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UBEREATS外送員告我侵占置杯海綿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wikider)時間3年前 (2020/12/05 09: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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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你只要想想,重刑案和重經濟犯的下場 是多麼優渥,你就不用怕1000元的所謂侵占提告是什麼難事 你可以在火車上遺失內裝100萬元的皮箱,然後去託人買菸 超買超運,其實都因為情勢改變了,不會有事的 基本上,一般商業行為,買3、4杯飲料都會附杯墊的 這些杯墊,有用卡紙做的,有用塑膠做的,有用海綿做的 台灣民間的正常交易習慣是,那些都不收費 所以,所謂侵占,基本上在一般交易習慣上,你可以主張 根本不成立。你可以反控對方誣告。不過我不建議這麼做, 人嘛,你被一個海綿墊告官,應該心裡覺得很錯愕了,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需要為了這點小事反控。但如果對方 持續強化他的訴訟行為,那就另當別論了。 第二,法律是微罪不舉的。這個海綿墊的價值很低很低, 不會超過幾百元~1千元。即使到了檢察官那邊,你會直接 不起訴處分的機率很高。頂多到鄉鎮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 甚至只是對方里長的家裡大家照個面,你還他海綿墊就是。 殺人犯、詐欺犯在台灣都不少是輕判了,一個一般交易行為 中習慣上是附贈品的海綿墊,不可能告得成侵占的。弄不搞 反倒是對方可能因為影響到公司商譽而丟掉工作。不過, 因為現在台灣工作不好找,希望你也別鬧大,讓別人保住個 飯碗。人嘛,總是有鬧情緒的時候,對方也許一時氣到想不 開,才會這樣做。就別太計較了。凡事勿為己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207.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7132817.A.E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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