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UBEREATS外送員告我侵占置杯海綿

看板Gossiping作者 (9527)時間3年前 (2020/12/03 21:10), 3年前編輯推噓5(7225)
留言34則, 16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14 (看更多)
※ 引述《knip (阿海)》之銘言: : 我住有管理員的大樓。昨天(12/2 三)晚上九點, : 我用Ubereats訂購天仁茗茶四杯飲料,天仁茗茶不附塑膠袋。 : 外送員遞給我的時候,四杯飲料放在「挖了四個洞、可放飲料的黑色海綿」, : 一起遞給我。他沒有說「要還他」,於是我整組拿上樓。 :   : 今天(12/3 四)晚上約8點, : 警察到我住的大樓調監視器(因為管理員也不確定是誰下來拿飲料的), : 說這位外送員已經報案,並且要對我提告侵占那塊海綿。 : 該警員一直說「你們可能要和解」、「法院」、「對方已經告了」這些話。 : (這個警察聽起來非常不專業???) :   : 海綿我還留著,就是這塊: : https://i.imgur.com/GVey28N.jpg
:   : Ubereats只看得到外送員的「名字」(連姓氏都沒有), : 更不會有電話或私下聯絡的方式。 : Ubereats也沒有顧客客服電話。 : 我剛剛已經用線上系統回報此情況。但對方既然已經報警, : 我勢必需要為這件事去警局做筆錄。 :   : 打去負責派出所,接電話的警員說「承辦警員目前不在」,要我靜候通知。 :   : 我是不懂外送員為什麼不透過Ubereats系統聯絡我、 : 或用客服管道要我歸還,而是選擇報警。 : 有可能Ubereats系統的確很不透明所以聯絡不到我。 : 但對我來說,這就是一件非常荒謬的鳥事。 :   : 請問我除了等待警察通知我去做筆錄之外,還怎如何自保?. : 這件事情的後續情況可能會是如何? : 我該請個律師嗎天啊…… : (真的覺得有點需要……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我阿肥啦 先說,你不用管警察543啥..... 反正筆錄時要注意鴿子搞誘導發問 別承認自己故意侵佔他海棉 (有些GY鴿子會這樣) 然後對警察來說 他們就是接到有人報案 然後傳關係人來所以會送檢察官那 而到了檢察官那邊,就得看心情了 最爽的就是連傳你去都沒,簽結不起訴 再不然就是開偵查庭,聽你怎麼講 大部份應該都沒事啦...... 畢竟現實中就有些鯛民 是連空寶特瓶被撿走也會去報警 然後那海棉你也得先好好留著 做筆錄時一起拿去給警察 重點是要把東西先交回去 至於和解...... 和個懶覺,都還沒到法院那和個屁喔 和解就證明你有侵佔意圖了啦 那東西連5塊的價值都不知有沒有 你是想被摃盤仔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3.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7001047.A.798.html

12/03 21:12, 3年前 , 1F
和解就代表承認了
12/03 21:12, 1F
重點是法律上很講究"意圖" 故意侵佔跟搞錯是差很多的

12/03 21:14, 3年前 , 2F
很會喔,救一下迷途的羔羊每日一善啦
12/03 21:14, 2F
不用救啦...... 這種來亂的只要筆錄不承認自己侵佔 東西還回去,87%都馬不起訴 檢察官也沒那麼吃飽太閒搞你 一塊海棉又不是啥上千.上萬的東西

12/03 21:14, 3年前 , 3F
這種的就是故意亂的啊
12/03 21:14, 3F

12/03 21:16, 3年前 , 4F
不然外送員要透過管道要回海綿還不簡單?! 當事人也沒
12/03 21:16, 4F

12/03 21:16, 3年前 , 5F
說不還就報警
12/03 21:16, 5F

12/03 21:17, 3年前 , 6F
真的沒什麼好和解的,莫名其妙
12/03 21:17, 6F

12/03 21:19, 3年前 , 7F
真的那麼好告以後不就每單附一些贈品 賭賭看誰要拿和解金了
12/03 21:19, 7F
告的人又沒差,反正浪費時間的不是他 說不定還多賺一筆 ※ 編輯: k44754 (101.10.63.41 臺灣), 12/03/2020 21:21:04

12/03 21:20, 3年前 , 8F
這種的就可能之前有吃過甜頭,像司法蟑螂一樣到處告
12/03 21:20, 8F

12/03 21:20, 3年前 , 9F
人賺錢
12/03 21:20, 9F

12/03 21:27, 3年前 , 10F
大學開的法律通識課真的要選修一下 很實用
12/03 21:27, 10F

12/03 21:27, 3年前 , 11F
以後才不會被法律名詞唬住
12/03 21:27, 11F

12/03 21:30, 3年前 , 12F
和解未必代表承認,法律上意圖跟故意是有差的
12/03 21:30, 12F

12/03 21:30, 3年前 , 13F
當然這件本就沒道理跟他和解就是
12/03 21:30, 13F

12/03 21:33, 3年前 , 14F
有點說錯 應該說檢方或法官看你和解不一定會覺得你是
12/03 21:33, 14F

12/03 21:33, 3年前 , 15F
真的有意圖
12/03 21:33, 15F

12/03 22:05, 3年前 , 16F
和解並不代表承認或有侵占的意圖
12/03 22:05, 16F

12/03 22:54, 3年前 , 17F
補充一下,如果遇到白目員警誘導詢問,可以詢問警察是否
12/03 22:54, 17F

12/03 22:54, 3年前 , 18F
有錄音錄影,有的話請他把你的想法"警方剛剛疑似誘導詢問
12/03 22:54, 18F

12/03 22:54, 3年前 , 19F
xxxx..."這邊筆錄紀錄,通常紀錄上這句,警察就會乖了。
12/03 22:54, 19F

12/03 22:54, 3年前 , 20F
實務經驗
12/03 22:54, 20F

12/03 22:57, 3年前 , 21F
那個海綿25-30元
12/03 22:57, 21F

12/03 23:07, 3年前 , 22F
我好奇是不是杯架的業配文阿 那個破東西要30 還是做外送
12/03 23:07, 22F

12/03 23:07, 3年前 , 23F
的真的這麼有錢花30在買那東西....
12/03 23:07, 23F

12/03 23:14, 3年前 , 24F
熊貓的話早就打死你
12/03 23:14, 24F

12/04 11:25, 3年前 , 25F
而且事情才發生一天就誣指對方侵佔是三小
12/04 11:25, 25F

12/04 11:25, 3年前 , 26F
不知可不可以反控誣告,名譽受損
12/04 11:25, 26F

12/04 11:58, 3年前 , 27F
對方給你的東西也沒說要還那告什麼侵占?浪費司法資源
12/04 11:58, 27F

12/04 12:01, 3年前 , 28F
你又不知道附屬物是外送員的,也沒未經其同意取走不還
12/04 12:01, 28F

12/04 12:01, 3年前 , 29F
,他要告得成我倒想看看檢察官用什麼理由亂搞
12/04 12:01, 29F

12/05 01:37, 3年前 , 30F
告人的成本是什麼,被告雖小要跑流程還要心情鬱悶
12/05 01:37, 30F

12/05 01:37, 3年前 , 31F
在台灣告人根本穩賺不賠
12/05 01:37, 31F

12/05 11:15, 3年前 , 32F
告人沒成本?你跑過法院嗎?
12/05 11:15, 32F

12/06 03:37, 3年前 , 33F
告人的成本國家吸收 你給的稅金就是浪費在這裡 真他
12/06 03:37, 33F

12/06 03:38, 3年前 , 34F
O的
12/06 03:38, 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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