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地方零檢出「違憲」?蘇揆:憲法規定食安是中央立法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EMT大罪司教・六花王)時間5年前 (2021/01/04 12:33), 編輯推噓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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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D781120 (蒼夜歌)》之銘言: : : 標題: [新聞] 地方零檢出「違憲」?蘇揆:憲法規定食安是中央立法 : 好哦。 :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章中央與地方之權限第 107 條 :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 一 外交。 : 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 : 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 四 司法制度。 : 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 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 : 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 八 國營經濟事業。 : 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 : 十 度量衡。 :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 食安呢? : 第 108 條 :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 一 省縣自治通則。 : 二 行政區劃 。 : 三 森林、工礦及商業。 : 四 教育制度。 : 五 銀行及交易所制度。 : 六 航業及海洋漁業。 : 七 公用事業。 : 八 合作事業。 : 九 二省以上之水陸交通運輸。 : 十 二省以上之水利、河道及農牧事業。 : 十一 中央及地方官吏之銓敘、任用、糾察及保障。 : 十二 土地法。 : 十三 勞動法及其他社會立法。 : 十四 公用徵收。 : 十五 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 : 十六 移民及墾殖。 : 十七 警察制度。 : 十八 公共衛生。 : 十九 振濟、撫卹及失業救濟。 : 二十 有關文化之古籍、古物及古蹟之保存。 : 前項各款,省於不牴觸國家法律內,得制定單行法規。 : 食安呢? : 哪個法律人可以告訴我憲法哪條規定食安由中央立法了? 感謝提醒 原本沒注意到 這樣明天全員動起來 著手進行食安法的憲法增修條文案了~~ 國家命運的巨輪 Let's Gogo ~~ 某人大概是這樣的心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08.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9734827.A.9C9.html

01/04 12:35, 5年前 , 1F
蘇大法官ㄎㄎㄎㄎㄎ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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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35, 5年前 , 2F
用聖旨(行政命令)即可 何必修憲 憲法也必須姓黨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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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35, 5年前 , 3F
01/04 12:35,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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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說了算 一個行政命令已經可以無限上綱了
01/04 12:41, 4F

01/04 12:44, 5年前 , 5F
其實不用修憲。萊豬黨已經認為黨意高於憲法了。
01/04 12:44,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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