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公眾人物到底應不應該被討論私生活?

看板Gossiping作者 (樹枝擺擺)時間3年前 (2021/03/07 17:02),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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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nedas (南瓜塔塔麋)》之銘言: : 江宏傑跟福原愛的家務事被大家拿出來講 : 但其實這就一些家庭的小祕密 : 可能大家身邊就會發生 : 但因為是知名運動員+轉型藝人 : 就被大肆討論進而評價 : 突然很好奇公眾人物的私生活 : 應該要被討論嗎? : 像演員 私底下亂劈好多人 : 但很會演戲 : 大家要單純看專業還是順便看人品? : 政治人物積極幫助弱勢 : 但在家裡情勒家人 : 大家要看他的專業還是這也要算進去? : 沒有覺得一定不對 : 只是好奇究竟應該要被拿出來講還是不該 公眾人物也享有隱私,但公眾人物享有的隱私小於一般民眾, 這是你喊得出來名字的國家法律的共識 這背後當然是有一大票一輩子讀不完的研究跟論文在討論 但最基本的理由是 一、公眾人物享有更多公共資源去表達他們的言論 二、公眾人物的言行舉止對社會具有公共性跟示範意義 在第一點,一般人如果遇到鄰居違停佔用他們的空間, 通常會求助無門,找警察、里長未必有幫助,私自做些什麼搞不好還自己先觸法 但公眾人物多得是人脈來調處,哪怕是在個人臉書上發個牢騷, 都可以對違停的鄰居造成施壓的實際效果 用更抽象的說法,一個公眾人物如果對人口老化有什麼意見, 無論想法深淺,幾乎都有辦法讓社會上更多人周知, 但一般民眾即使對公共事務有精闢看法, 民眾投書石沉大海、call in排不進去,在網路論壇發文也馬上被淹沒 公眾人物原本就受到世人注目, 所以可以輕易發揮在公共領域的優勢,轉化為在私領域的優勢, 捐款1萬塊發個臉書,馬上好事傳千里, 發生壞事還可以想辦法壓下來,或者利用媒體人脈洗白 如果有人認為,江宏傑跟福原愛的婚姻是私事, 那日媒傳說福原愛發現不倫曝光後就利用《周刊文春》爆江宏傑的醜事又是? 這就是公眾人物享有公共資源的好處, 但不能說只想享受公共資源帶來一般民眾無緣享有的好處, 遇到壞事時就說自己也想享有一般民眾不被打擾的權益 福原愛還算好,沒有厚顏主張自己應享有隱私, 以前某local king最常一邊利用媒體資源宣揚自己無關公共利益的想法, 一邊在鬧出緋聞醜聞時,又主張自己隱私不容侵犯 二、公眾人物行為具有公共性及示範意義 這個就不用說了,公眾人物享受光環,就有應負的責任,受應有的監督 聽起來很八股、古板,但實際上古今中外社會一直都會對公眾人物有一定的言行要求 並沒有什麼台灣、日本特別嚴格的情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62.1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5107751.A.6CC.html

03/07 17:04, 3年前 , 1F
公眾人物說要隱私 笑話
03/07 17:04, 1F

03/07 17:05, 3年前 , 2F
曬恩愛也是你們在賺錢不是?
03/07 17:05, 2F

03/07 17:05, 3年前 , 3F
被戳破就說要隱私了
03/07 17:05,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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