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日治老照片神秘失蹤案 雄女校長打給我啦!

看板Gossiping作者 ( )時間3年前 (2020/11/15 10:03), 3年前編輯推噓0(14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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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原Po很生氣 但我其實完全不知道原Po要什麼 應該這樣說吧,很明確的把要什麼形式的道歉說出來 照片不見的狀況下,需要多少錢賠償+什麼形式的道歉(登報、發文)等等 照片有找回來的狀況,返還+甚麼形式的道歉(解釋在哪邊找到的,可能疏失) 目前看到的狀況就是校長怎麼說其實原Po都不接受+也沒有明確表達兩個方向的處理方式 ※ 引述《Ricin (喵)》之銘言: : 更新對推文回應:就算是被偷了無論如何沒破案前也不能暗指學生有嫌疑才是 : 說不告的請等著,我說等他們到星期三,之後的話,會慢慢讓他們變得麻煩 : 先是存證信函,再來是法院見啦。 : 米娜さんこんばんは! : 請各位鄉民大大看吧!並幫我用力頂起來吧!謝謝 : #從頭推開始每隔十推發100P到爆文(n=1;n<=101;n+=10) : 校長星期六中午打給我,通話約半小時。當然是有道歉但是還是一直跳針。 : 錄音不放了,等到如果真的需要時,我再來公布給鄉民來聽,因為真的不斷重複, : 鄉民大大們一定會覺得很累^^ : 在此所有公開言論都由我黃彥傑本人負責,也歡迎對後續發展有興趣的人追蹤我的臉書。 : https://www.facebook.com/wongmizuho/posts/3815340508497244 : 補一下:雄女官網上已經正式對我道歉了,想嘴我的人麻煩看一下,慢走不送。 : https://i.imgur.com/TY3Ky21.png
: http://www.kghs.kh.edu.tw/ischool/public/news_view/show.php?nid=11883 : 另外,如果覺得太長的,可以直接看紅字部分就好,謝謝各位。 : ---------------------------------------------- : 我:你們的公開聲明中有任何道歉嗎?沒有嘛 : 校長:他其實在說的時候有,因為在記者會的時候我還有打電話進去說要特別表示道歉。 : 我:好,可是我跟記者 : 拿到文字檔的時候沒有任何道歉。 : 校長:文字檔處理的很緊急,可是我們口語有。 : 我:口語不能表達什麼!文字檔明明可以進行第二次上傳、我看各政府、公司聲明都好, : 聲明不斷追加增改都有。你!們!真!的!很!沒!誠!意! : 校長:真的有,你看我人在外面那麼吵我還打電話給你。 : 我:你說你有誠意打,那我是不是要說我在南投聽研討會但我還是很有誠意接妳電話? : 如果有誠意解決,那今天我不是公開放網路上讓媒體關注、請議員來關切的軟硬兼施, : 那雄女會把我當一回事嗎?一年中間你們說了多少次謊?去年說桌子太亂、今年說嘉義 : 大學教授可能偷,那這想法怎麼一年後才想到?為什麼雄女當初不報案、不內部調查? : ......我在這一年中你們有聯絡我嗎? : 我等到把學術研究告一段落空閒時我傳訊息給你們,你們才突然說東西被偷, : 最後記者會時還說是同仁失誤,你們說了多少次謊?多少次置我於不顧? : 網路上把雄女罵多難聽你知道嗎?你以為我想嗎?......你們的聲明稿也沒公開, : 我還是透過記者才知道,你們根本都沒做,現在跟我說有誠意。我爸爸也是老師, : 我沒看過哪個學校也好、老師也好事那麼不要臉的 ! : 你們真的是不!