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灣知名女翻唱歌手暴力攻擊男性頭部

看板Gossiping作者 (gg)時間5年前 (2020/10/02 19:59), 5年前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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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lloP (HelloP)》之銘言: 我發現還滿多人分不清楚跟縱和偷拍的定義 1.偷拍 偷拍你必須拍攝 "身體隱私部位者" 刑法315-1條的妨害秘密罪 裡面就有寫 如果不這樣定義,肥宅在北車拍個照,不小心把阿貓阿狗拍進去都偷拍.. 2.跟蹤 因為法律保障每個個人的遷徙自由 所以跟蹤很難成立,你必須明確防止他人行使權利 否則的話法院不能隨便把你的遷徙自由給剝奪掉 舉個例子 A男長時間跟蹤B女 導致B女心理壓力很大 上班無法準時 不敢夜間出門之類等等 你必須要造成B女上"權力的損失"(無法準時上班,夜間無法出門 通常需要長時間蒐證,可能幾個月 然後你要舉證自己的權力被侵害 法院才會判你勝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38.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1639941.A.42F.html ※ 編輯: afacebook (111.250.138.148 臺灣), 10/02/2020 19:59:41

10/02 19:59, 5年前 , 1F
所以理論上拍腿沒事對不對
10/02 19:59, 1F
其實拍腿是沒事的.. 除非你是拍到很裡面 對方有明確"把它遮起來" 但你卻故意偷拍 才算是侵害權力 如果對方都已經露在外面,那很難說明屬於隱私部位

10/02 20:00, 5年前 , 2F
女生說你跟蹤就跟蹤
10/02 20:00, 2F
※ 編輯: afacebook (111.250.138.148 臺灣), 10/02/2020 20:03:00

10/02 20:05, 5年前 , 3F
拍腿本來就沒事 之前一堆法盲圍剿圖王
10/02 20:05, 3F

10/02 20:05, 5年前 , 4F
道德上可以指責 但是你不能說他違法
10/02 20:05, 4F

10/02 20:49, 5年前 , 5F
不爽告她傷害啊 跟蹤仔還要護航
10/02 20:49, 5F

10/02 20:50, 5年前 , 6F
圖王根本就不是只拍腿才被圍剿...更多的是直接貼A片截圖
10/02 20:50, 6F

10/02 20:51, 5年前 , 7F
圖王都直接拍到底褲了 還在那邊法盲亂剿
10/02 20:51, 7F

10/02 20:51, 5年前 , 8F
不過我覺得圖王的SENSE有夠低的 科科
10/02 20:51,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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