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弒母無罪】桃園砍頭逆子確定被關 因酒後毆友入監55天

看板Gossiping作者 (jimgene)時間3年前 (2020/08/21 01:52), 編輯推噓8(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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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男兇殘殺死母親還割下頭顱丟到社區中庭,沒判刑卻還是要被關,原來是因梁男2018 : 6月間在桃園市中壢區朋友麵店飲酒後,失控把朋友打到全身是傷住院,朋友提告,去 : 2019)年3月被桃園地院以傷害罪判拘役55天確定。 : 梁男在這案中辯稱喝醉只片段記得是朋友打電話叫他去聊天,到麵店喝酒,後來有其他 : 人陸續進來怕影響生意,兩人轉到廚房繼續喝,之後就沒有記憶了,直到隔天凌晨醒來 : 現自己身上有傷、有血跡,打電話到麵店問,才知道朋友被他打到住院。 怎麼法官每個邏輯都不一樣 吸毒後弒母 法官說,沒有意識犯下的殺人罪 無罪釋放 喝酒後,沒有意識犯下傷害罪 關55天 雞巴啦 那以後有人想靠無意識這條來犯案 還要保佑抽到好法官才行 都是無意識,你一下關,一下不關 想犯案的人覺得法官很難配合內 是怎樣,一法各婊就對了 一條法律,各自表達 還是一條法律,兩邊都婊 法律還有模糊空間 那叫法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1.164.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7945939.A.405.html

08/21 01:54, 3年前 , 1F
台灣的法律制度最瞎的就是法律寫的很清楚的法條,法官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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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腦補幫犯人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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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ai來判那些罪證確鑿的犯法,像鄭捷跟小燈泡的案件,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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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什麼冤案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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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官就喜歡腦補。被強迫灌毒後意識喪失砍人,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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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吸毒後意識喪失砍人,法官就會腦補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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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懂法律,但是不是法官自由心證的空間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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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忽略客觀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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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證明人的主觀意識就很困難 更何況是事後好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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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好幾年 大概就輕罪判下去 重罪想辦法不要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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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2:08, 3年前 , 11F
google有法官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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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4:19, 3年前 , 12F
真要說的話,一個沒神經病的人,因為玻璃心吵架吵到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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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爆炸而殺人,那傢伙在砍人的當下其實就是意識無法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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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狀態。也就是說,每個殺人的傢伙都無法控制自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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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4:25, 3年前 , 15F
不是常有那種回神過來才發現殺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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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6:28, 3年前 ,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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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人說法條是立委定的,法官只能照判...事實證明法條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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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7:46, 3年前 , 18F
完整!法官想用那條,看他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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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8:19, 3年前 , 19F
小時候數學不好 長大當個敗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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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條根本是犯罪者最愛 喝酒吸毒後去搶銀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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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8:49, 3年前 , 21F
喝酒後犯罪也不行喔,吸毒後犯罪判得比較輕,台灣這標準真神
08/21 08:49,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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