要!臉! :   你還記得去年七月時看那批照片信心滿滿,我也說了掃描後馬上放袋子裡, : 不一定要馬上還,但是不要隨便對外賓展示,我有這樣說。你們新照片都放相框裡了, : 為什麼老照片不會?我從沒改變過,改變的是雄女!你們一開始對我歡迎、後來是無視、 : 最後是對我隱藏指涉人身攻擊、最後是想推託了事。你以為我接下來只會這樣做嗎? : 我還有非常多方式等你們去面對。 : 校長:我現在補公開道歉可以嗎?當天很匆促,陳老師也喪假,知道這事情的人很少, : 我補一個公開道歉函可以呢? : 我:之後呢? : 校長:我一定會認真去找,你說的也很對,但我們從來沒想過去報案, : 我們一直以為是老師塞在某個地方。 : 我:陳女是跟我說,這東西拿到後你們很開心,掃描完我照片後,電子檔沒給外賓看, : 遇到外賓就拿原件就是讓對方琢磨、讓他們盡情觀賞,之後就不見了! : 直到去年十月底我跟你們要時才突然想到。......中間有打給我嗎? : 校長:這段我真的比較不知道,但是陳老師有跟我說好像找不到,我說妳趕快找找看, : 看有沒有在卷宗內,可是怎麼發生這段事我是不知道。 : 我:你們日理萬機,陳秘書也是。你們一直說找不到,那有保留名冊嗎? : 校長:我們校長室是開放的,並沒有很多門禁。 : 我:開放?那學生會隨便去校長室找校長聊天、找心靈滋潤嗎? : 校長:他們會來找我寫推薦函、送公文等。 : 我:那,那段時間有任何學測、指考、出國留學計畫要寫推薦函嗎? : 我所知應該是沒有吧?你們懷疑後有內部調查嗎? : 校長:陳主任沒跟我說懷疑被偷,我只有指示要趕快找。 : 我有看到他在我面前翻箱倒櫃找。 : 我:你現在說的東西在法律上有辦法證明嗎?我的認知就是雄女霸佔我的東西。 : 校長:沒霸佔。 : 我:沒霸佔的話怎麼一年間沒跟我聯絡? : 校長:同仁這部分我也真的覺得有疏失啦...... : 我:我目前就是想,我不是雄女任何人,我也無法隨便進出,那不如我們請檢警調查? : 校長:我們星期一會立刻去報失竊。我們在學校的措施比較不會想到這一種...... : ================ : 我:中間沒跟我聯絡,你也是當事人,當天我只見過你跟陳秘書, : 雖然你說的好像你非當事人,可是我認為告侵占,一定也會告你。 : 因為跟我對口的是雄女,我不能告法人、學校機關,我告人一定是告負責人。 : 校長:如果真的能消你的氣,我也只能概括承受。......我真的知道你很難過。 : 我:你們打從內心就沒有難過,如果真的難過,(去年)十月就該聯絡我。 : 校長:我們真的沒想到是被偷......我真的曉得該怎麼, : 可是他給我的訊息就是找不到而已。找不到就是翻資料夾,有時候就會自己跑出來。 : 我們校長室就那麼小的地方,星期四他也非常難過與擔心。 : 我:我再問你,你也在校長室吧?把東西給對方摸、玩,這是真的嗎? : 校長:我不知道。 : 我:外賓來校長室時,您總不能說不知道吧? : 校長:我真的不知道。 : 我:我真的覺得你是在推託。......你覺得我的要求有任何不合理嗎? : 校長:我知道你的要求當然是希望說能夠把照片找出來,我覺得我們也都願意配合你要求。 : 我:那周四、周五做什麼?一年前做什麼? : 校長:我們一直在找這批照片。 : 我:找一年找不到嗎? : 校長:哀,對啊,這我們也覺得是滿懊惱的地方。 : 我:我的要求很簡單,網路上也有,但我想你們可能少用網路、太忙了, : 但我的要求很簡單:找回原件、公開在學校聲明向我道歉、 : 檢討人員過失且要有罰則、一定要有一套更清楚、完整的規則。 : 校長:我覺得妳第四點建議真的很好,在我們老學校需要有人來協助校史建置, : 其他點要有內部討論來處理。我也有誠心的跟你對話,做對未來比較好做規劃。 : 學校有學校的行政程序,我們也很尊重程序,我們也會找教育局商量。 : 管理專業我可以馬上答應你,也許我會找你當我們學校諮詢專家, : 來建置對校史比較好的機制。