府之不信任感,亦有未當。
就求償金額只有數百元,市政府仍然以每案一萬來委任律師進行訴訟,
不成比例。底下有很多細節列舉不成比例的例子。
還有像是把捐款撥給文化局做紀念裝置藝術等等,
我以為捐款是要提供給受害者家屬,不會因為醫療喪葬費用陷入困境,
裝置藝術這種東西,好像可以政府自己撥款來做,
但不知道是否有符合款項用途就是了,我還沒去看法規不敢說。
底下另外還有珠寶公會的捐款金額與實際支票金額不相符之類的疏失,
大家有空自己進去細看,會發現其實被糾舉出檢討的問題還挺多的。
※ 引述《ckk007 (~_~")》之銘言:
: ※ 引述《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之銘言:
: : 阿肥我是執業社工師,真心覺得社會可以有多元聲音,可以批判可以討論
: : 但無誤的臆測、造謠、以及運用似是而非的言論帶風向真的非常非常不可取
: : 問題:為什麼拿捐款出國考察?
: : 答案:沒有這件事
: : 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s=17207
: : 真相: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只有在案由上提到觀光行銷這件事,內容完全沒提到出國
: : 主張說拿氣爆捐款出國的只有韓粉跟陳麗娜議員,但沒舉出證據
: : 市府也澄清只有出國行銷觀光,沒有將捐款使用於公務支出
: : 但洗版鄉民不相信,持續洗版中
: 這原po社工師的標題說可批判勿造謠還寫一大長篇道理
: 結果給了一個網址 說真相是監察院調查報告沒提到出國
: 但明明網址PDF裡面第17頁明明就寫著
: 嗣經該局109年2月7日函復略以:運用氣爆經費前往國外辦理推廣會期間...
: 請問一下啊 這樣算不算是自己已經造謠 運用似是而非言論帶風向 真的非常不可取?
: 還是賭人家都寫那麼長了 不會去看裡面pdf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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