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沒羈押羅誰之過?北院:交保16月檢才想押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wizkhaaaaa)時間6年前 (2020/09/03 14:07),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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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保全案讓我想到另外一個恐怖的案件 幾年前那個梁絲惠的男朋友程宇的強姦殺人案 也是因為司法單位的不作為導致的悲劇 在南港萬象大樓的地下室 程宇之前就曾經犯下過性侵未成年少女案件 他被通緝後 沒有人願意為城市中的治安死角做一點事情 就放任它在那邊繼續爛 導致了後來的殺人案件 現在萬象大樓地下室鐵門就鎖起來了 啊之前怎麼不鎖阿嘻嘻 ※ 引述《skyHuan (去學校的路很久沒走)》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聯合報 : 2.記者署名: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沒羈押羅育祥誰之過?北院:交保16個月檢察官才想押 : 4.完整新聞內文: : 媒體報導台北地院審理「保全界李宗瑞」羅育祥對高雄市14歲少女下毒手,是因台北地 : 審理羅另2件性侵案時未羈押羅;台北地院聲明說,法官接手羅「前案」時裁定具保停 : ,檢察官起初沒有反對,16個月後才主張羅應該羈押,盼外界基於事實評論,免生誤解 : 聲明說,2019年1月9日羅性侵2名少女案移審時,法官裁定羅具保停押、但限制住居, : 、羅的律師及檢察官都未表示不服,有報導稱「檢察官不服交保裁定」與事實不符。 : 羅育祥「前案」犯妨害性自主罪、兒少條例加重強制性交罪,經檢方起訴,法官2019年 1 : 月9日訊問後,審酌羅無前科、坦承犯行,裁定交保,檢方並沒有抗告,檢察官是在202 0 : 年5月羅嫌已交保1年又4個月之後,才書面建議法官押人,依當時證據,不足以認定羅 : 「反覆實施之虞」,媒體評論指法官未考慮羅是否再犯,應屬誤會。 : 台北地院說,羅育祥交保後,每次開庭都遵期到庭,也沒有違反強制處分,於準備程序 : 束,法院進行審理程序,公訴檢察官直到2020年5月才提補充理由書,指控羅犯案動機 : 心存報復,事後並未就醫等,建請羈押。 : 檢方具狀建議後,法官再次開庭請檢、辯雙方表示意見,檢察官表示無其他意見,羅、 : 的律師抗辯稱,案發後羅已失業,不再具有保全業經理的身分,客觀上無法再以相同方 : 犯案,審判長聽取檢、辯意見後,於是未羈押羅嫌。 : 台北地院表示,審判中未羈押羅嫌有5個原因:一、羅並無前科;二、羅交保後超過1年 4 : 個月均遵期出庭;三、羅已與被害人和解、補償被害人;四、羅對犯行坦承不諱未卸責 : 五、沒有證據證明有羅再犯之虞。 : 台北地院強調,羅「前案」性侵2名少女於審判期間,羈押與否的決定雖屬可以受公評 : 事,但仍期盼外界在評述時有充足資訊,於確認基本事實後再予評論,以避免評述與事 : 不符,引起民眾對法院產生不必要誤解。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121637/4829532 : 6.備註: : 是什麼讓檢察官時隔16個月、當時還沒有再犯事蹟,才突然又聲請羈押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80.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9113254.A.779.html

09/03 14:12, 6年前 , 1F
現在發布通緝只是賭他路上會不會被警察攔到而已 但如果
09/03 14:12, 1F

09/03 14:12, 6年前 , 2F
不是哪個警察腦袋被雷打到去攔 不然你沒違規沒形跡可疑
09/03 14:12, 2F

09/03 14:13, 6年前 , 3F
根本不會被警察攔
09/03 14:13,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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