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汽車撞傷違規女騎士判無罪 法官:否則交通規則是虛設 ║王聖藜║

看板Gossiping作者 (樹枝擺擺)時間3年前 (2020/09/30 18:05), 編輯推噓-1(127)
留言10則, 4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要講交通規則,就要講全套,不要看到四輪就轉彎 以前幾天小貨車「不慎」擦撞重機為例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 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 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小貨車駕駛是違規幾十次,其中包含強制罪的人 如果不是這次剛好被行車紀錄器拍到,重機也只能摸摸鼻子去看醫生 然後警察也只會用「不慎」來護航職業駕駛, 就像上次比利時情侶被逼車,警察一樣用「不懂台灣民情」在嚎洨一樣 交通規則落實絕對是好事一件 但台灣交通規則看到職業駕駛就會轉彎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25.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1460319.A.A5A.html

09/30 18:11, 3年前 , 1F
重機仇到警察頭上了? 好喔
09/30 18:11, 1F

09/30 18:15, 3年前 , 2F
誰在跟你講重機,比利時情侶騎重機?「不慎」誰講的?
09/30 18:15, 2F

09/30 18:23, 3年前 , 3F
兩輪仔看到正確判決的反應就是繼續咬四輪,笑死
09/30 18:23, 3F

09/30 18:33, 3年前 , 4F
第二行。第12與13字。「重機」
09/30 18:33, 4F

09/30 18:34, 3年前 , 5F
不要罵人「不慎」然後自已「重機」就忘了
09/30 18:34, 5F

09/30 18:53, 3年前 , 6F
重機酸就雙標仔咩
09/30 18:53, 6F

10/01 11:40, 3年前 , 7F
斷章取義功力真差,你中文老師誰啊
10/01 11:40, 7F

10/01 11:41, 3年前 , 8F
怎麼不敢說這兩起事件警方第一時間怎麼回的?
10/01 11:41, 8F

10/01 11:42, 3年前 , 9F
一定是不敢想起來對不對,只會貼人仇警標籤混淆視聽
10/01 11:42, 9F

10/01 11:42, 3年前 , 10F
就憑這點還敢跟人戰
10/01 11:42,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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