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玩家打LOL嗆「廢物、你媽死了」 截圖提告公然侮辱…結局很意外

看板Gossiping作者 (落葉~小楓~*)時間3年前 (2021/02/12 20:43), 3年前編輯推噓7(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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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ovettb (笑著笑著就哭了)》之銘言: : 台灣就是沿大陸法系 才會搞得GGYY : 大陸法系就是自由心證 : 法官今天心情好 原告就贏 心情不好 原告就輸 : 同一個案子 A法官判贏 B法官判輸 : 一審原告贏 二審原告輸 : 有看97前的港片 香港就是吃英國的海洋法系 : 同一件事 判決就是一樣 直接引用判例 : 某年某月某件 判例出來後 後面相同案件 就用相同判法 : 絕對不會有 A法官說ID無法連結真人 : B法官說ID代表真人 : 這種荒謬的事 浪費司法資源 所以你的法學知識是看電影學的嗎? 要不要我推薦你幾間法律系好好去學學,我們不討論個案 只討論你上面的海洋法系跟大陸法系問題 你知道海洋法系跟大陸法系的法官誰權力大嗎? 答案是:海洋法系。 雖然大家都說海洋法系是遵從"判決先例" 但是"判決先例"遵從的前提是"相同事項,相同處理" 但什麼是相同事項,這就是取決於法官的判斷。 這這塊,海洋法系的判斷就大於大陸法系很多 並且可以去比較大陸法系與海洋法系的法條規範, 你會發現海洋法系的法規範很囉唆,原因是為了控制法官的權力。 因為在固有海洋法系的傳統上,法官的權力就是很大 以下是兩種法系的法官判決方式: 海洋=>尋找判決先例=>判斷相同與否=>相同遵從先例、不同為法之續造。 大陸=>尋找法律=>解釋法律=>套用個案。 所以其實大陸法系一開始就被法律框住了。 最後,就算公然侮辱發生在海洋法系 一樣可以用網路人格概念無法連結現實社會來不遵從判決先例。 以上,看判決、司法裁決重點在法律人眼中 是"理由"、是"說服"、不是單純結論 如果只有單純結論的對、錯 今天我們人權保障也不會進步,因為人權保障理念在30年前都是少數說。 在那個環境都是錯的。,就如同環境權在30年前的台灣還是不被認為是基本權能。 司法的可貴在於對抗多數、包容少數見解、獨立、持續的法續造 所以要一定程度的容忍司法判決的不同,來確保獨立與進步 所以就算這篇被噓爆,被對抗,也是司法的本質之一以及國民素質高低的展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7.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3133830.A.775.html ※ 編輯: a00199bcd (36.237.17.124 臺灣), 02/12/2021 20: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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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一堆人推崇英美法系 卻直接忽視其移植上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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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那些人想要的叫做「陪審團」但是運作方式上更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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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陸法系不是大陸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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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匪的人民公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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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北七大概沒看過一條十幾項的那種規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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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還是不斷的堆疊上去 跟大陸法系從查士丁尼時代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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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0:50, 3年前 , 7F
就已經採取結構性編排的法典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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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 我記得是法官權力比較小吧? 它們有那個阿 陪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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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制 大陸法系 都是由法官主導法庭節奏 權力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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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不代表法官的權力受到限制阿 那東西是用做事實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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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太爛了吧 台灣法律人自己爛大家都推了一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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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適用一樣是法官的權限 之前戰過了 英美目前適用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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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的案件其實非常限縮 只是因為電影常常演 大家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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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妹不就告訴你法律爛到有剩 FB公審有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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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案件都在用 英國目前還是朝更限縮陪審的方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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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法官不愛陪審喔 幹 他們超愛好嗎 判決的事實認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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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本來就事實認定阿 它們又沒念過法律 光那個認定就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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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附理由多爽 最燒腦的部分不用自己來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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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很大了 而已事實認定很多其實也跟法律有點牽扯 大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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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就是爛然後怪制度 怪立委不修法 都不關自己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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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一把抓耶 權力大多了 事實認定法律適用 都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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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合議庭是3人 沒有jury的verdict之下認定事實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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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在判決書中附理由 否則就是判決違背法令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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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1:04, 3年前 , 25F
理由必須要呈現在判決書中公開受到監督 且會被上級審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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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1:06, 3年前 , 26F
翻 且必須受到成文法的嚴格控制 哪個權力大真的不是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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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1:07, 3年前 , 27F
感覺的 是不知道現在高中公民怎麼教啦 但是跟實際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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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1:13, 3年前 , 28F
有出入 且海洋法系的法官還是有權力決定要引用檢辯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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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1:14, 3年前 , 29F
方主張的判決先例 權力並不會比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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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1:37, 3年前 , 30F
劉薄駿把鍵盤交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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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2:47, 3年前 , 31F
看不懂,不過還是推個八卦難得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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