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弒母無罪】桃園砍頭逆子確定被關 因酒後毆友入監55天
共 6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famas2200 (我可以賺錢嗎?)時間5年前 (2020/08/21 09:3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為什麼打人反而要關?. 根據我讀的刑法總則,. 不是被大罪吸收了嗎?. 理論上最後應該是無罪,. 而且對方喝酒沒有判斷能力,. 從而應該阻卻罪責沒有有責性,. 我覺得對方應該據理力爭上訴到底,. 台灣司法真的太過分了怎麼可以欺負人?.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

推噓8(8推 0噓 13→)留言21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jimgene (jimgene)時間5年前 (2020/08/21 01:5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怎麼法官每個邏輯都不一樣. 吸毒後弒母. 法官說,沒有意識犯下的殺人罪. 無罪釋放. 喝酒後,沒有意識犯下傷害罪. 關55天. 雞巴啦. 那以後有人想靠無意識這條來犯案. 還要保佑抽到好法官才行. 都是無意識,你一下關,一下不關. 想犯案的人覺得法官很難配合內. 是怎樣,一法各婊就對了. 一條法律,
(還有3個字)

推噓3(3推 0噓 6→)留言9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legos4710 (EG)時間5年前 (2020/08/21 01:1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不是啦. 法官的想法怎麼能被我們這種法盲賤民猜到啦. 被你猜到的話今天就是你坐在庭上判案了好嗎? 要是這麼簡單被你料到那不是顯的很破格嗎?當然你猜不到他啊 就說你各位法盲就是法盲. 你以為他要有罪了 其實他無罪. 正當你以為同樣邏輯他要無罪了. 嘿嘿 他又有罪啦. 意不意外?開不開心?. --.

推噓7(7推 0噓 3→)留言10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時間5年前 (2020/08/21 00:48),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事實上這是很符合邏輯的. 弒母案大家關注的重點都在於吸毒殺人. 但有個重點 無再犯之嫌疑. 殺了就殺了 總不可能又生個媽媽來殺吧. 相當合乎邏輯. 而毆打則相反. 你打一次沒打死 可能覺得上癮. 下次遇到忍不住就再打一次. 這就有再犯之嫌疑了. 我是覺得要終結後患. 應該還是要讓其中一邊死. 不然冤

推噓6(6推 0噓 5→)留言11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ntubomber (鄉民饒過我吧QQ)時間5年前 (2020/08/21 00:4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原文恕刪. 身為 法律系 的受害者. 我可以解釋一下現在法官的邏輯. 簡單說. 你們他媽的一群無知的法盲弱智群眾. 我們法官就是要告訴你們. 我們最懂法律. 風向什麼的跟我們沒關係. 我們堅持做對的事. 所以上次殺警無罪. 就算民怨再大也要堅持做對的事. 而且更要努力的堅持. 我只能說. 台灣的司法
(還有142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