這部分我們是合作的,而不是希望看到誰被懲處、 : 校長被懲處你才會滿意,那這樣關係怎麼以後再往下走? : 以後對這種歷史文物的保存,我希望以後能這樣合作。 : 我:所以你說你們沒有要懲處? : 校長:我不是說我們沒有要懲處,前三點要保留、討論一下, : 我覺得你是希望我們真的一定有人要被懲處,你看了才會很高興, : 那這樣我們也只能就程序方面來處理。 : 我:你說我心裡很想看到被懲處?不是這樣的,我把它跟中央單位做商量、檢舉, : 你們都責無旁貸,你們說是同仁疏失,但你們卻這樣縱容,然後還當沒事? : 校長:疏失有疏失的懲治方式,可是你直接說要懲處了,這變成只有一個選擇, : 我不能馬上答應你的原因是因為我還必須去比照這些法令,到底是怎麼去設定的, : 我不可能答應你的原因是在這裡,並不是我完全否決你的話。並不是我完全否決你的話, : 因為我知道你一定要看到我們懲處啊,甚至你說最好是哪個老師被FIRE掉之類的, :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這樣子的想法啊。我不知道你的想法到哪裡,但我可以答應你第四點, : 第四點我覺得要建立長期關係,我願意把你們聘為專家。你有去過我們校史室嗎? : 我:我有去過你們校史室,你們校史室非常誇張,東西亂放堆積處理, : 而且你們所謂雄女歷史裡面不是有無歷史專業問題,例如有關雄女畢業紀念冊, : 甚至好幾本被剪過,很多都不見了,這不是有無好好保存的問題, : 而是理當如何做都沒做到。 : 校長:我們很需要像你這樣的。 : 我:放任別人來剪你們畢業紀念冊的......(打斷) : 校長:沒有,那是收藏過來的,因為我來就這樣,我們平常就有管制。 : 並不是隨便人能進去的,我們應該有更好的管理方法。 : 我:不好意思,我以上四點已經說明明確了,我這幾天都沒什麼睡, : 跟您繼續講話會讓我覺得你們真的沒有很有誠意,你們真的能做就是一定要找回來, : 不然我一定不會原諒你們。......如果走到賠償問題, : 我也只願意與高雄女中這間學校來對談,因為你們私了下一定又會將我汙衊...... : 如果沒有一個公開與我對話、是平等、有尊嚴的、與我聯繫的, : 我不願意接受你們的協商,因為這不會是協商,是以上對下要我強制接受, : 而且在發布新聞時,都沒與我聯絡,是我主動聯繫校方的。我要掛了, : 因為學校還在發表當中。星期三沒找到,我星期四會發存證信函,信函會對雄女、 : 以及上面的機構如教育局提出、我也會對校長及陳秘書提,如果還是找不到, : 我會依照法律來對雄女校方提侵占告訴。你們無法證明下我只好相信是侵占?[mC : 校長:這部分會報警,就像你說的。 : 我:報警部分是我幫你們想到的。 : 校長:謝謝你。我們真的是沒想到,學校一般來說會是比較單純啦...... : 我:這不是單不單純的問題,這是你們無賴。校長, : 不好意思我跟你繼續講話心理真的有點心力交瘁。接下來主任打來我想也不必了, : 今天談話額度用完了,我也沒意見缺少了,我再重申一次。(同前以下省略) : 我還要你們對相關事件提出完整報告、而且不得像之前一樣說謊, : 我受夠你們說謊非常多次,先這樣。 : 我們是卑微的市民,無法在跟你們高高在上甚至高大至上的校長或是學校對話。 : 校長:我們真的不敢這樣。 : 我:真的不敢吼?你們說不敢,但是已經做了。校長先這樣。 : 以上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3a X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92.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5405788.A.0BD.html

