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捐款專戶的真相,可批判,別造謠

看板Gossiping作者 (天線寶寶出來玩)時間3年前 (2021/04/07 01:12), 3年前編輯推噓2(2010)
留言12則, 5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8/43 (看更多)
※ 引述《alpac (自動語言處理顧問委員會)》之銘言: : ,其中這個代位求償更是非常有爭議,因為高雄市政府到處去收購這個債權,就像討債 : 是空白的,「各位知道討債集團是這個樣子,我A委託B討債公司去要錢,要到100萬的 : 分50萬,一旦金額空白有很大風險,譬如債權人想要回一百萬,討債的找到債主,債主 : 我只有70萬,我40萬給你,你說你只討到30萬,這30萬還五五對分,債權人只討回15萬 : 但他不知道討債人和債主已勾結。」 沒錯沒錯 就算先不管他是公親還事主 在代位求償的情況之下 債權人就變成高雄市政府了 也就是說,高雄市政府去向廠商求償 總共分六案,打到高院二審 算他十二個案子,律師費六千五百多萬 算六千萬就好 也就是說一個案子要五百萬律師費 我去爬了一下當時的說法 解釋是說一個案子裡面大概有五百個小案 等於一個案子收一萬,很便宜 但是我幹你老師咧,現在是市府在求償 又不是受災戶自己求償,每個人要自己出律師費 這擺明就在圖利,還可以講的這麼理直氣壯 高雄的公務員喔?真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20.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7729125.A.0D7.html

04/07 01:16, 3年前 , 1F
所以到底是哪些案 最後判決是怎樣
04/07 01:16, 1F
我不知道細節有哪些案子 我也不知道判決結果如何 但那不重要,因為律師費不管怎樣都要付

04/07 01:23, 3年前 , 2F
判決就是市府責任最大啊
04/07 01:23, 2F

04/07 01:24, 3年前 , 3F
然後這個也有被糾正 因為有求償400的他也算1萬律師費
04/07 01:24, 3F

04/07 01:25, 3年前 , 4F
那只有一案吧 還有其他分案 這些都有判決結果了嗎 還是
04/07 01:25, 4F

04/07 01:25, 3年前 , 5F
都他們自己說有多少案
04/07 01:25, 5F
啊這當時新聞上都有寫啊 案子的數量也是市府自己出來說的

04/07 01:26, 3年前 , 6F
而且判市府責任這案 是這些律師打的嗎 感覺不像
04/07 01:26, 6F
不同案子 ※ 編輯: andyhahaha (223.136.220.89 臺灣), 04/07/2021 01:28:19

04/07 01:28, 3年前 , 7F
當年就酸過了 這東西早蓋棺論定了吧 超明顯的
04/07 01:28, 7F
啊首篇還理直氣壯的拿出來講 很自傲呢!!

04/07 01:28, 3年前 , 8F
而且還有爆料過律師的身分 根本就...
04/07 01:28, 8F
※ 編輯: andyhahaha (223.136.220.89 臺灣), 04/07/2021 01:29:39

04/07 03:47, 3年前 , 9F
打官司律師費捐款出? 事主之一還能靠捐款打官司爭取減責
04/07 03:47, 9F

04/07 03:48, 3年前 , 10F
0責任不就好笑了 雖然本身就是笑話了
04/07 03:48, 10F

04/07 04:58, 3年前 , 11F
國家很窮才募款!乞丐沒錢才會伸手跟人要。
04/07 04:58, 11F

04/07 04:59, 3年前 , 12F
這次政府跟受害者都是乞丐嗎?車禍募什麼款?
04/07 04:59,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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