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玩家打LOL嗆「廢物、你媽死了」 截圖提告公然侮辱…結局很意外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笑著笑著就哭了)時間5年前 (2021/02/12 18:28), 5年前編輯推噓8(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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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就是沿大陸法系 才會搞得GGYY 大陸法系就是自由心證 法官今天心情好 原告就贏 心情不好 原告就輸 同一個案子 A法官判贏 B法官判輸 一審原告贏 二審原告輸 有看97前的港片 香港就是吃英國的海洋法系 同一件事 判決就是一樣 直接引用判例 某年某月某件 判例出來後 後面相同案件 就用相同判法 絕對不會有 A法官說ID無法連結真人 B法官說ID代表真人 這種荒謬的事 浪費司法資源 ※ 引述《nothisman (在人海中迷失)》之銘言: : 玩家打LOL嗆「廢物、你媽死了」 截圖提告公然侮辱…結局很意外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212/1916583.htm : ETtoday新聞雲 > 社會2021年02月12日 03:05 :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 新北市一名男子在家裡玩《英雄聯盟》(LOL)網路遊戲,遊戲過程中因與網友起口角, : 遭罵「躲在後面就好廢物」、「吃爽沒垃圾」、「你媽死了」等字句,男子氣炸截圖怒告 : 網友公然侮辱罪,經檢察官調查,虛擬玩家無法跟現實存在的人產生連結,難認定毀損真 : 實世界人的名譽,以不起訴處分。 : 據了解,周姓男子玩網路遊戲《英雄聯盟》,與台中市19歲陳姓男子在同一場遊戲,過程 : 中2人卻因遊戲想法不同起了口角,陳男在對話視窗對周男嗆「躲在後面就好廢物」、「 : 吃爽沒垃圾」、「你媽死了」等話,周男不甘受辱,截圖提告公然污辱罪。 :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調查,網路遊戲雖屬公開環境,但周男扮演虛擬人物,無真實身份及特 : 徵標誌,所以單從遊戲帳號或虛擬人物ID、角色名稱等,無法與現實生活中真實存在的人 : 產生連結,更不會在真實世界中毀損名譽,最後罪嫌不足,以不起訴處分。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445/d5445747.jpg
: ▲2玩家打網路遊戲英雄聯盟起口角,提告公然侮辱罪 。(圖/翻攝自遊戲官方網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2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3125697.A.D8A.html

02/12 18:29, 5年前 , 1F
虛擬身分只是物品 應該用毀損物品罪辦吧
02/12 18:2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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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打死別人的狗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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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千萬條,欲用拿來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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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8:30, 5年前 , 4F
玩遊戲玩到罵人,基本上人品應該也不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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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會被嗆法盲,每個案件不一樣,去讀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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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那要舉證 你跟判例有什麼不同 不然 判例法的基礎是“遵循先例” 台灣就是一堆法匠 然後嗆人家法盲 沒讀書的都比你法匠懂 ※ 編輯: ilovettb (1.164.29.7 臺灣), 02/12/2021 18: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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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舉例啊 兩個判決書拿來看 不就好了 上面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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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法條依據 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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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8:35, 5年前 , 8F
一定寫的很清楚啦 只是要不要接受在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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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8:35, 5年前 , 9F
沒有 台灣是自助餐法系 不要污侮大陸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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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8:37, 5年前 , 10F
台灣法律 實在是爛到骨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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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8:39, 5年前 , 11F
人家日本也是抄德國 有像台灣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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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司法一致性才是人民信任司法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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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8:41, 5年前 , 13F
一堆刑法靠法官自由心證 真的很機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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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8:42, 5年前 , 14F
遇到訟棍 同時也要祈禱自己有碰到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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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9:20, 5年前 , 15F
你想太多了,難道公然侮辱有概念式連結這東西?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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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9:20, 5年前 , 16F
法官養成問題,就算學不成文法照樣給你亂解釋開脫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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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0:48, 5年前 , 17F
是台灣法官腦子有問題,跟大陸法系無關,今天就算海洋
02/12 20:48, 17F

02/12 20:49, 5年前 , 18F
法系,台灣法官也照樣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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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0:49, 5年前 , 19F
這案例罵法官乾嘛?是檢察官不起訴
02/12 20:49,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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