11/15 10:04, 3年前 , 1F
爭一口氣吧
11/15 10:04, 1F
爭一口氣也會有希望對方的實際作為 實際點不是更不會浪費自己的時間

11/15 10:04, 3年前 , 2F
可能當事人還在氣頭上,不過的確也該開始想解決方案了
11/15 10:04, 2F

11/15 10:05, 3年前 , 3F
就校方與校長前面那段時間處理的消極態度問題還有最重要
11/15 10:05, 3F

11/15 10:05, 3年前 , 4F
的就是他的照片
11/15 10:05, 4F

11/15 10:05, 3年前 , 5F
"我:你們的公開聲明中有任何道歉嗎?沒有嘛"
11/15 10:05, 5F

11/15 10:06, 3年前 , 6F
"我:口語不能表達什麼!文字檔明明可以...."
11/15 10:06, 6F

11/15 10:06, 3年前 , 7F
你可能沒有真正珍重過某些東西的經驗
11/15 10:06, 7F
呵呵...這種討論方式是找架吵還是想解決? 沒有人不會沒有珍重過什麼事物情感 但最終都得學會出了事情就是得面對跟解決

11/15 10:07, 3年前 , 8F
原文至少就兩點了 一個是文字的公開道歉(雄女後來補上了)
11/15 10:07, 8F

11/15 10:07, 3年前 , 9F
另外一個就是對事情處理的積極性....
11/15 10:07, 9F

11/15 10:07, 3年前 , 10F
你來道歉還要我想道歉條款喔欺人太甚吧
11/15 10:07, 10F
道歉不用想條款 但賠償要

11/15 10:08, 3年前 , 11F
事主看不出校方對失物找尋的"態度"
11/15 10:08, 11F
態度積極與否因人而異 但求償跟處理方式能很明確看出重視的程度 他很強硬的要對方道歉,但卻沒有共識 包含求償這部分

11/15 10:11, 3年前 , 12F
可憐哪
11/15 10:11, 12F
沒事吧?

11/15 10:12, 3年前 , 13F
他要公道 很難懂嗎
11/15 10:12, 13F
不懂我會發文回嗎?

11/15 10:12, 3年前 , 14F
應該要叫學校做個受贈或借物使用的SOP的報告出來
11/15 10:12, 14F
如果能夠因為這件事做出某種改革也是功德一件 但該賠給原po跟『人家要的』道歉也是該給

11/15 10:13, 3年前 , 15F
校方這種態度就是想息事寧人
11/15 10:13, 15F

11/15 10:13, 3年前 , 16F
這不是小問題啊,學校一直認為是小事
11/15 10:13, 16F

11/15 10:13, 3年前 , 17F
包括專責保管單位以及使用流程 不見就找專責人負責
11/15 10:13, 17F

11/15 10:14, 3年前 , 18F
把他借出去的照片弄丟就像是殺了他的家人一樣。假設你家
11/15 10:14, 18F
你的舉例好爛喔... 我不會把家人借出去 針對珍貴紙本要掃描的經驗我也有 我是看著對方掃完拿回的 一事一事論很難?

11/15 10:14, 3年前 , 19F
目前問題是何時何地何人都找不到
11/15 10:14, 19F

11/15 10:14, 3年前 , 20F
人被殺,人家先唬弄你一陣子,拖到不行再跟你道歉,然後
11/15 10:14, 20F
原Po用他的做事方式遇到了困難 所以才發文想求助社會大眾 所以你給出什麼建議了嗎?

11/15 10:15, 3年前 , 21F
說用錢賠償你,你買帳嗎?
11/15 10:15, 21F

11/15 10:15, 3年前 , 22F
而且最後經手人是誰也不知道 太誇張啦 又不是軍中
11/15 10:15, 22F

11/15 10:15, 3年前 , 23F
所以我說你根本沒有把人家珍重的東西當一回事
11/15 10:15, 23F

11/15 10:16, 3年前 , 24F
就跟你發文一樣 你想得到什麼呢?
11/15 10:16, 24F
我沒有想得到什麼,想給他建議如何解決 在ptt回文除了有p幣跟某些不理性的推文外,你覺得還能有什麼 是我的話會想要對方 1.設一個求償價錢跟道歉的底線 2.請校方/教育部針對這塊設立一個借還的機制,避免憾事再發生

