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機車族抗議2段左轉 鄭州塔城路口明上演「待轉大富翁」已回收
※ 引述 《smalltwo》 之銘言:
: 發明待轉大富翁的應該是智障吧......
: 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有條帝王條款
: 第 74 條
: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 一、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
這引用錯誤了
機車是屬於汽車而不是慢車
所以真正適用的法條是這個
https://reurl.cc/q8q7kR
: 只要察覺你在搞待轉大富翁影響到交通了
: 找一個義交一個警察站著錄影取締
: 直接要你騎離開
: 不服從就直接開單
: 絕對不會使用暴力
: 絕對文明的開罰
上面貼的法條的確是說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會受行政罰
暴力是不會使用的
但實際經驗好像不是這樣
https://youtu.be/qx087CJ1B2Y
說好的不會使用暴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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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47.27.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5788663.A.40A.html
推
11/19 20:29,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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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你還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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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20:29,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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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ainjuly (27.147.27.211 臺灣), 11/19/2020 20:31:04
推
11/19 20:33,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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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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