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女孩下班被性侵毆打 台灣只判四年哦?
刑法未成年是不是該下修了阿?
資訊爆炸的現代,14歲根本就該負完全責任
你各位捏著覽趴想想自己14歲的時候,是不是早都知道自己在幹嘛
保護成這樣不知道在保護甚麼的,造成一堆未成年有恃無恐
刑法第十八條應該要改為未滿十二歲的人如果違法,不罰;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四歲的違法
行為,得減輕其刑;年滿十四歲,就要負起完全的刑事責任。
各位說好不好?
※ 引述《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之銘言:
: ※ 引述《Tsuzichen (Zoo)》之銘言:
: : 台灣的事件 今天判刑
: : 「19歲陳姓男子追求在醫院工作的24歲女子小美(化名)遭拒,竟夥同5名友人將小美強押
: : 到烏來山區,性侵、毆打並全程錄影,甚至強押到地下錢莊借錢,連地下錢莊老闆都看不下
: : 去。」
: : 女孩下班被性侵毆打
: : 其中兩男性未成年,被判有期徒刑9月及7月,均可易科罰金。
: : 其他男性主嫌犯 台灣只判四年哦?
: : 這樣不是兩年又可以假釋出來再做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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