11/15 10:17, 3年前 , 25F
校長室又不是可隨意進出 然後也不馬上調監視器找
11/15 10:17, 25F

11/15 10:17, 3年前 , 26F
如果你有去看原原po臉書就知道他對於歷史文物有多珍重,
11/15 10:17, 26F

11/15 10:17, 3年前 , 27F
你知道了就不會在這邊講這些屁話了
11/15 10:17, 27F
你覺得別人說屁話啊... 這討論真理性 看來我們對話對不上 我真的沒法回你什麼了 好抱歉

11/15 10:17, 3年前 , 28F
不正視錯誤想用搓湯圓的方式帶過, 損失的是校方的名譽
11/15 10:17, 28F
還有 32 則推文
還有 6 段內文
後面那些我很贊同,但前面定義太模糊 公開,在哪邊公開? 大街打人小巷道歉沒人想要吧 原件找不回怎麼辦? 難到就只有背罪惡感這種良心道歉嗎

11/15 10:55, 3年前 , 61F
就算校方後續尋獲遺失物,也是不會是善意第三方
11/15 10:55, 61F

11/15 10:56, 3年前 , 62F
第一點做不到 總有其他幾項可做吧?
11/15 10:56, 62F

11/15 11:10, 3年前 , 63F
你是在公開協調嗎?還是法官判案?
11/15 11:10, 63F
都不是,基本上我跟黃先生、校方都不認識 如果我是法官,大概也沒這個時間PO文,畢竟我只是升斗小民 但良性的參與社會議題討論就是這樣 把自己遇到類似狀況後的想法跟做法提供出來讓當事者參考 盡量別做到『站著說話不腰疼』的立場 但我也不會對於跟我意見想法不同的口出惡言,畢竟這才是討論的尊重

11/15 11:22, 3年前 , 64F
連最基本的雙方訴求都理解困難了,還想主持、談論什麼議
11/15 11:22, 64F

11/15 11:22, 3年前 , 65F
題?
11/15 11:22, 65F

11/15 11:24, 3年前 , 66F
對黃先生、校方都不瞭解(或一知半解),講得好像在開調
11/15 11:24, 66F

11/15 11:24, 3年前 , 67F
節委員會一樣
11/15 11:24, 67F

11/15 11:24, 3年前 , 68F
*調解
11/15 11:24, 68F

11/15 11:25, 3年前 , 69F
還照片(私人財產)或賠錢啊,而且接洽的過程對方對他的
11/15 11:25, 69F

11/15 11:25, 3年前 , 70F
評論很糟糕,所以也要求恢復名譽及道歉。今天我用自己的
11/15 11:25, 70F

11/15 11:25, 3年前 , 71F
設備,跟林志玲拍了合照之後,照片也是我的,林志玲也不
11/15 11:25, 71F

11/15 11:25, 3年前 , 72F
能硬拗說「這拍的是我」就借了不還又耍賴。
11/15 11:25, 72F
還照片或賠錢如果真的到訴訟了,也會是如此 更好的狀況在於 大街道歉 加上 制度改變<==這是良性的影響 我覺得有人糾結的點在於「結果可逆與不可逆」這件事 結果 = 照片是否還存在嗎? 可以找回來,可逆;不能找回來,不可逆 但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人一直覺得所有的結果是可逆的 還有人口出惡言卻說人在帶風向我也覺得蠻有趣的... 不過也謝謝有人來信討論這件事跟我說更多細節

11/15 11:31, 3年前 , 73F
11/15 11:31, 73F
有什麼想法都可以說無訪 畢竟多數人都不是會口出惡言的人 ※ 編輯: kojiro0531 (118.232.22.8 臺灣), 11/15/2020 11:32:29

