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被砍重傷昏迷要簽名才能告!家屬怒嗆檢警:以後最好打成植物人

看板Gossiping作者 (billy)時間3年前 (2020/10/08 17:10), 編輯推噓7(1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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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補充一下, 事情整個經過大概是這樣, 首先他們在便利商店排隊並沒有直接發生衝突, 那時候還沒有任何事情發生, 離開便利商店之後 我家人都已經開車準備要離開了 卻被對方直接追上來攔車挑釁 對方剛開始一個人直接擋在車前不給離開, 後面跟著他們同夥的車子 預謀要逼我家人下車然後就要動手了 拼命拍窗戶喊說什麼剛才在便利商店喜咧跨啥小什麼的, 覺得自己被看了一眼什麼的 我家人當然覺得莫名其妙 下車之後雙方這時候才真的衝突起來 對方另外幾個人就立刻開車過來 然後直接打開後車廂 幾個人幫忙讚聲圍住我家人 讓對方方便直接從後車廂拿刀。 所以不論你有沒有在路上亂瞄並不重要, 無辜民眾做什麼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覺得你有看他或挑釁他就可以動手 還有以後跟人衝突用拳頭跟拿刀是一樣的 大家以後出門車上要不要放刀就好好想一想吧 ※ 引述《PeterU (你媽媽)》之銘言: : ETtoday新聞雲 :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 被砍重傷昏迷要簽名才能告!家屬怒嗆檢警:以後最好打成植物人 : https://i.imgur.com/tiwoavK.jpg
: 國道1號湖口服務區7日午間,一名18歲的林姓犯嫌不滿被瞪又被壓制在地上爆打, : 拿出刀子對29歲李姓男子狂砍,造成李男肢體多處刀傷,送醫急救;受害者家屬又 : 在8日上PTT抱怨,家人還昏迷不醒在加護病房,檢察官卻絲毫不管被害者的死活和 : 感受,還要求必須本人做筆錄和要求提告才能受理,還說「祝這些不食人間煙火不 : 管他人死活的司法人員,以後最好都出入平安不要遇到任何事情」。 : 7日中午在國道湖口休息區,林嫌與李男疑似因插隊問題引發齟齬,林嫌不爽被李男 : 瞪了幾眼,口角後又爆發肢體衝突,李男將林嫌壓在地上一頓爆打,之後林轉回車 : 上拿出刀子對李男猛砍,導致李男濺血休息站,附近的路人目睹畫面也嚇得趕緊報 : 警。 : 當時警方快速到場,除了將李男送醫外,也將現行犯林男帶回偵辦。不過李男的家 : 屬卻上《MOPTT》抱怨,無法理解與忍受司法機關,家人因為緊急又漫長的手術所以 : 無法製作筆錄,檢察官這方面絲毫不管被害者的死活和陷入感受,居然還要求必須 : 要本人做筆錄和要求提告才能受理,不然就沒有理由要押人,要放人! : PO文者痛批,「傷者還在醫院昏迷不醒,結果你(檢方)居然只認為傷害!?你司法 : 單位的大人要不要也試試看呢?說檢調單位認為沒有生命危險啊,X咧說這些是人話 : 嗎?」、「我只能祝這些不食人間煙火不管他人死活的司法人員,以後最好都出入 : 平安不要遇到任何事情」、「以檢調的想法,大家記得以後最好把人打到植物人就 : 不會被提告了喔^_^」。 : 網友也回應,「家人不能代為提訴嗎?找律師問看看吧」、「這篇給它爆,推起來 : 」、「辛苦了、高調,台灣司法就是笑話」、「就不要又是法律人最愛的思覺失調 : ,鬼島真的是犯罪天堂」。 : 國道2大隊表示,7日晚間將本案移送新竹地檢,因被害人曾向警方表示要提出傷害 : 告訴,而本案送往檢方後,檢方也按程序要求,需有被害人簽名,警方也同時向檢 : 方說明,因被害人目前仍在昏迷中,無法親簽,檢方才提出可由家屬簽名代告的方 : 式受理,因此警方才再次前往,請受害人家屬簽名提告。 : 新竹地檢署發言人陳玉華表示,昨晚內勤檢察官收案後,考量被害人曾要求提告, : 卻欠缺親筆簽名,考量被害人仍昏迷不醒又已年滿18歲,才請警方轉達可由家屬代 : 為提告,或等當事人清醒後再提告,之後警方聯絡被害人2位哥哥,並由大哥出面代 : 為提告。 : 陳玉華說,本案雖目前只依傷害罪嫌移送,但之後檢警或當事人也可依狀況加重提 : 告重傷害或殺人未遂,並非僅侷限於傷害罪嫌,再考量林嫌行兇是在人群聚集處, : 加上被害人傷勢,最後裁定10萬交保侯傳。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08/1827351.htm : 備註: : 原PO家人會被告強制加傷害罪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58.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2148213.A.ED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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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督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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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說法給箭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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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 所以有把對方壓在地上爆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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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喜歡給低端人口機會 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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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回文感覺需要冷靜點 要不然估計可能有機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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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會說 先去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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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包圍叫警察啊 怎麼敢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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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超冷靜 只是想知道新聞說把嫌犯壓在地上爆打是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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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傻了才下車,當場報警就不會有後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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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邊有衝突 被攔車堵人還不能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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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說先把人爆打耶 怎麼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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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告一下新聞台 正名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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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新聞好像一對一單挑 看這文就是一群人打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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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只會保護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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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還手那乾脆直接給對方打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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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人打一個還被壓在地上爆打真的挺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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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開車走了 行車記錄器應該有錄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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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影片大概沒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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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都沒動手,他們的人被壓住就圍上來開後車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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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他拿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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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7:23, 3年前 , 21F
