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網紅大戰】愛莉莎莎粉的反擊 台大醫蒼藍鴿一戰成名被檢舉!院方調查中
※ 引述《chengcti (版主請投我一票!)》之銘言:
: 這最早來自某論壇用戶
: 其實就可以看出支持者的程度
: 很多網友都回給他 住院醫師是廣義公務員
: 但是他說 他檢舉 舉證是台大醫院的事情
: 而且他已經寫信給很多單位
: 他還貼出檢舉信
: 他說email 檢舉又成本的看他怎麼跟我們鬥
: 難道支持者跟韓粉沒兩樣
: 在家檢舉 其他不關我的事
說真的......銓敘公職醫師是不是公務員?
很抱歉,很早很早之前就已經定調了
醫療行為不是執行公權力
只有兼任行政職的才有算在公務員服務法範圍
對醫師來講,是不是公務員身分,才不是重點
若是醫事人員任用的公職醫師
薪資什麼的都受到法令限制
但若不是走醫事任用??
走勞工身分的醫師才爽哩.........
來呀來呀,勞基法規定保障勞工權益一大堆
你單單 R 那幾年,讓勞工局來勞檢
你台大醫院就準備爆炸了好不好...
在公立醫療體系,今天巴著要公務員身分保障的,
[就屬醫生以外的其他醫療工作人員]
所以
[最好那個給醫生公務員身分,是保障啦~~~]
自己去看看偏鄉地區衛生所都常常找不到醫師當主任,
只能塞公費生過去,就知道了...
更不用講離外島情況更慘.
公職醫師身分??
哼~~~~醫師 no care 啦...
醫事人員有醫師及格證書,就已經達到門檻
又不用再像護理師社工師這樣去拼,考公職護理師社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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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58.19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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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niaque (180.217.58.199 臺灣), 03/01/2021 1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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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認真說起來應該說
公務員服務法
跟
貪汙治罪條例
兩者的公務員對象不同,前者管身分,後者管公務員公權力有無
像公職醫師,受公務員服務法約束其公務員身分,林氏壁就是這樣中槍.
公職醫師診間醫療行為收了病患紅包,不是執行公權力,所以不算貪汙
公職醫師兼任行政職務,收了廠商紅包,則是貪污.
但,很現實的是,公立醫院不可能把還在 Training 的住院醫師納入
公務員身分(公職醫師),
總醫師都可能沒有了...
住院醫師更不可能.....
※ 編輯: maniaque (180.217.58.199 臺灣), 03/01/2021 11: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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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沒有...... 受賄罪
現在最多只有踩到背信罪而已,
不然就是服務法
其他的則是內部行政處分
※ 編輯: maniaque (180.217.58.199 臺灣), 03/01/2021 2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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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要不要多去看一下近期的一些法律解釋
為何您硬要把清潔隊員收受紅包行為
醫療行為已經跟執行公權力脫鉤, ok ?
把執行收垃圾跟醫療行為畫上等號????
您大,還是司法體系大???
任用的醫院說不能收,醫生收了,
不是算在背信,不然是蝦米小朋友???
可以去爬爬近幾年的裁判書
爭來爭去沒有用的,好嗎??
您高興就好.
這種紅包行為,大都是 能做不能說,
不是你光明正大塞,人家就收,
醫生又不是笨蛋.
被你錄了檢舉了,也是很麻煩的...
※ 編輯: maniaque (180.217.58.199 臺灣), 03/02/2021 00:00:58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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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