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館長:若我被殺,誰幫我報仇就給三千萬
假設說,一個人活得很厭世,活著只是因為自己的親人還在
然後600萬現金接了暗殺的工作,事成後再自戕,並歸功給自己的親人以領3000萬
這個人跟館長無冤無仇,本來也不可能為了不到1000萬動手
但為了賺那3000萬而犧牲自己,留給家人一筆錢才安心去死
或是窮人為此鋌而走險之類的
館長是不是應該改一下規則?
必須跟殺手完完全全沒有任何關係,然後明確說明驗證身份的方式之類的
這樣是不是比較好?
※ 引述《jack8587 (Lebron James)》之銘言:
: 館長今天在直播表示,最近道上消息滿天飛,表示上次殺館長沒成功,第二波一定要給
他
: 。
: 因此館長表示,雖然他隨扈都有請,也很專業,但以防萬一,他已經預留3000萬元,若
他
: 天不幸被殺,誰能將槍手殺死,附上證據,他就可以拿到3000萬,今天影片為證,保證
拿
: 到錢,沒有期限。
: 館長說道,想殺他的槍手最好想清楚要不要接,殺我投案後,你坐牢出來就等著被殺,
道
: 都知道我這3000萬絕對拿的到。
: 有沒有館長在交待身後事的八卦?
: https://youtu.be/xn7Kx_OXd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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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規矩的話,自戕後設計成是自己人幹的,館長死了也不知道
沒有驗證身份機制,真的怕錢還是給殺手方賺走(也有可能找代罪羔羊再黑吃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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