新聞警方說暴打 你說只有壓在地上 我要信誰才好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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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意思應該是 被攔車下車後對方旁邊雖然有同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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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把拿刀的壓在地上打一頓才被砍? 先被砍應該沒力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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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還是一對一單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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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對, 新聞寫錯還是你說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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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打輸被壓制在地上 同夥才圍上來解圍並讓他去拿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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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互歐那根本不值得別人同情 自己要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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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得好像你在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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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對方打輸 同夥衝來解圍讓他去拿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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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從來都是根本不認識對方 對方直接挑釁就拿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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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 看了看 你有在現場? 應該也不在現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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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有沒有監視器還是行車記錄器 多少會錄到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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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還有其他員工,差點一起被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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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去調附近監視器或行車紀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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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想確定你在不在現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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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趕到的時候已經去醫院了,目前這是我了解的大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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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物玻璃心8+9 跨哩某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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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別下車較好 對方請吃子彈 再會打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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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7:45, 3年前 , 39F
但是你講的跟你在現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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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7:48, 3年前 ,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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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7:55, 3年前 , 41F
酸民竟然幫砍人89護航 真是世界大同的奇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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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7:56, 3年前 , 42F
某T真的是很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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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8:02, 3年前 , 43F
竟然有人不想知道真相,停止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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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8:03, 3年前 , 44F
寧願聽謊話也不願意追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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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8:04, 3年前 , 45F
你轉述的是被砍的,還是路人,還是在場另外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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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8:04, 3年前 , 46F
有人要去檢舉造謠嗎?爆卦還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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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8:05, 3年前 , 47F
要告重傷,請醫師先開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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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8:11, 3年前 , 48F
不在場講得在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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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8:15, 3年前 , 49F
結果是各不在現場的親友仔,只配箭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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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8:20, 3年前 , 50F
直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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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8:26, 3年前 , 51F
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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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9:17, 3年前 , 52F
只說對你們有利的,難怪需要檢察官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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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0:39, 3年前 , 53F
哈囉法盲 要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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