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QAQ 被查水表了已回收
: 沉澱了好幾天 終於繳完了罰單
: 我被吉還要繳罰單QAQ
: 乳蹄 我被我們民進黨新世代的領袖
: 未來的新北市長吳秉叡大委員 吉了
: 扯的是 如下面的貼文連結我只不過是針對聯合報的報導進行評述
: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11904365.A.EAD.html
: 而且所有的質疑都是使用疑問句 如果吳大委員覺得自己是清白的 為何不先告聯合報與報
: 導的記者
: 反而來箝制我們升斗小民的言論自由 攸關全體國人的健康 聯合報報導中價差又如此巨大
: 這麼大的公共議題 問問都不行???????????
稍微看一下原文
基本上就是 "公堂之上假設一下"
而且在問之前也有寫說 「如果報導屬實 請問」
感覺好像都沒什麼問題
但是你請問的四點裡面
先問立委為什麼要當仲介
然後問價差被誰拿走了
再質疑中國品質(有需要質疑?)
最後罵賺這種錢很人渣
你是根據聯合報的內容,認為吳大立委就是仲介
變相罵人家是人渣,而且還指名道姓
這樣人家告你妨礙名譽好像也不意外就是了
(應該是針對罵人渣這個部分吧)
(前面都講名字了,應該不算是對號入座)
新聞的報導內容,基本上就是用 "據了解" 的消息
然後根據他們了解的資訊去訪問吳大立委
只是吳大立委用「不記得」、「沒印象」
來否認自己當過仲介
報導裡面從頭到尾都沒有認定吳大立委是仲介
然而立委也否認當過仲介
當五樓噓你「所以你要不要先證明報導屬實?」的時候
你回說....
「報導如果不屬實 吳大委員會說忘記了??????????」
你都這樣講了
那就表示你不是 "假設" 吳大立委是仲介
而是 "認定" 吳大立委是仲介
(已經不是公堂之上假設一下了)
你參考的報導裡面
也沒有認定說人家就是仲介,也沒罵人家
那麼你要人家拿什麼去告媒體?
但是你根據你的參考的報導內容
認定人家是仲介
然後還說賺這種錢.....「幹 這要多人渣」
這樣人家當然是告你妨礙名譽啊......
: 誠如那一天費鴻泰質詢陳時中有關疫苗採購的問題 費鴻泰要陳時中提告以證明自己的清
: 白 陳部長說我的清譽自有社會公評 不用提告來證明 陳部長的回答與吳大委員相比
: 兩者氣度天差地遠
被告了,就拿別人不提告當例子
說別人的氣度跟吳大立委差很多......
部長他沒有被罵人渣吧?
是要怎麼告別人妨礙名譽?
: 因此在這裡要特別提醒鄉民
: 如果不想到警政署與偵查人員泡茶
: 到台北地檢署觀光一日遊
: 請注意台灣有個跟習大大一樣禁評的人物 就是我們的吳秉叡大委員 鄉民如果不想被吉
: 看到吳秉叡三個字請務必小心
: 不過我要說 我這人吃軟不吃硬 為人很機八 如果順利獲得法院認證不起訴 我一定提告你
: 吳大立委誣告
: 如果不幸被起訴 別說打到高院 打到釋憲我都跟你打
: 最後不免俗地發表不自殺聲明 順便發P幣祈求平安
: 請鄉民幫推 goldsingle 不自殺 好人一世平安
: 每推100P 發200推
: 感謝鄉民提醒 我也很清楚誣告罪起訴機率很低啦 但是他讓我跑法院 我就以彼之道
: 還失彼身
: 再來繳罰單是繳ptt的罰單啦 請大家注意 如果你被告 站方會開罰單 禁止發文幾天
: 但感覺是挺不公平的
: 最後 我要強調我是817 別叫我4% 自從柯P講反送中小波浪之後 我就不是4%了
最後想要強調這個我是覺得沒什麼意思啦
是想要表達你現在跟吳大立委是自己人嗎?都是817?
自己人不應該對付自己人嗎?
我是覺得這個跟是不是自己人沒什麼關係啦
你都罵人家人渣了,告一下妨礙名譽好像也不意外
"人渣" 應該不算可受公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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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非聖賢,GY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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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5131654.A.8C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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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兩件事情
吳大立委提告妨礙名譽應該不是原PO認定仲介的部分
而是提告原PO罵人家人渣的部分吧
但是感覺原PO是把他混在一起看
混在一起看如果告不成的話
立委就會被某些人說成 "法院認證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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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罵本身不算可受公評的部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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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碼歸一碼,苓膏龜苓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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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除了針對事情評論之外
還罵別人人渣
我覺得 "人渣"才是提告的主要原因
跟原PO評論的內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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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怕鄉民起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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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份應該很多人都有備份啦,沒差我這篇
至於法學素養好不好,這我就不清楚了
※ 編輯: GYda (223.136.21.245 臺灣), 03/07/2021 23: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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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事不罵人的話,前面就不應該指名道姓了
指名道姓之後要解釋說只是罵事??
這個可能就比較不容易說過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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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綱到政府官員欺負鄉民
塑造出這種對立的話,鄉民相對比較有可能挺鄉民
不挺的還可以說人家是817之類的
雖然原PO在最後面說自己是817.....
※ 編輯: GYda (223.136.21.245 臺灣), 03/08/2021 00: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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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啦,反正這種基本上都是自稱
就像很多人會說自己是精×5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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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看起來....不知道原PO有沒有辦法舉證
舉證吳大立委真的做這種事情?
如果要拿他參考的報導來舉證的話,感覺有難度
畢竟報導也沒這樣認定
報導是有收到相關消息去訪問立委是否屬實
立委也沒有承認有做過,算是變相否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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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是亂講話被告,是亂罵人被告
※ 編輯: GYda (223.136.21.245 臺灣), 03/08/2021 0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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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告不是為了錢
而是為了出一口氣之類的
※ 編輯: GYda (223.136.21.245 臺灣), 03/08/2021 00: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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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還是很nice的
這邊也不算是什麼主要的戰場
※ 編輯: GYda (223.136.21.245 臺灣), 03/08/2021 00: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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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繼續他的言論自由,沒人阻止他發表言論
只是別人也有捍衛自己名譽的權利
所以提告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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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Yda (223.136.21.245 臺灣), 03/08/2021 05: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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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認定對方有做這種事情
然後說做這種事情的人很人渣
這樣不就變相說對方是人渣嗎?
可能每個人解讀不太一樣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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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政府沒關係吧?
還是說只要執政的話......
被罵就不能擁有捍衛自己名譽的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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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覺得執政者被罵就不能提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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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些人覺得被人罵人渣不是妨礙名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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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討拍,企圖把這個事情變成官員亂告鄉民
感覺很像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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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4不4%沒關係啊
更何況他都說他是817了
他開心也可以自稱是1450、9.25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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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爽......我是覺得還好
挺想看後續倒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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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跟風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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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還好吧?
除非你覺得玻璃心跟人渣一樣.....
※ 編輯: GYda (223.136.21.245 臺灣), 03/08/2021 13: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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