11/15 11:33, 3年前 , 74F
沒人一直覺得可逆,黃先生都說了,找不回就提侵占,不知道
11/15 11:33, 74F

11/15 11:33, 3年前 , 75F
你是選擇性忽略還是怎麼樣,你一直覺得要用你的觀念解決
11/15 11:33, 75F

11/15 11:33, 3年前 , 76F
推聞看下來也沒覺得你能容納別人的論點,也是很難討論
11/15 11:33, 76F
提侵占我贊成啊,就是走法律訴訟 推文裡面也有說到他提的訴求,那些我也覺得很OK,不都在推文有回了嗎 我不過就是針對惡言相向的推文不予回應而已,那些別人的觀點我有激烈的反駁嗎 如果真要說,我也不就是提了兩點不一樣的建議吧 1.求償金額 2.公開道歉的地方 (這地方指登報、臉書或是任何管道,我覺得大街打人小巷道歉是最糟糕的作法)

11/15 11:35, 3年前 , 77F
看起來閣下好像社會歷練豐富,卻無法理解今天遺失物無法
11/15 11:35, 77F

11/15 11:35, 3年前 , 78F
用確切賠償金額衡量,更別提提出確切金額等於露出破綻等
11/15 11:35, 78F

11/15 11:36, 3年前 , 79F
著給人扣上斂財的帽子,不如留給法律程序去判賠
11/15 11:36, 79F

11/15 11:37, 3年前 , 80F
你覺得公開=模糊,也許黃先生要的就是任一公開皆可呢?
11/15 11:37, 80F
好吧,這就是個人的觀感不同 有關於確切金額有給人斂財的觀感這件事 跟 公開道歉的地方 但我可以明白你的顧慮,也謝謝你提出來 我想社會歷練豐富與否,並無法代表一切的處世原則 八大有八大的社會事處世原則 上班族有上班族的職場處事原則 就連開業也有自己一套商業處世原則 我想對於原PO來說,就是看各方面的處理方式,找出一套他能接受且覺得較佳的吧 ※ 編輯: kojiro0531 (118.232.22.8 臺灣), 11/15/2020 11:43:08

11/15 11:41, 3年前 , 81F
簡單來說好了,校方有意願要處理的話根本不需要你擔心在
11/15 11:41, 81F

11/15 11:41, 3年前 , 82F
哪裡道歉,只有你一直覺得沒講清楚blabla
11/15 11:41, 82F

11/15 11:43, 3年前 , 83F
校長說什麼黃先生都不接受 -> 回答的沒一句有建設性到
11/15 11:43, 83F

11/15 11:44, 3年前 , 84F
底要怎麼接受,這點一般人都看的出來吧
11/15 11:44, 84F

11/15 11:45, 3年前 , 85F
公開道歉可以考慮校舍正面掛大海報掛掛個半年
11/15 11:45, 85F
XDDDDD 這個真的有屌 大海報讓我想到學生繪製的那種可以掛整面牆的那種 ※ 編輯: kojiro0531 (118.232.22.8 臺灣), 11/15/2020 11:47:32

11/15 11:46, 3年前 , 86F
一些私校偶爾出個台大醬料會這樣搞
11/15 11:46, 86F

11/15 11:55, 3年前 , 87F
就是要把照片要回來 因為這種資料大概就只剩那些了,至少
11/15 11:55, 87F

11/15 11:55, 3年前 , 88F
也要把為什麼失去的原因找到吧
11/15 11:55, 88F

11/15 13:24, 3年前 , 89F
既然你連原po要什麼都不知道,那我們還聊什麼?
11/15 13:24, 89F

11/15 16:33, 3年前 , 90F
掛大海報也是學校出錢花納稅人的錢吧,說要拔退休俸
11/15 16:33, 90F

11/15 16:34, 3年前 , 91F
說不定就突然找得到了
11/15 16:34, 91F

11/15 18:40, 3年前 , 92F
訴求很明確啊 照片還來就行
11/15 18:40, 92F

11/15 18:41, 3年前 , 93F
校方真的有意願要處理 應該要主動提道歉方案吧
11/15 18:41, 9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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