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被砍重傷昏迷要簽名才能告!家屬怒嗆檢警:以後最好打成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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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新聞雲.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被砍重傷昏迷要簽名才能告!家屬怒嗆檢警:以後最好打成植物人. https://i.imgur.com/tiwoavK.jpg. 國道1號湖口服務區7日午間,一名18歲的林姓犯嫌不滿被瞪又被壓制在地上爆打,. 拿出刀子對29歲李姓男子狂砍,造成李男肢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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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補充一下,. 事情整個經過大概是這樣,. 首先他們在便利商店排隊並沒有直接發生衝突,. 那時候還沒有任何事情發生,. 離開便利商店之後. 我家人都已經開車準備要離開了. 卻被對方直接追上來攔車挑釁. 對方剛開始一個人直接擋在車前不給離開,. 後面跟著他們同夥的車子. 預謀要逼我家人下車然後就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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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鍵盤法官冬雨. 感覺這個案子有點誤會. 如以普通傷害罪來說. 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刑事訴訟法規定. 第 232 條.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第 233 條.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被害人已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 內之姻親或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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