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剁下媽媽頭顱往12樓下丟 37刀弒母無罪還責付桃衛生局

看板Gossiping作者 (鐵劍-中立理性選民)時間3年前 (2020/08/20 12:35), 3年前編輯推噓1(2111)
留言14則, 9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 引述《hugh509 ((0_ 0))》之銘言: : 國外精神病患殺人判無罪 : 是交由司法精神病院,可能要長期留院 : 甚至終生待在具有高度戒備的醫院 : 我大台灣法官以人道精神跟著判無罪 : 然後責付地方衛生局 : 台灣的法條,衛生局只能持續追蹤 : 當再有暴力滋事行為,才能強制住院 : 最高60天,鑑定後不行出院,再住60天 : 每60天鑑定如此循環下去 : 也就是只要有一個60天表現良好 : 他可能就"出去了" : 出去之後一樣又回到衛生局"追蹤" : 可能出事了,才再進入處理程序 拎北同意思覺失調無罪 但是 如果政府知道住家附近有瘋狗群見人就咬,還咬死人,政府正常來說應該做什麼? 應該是要排除危險吧。 但是,這種神經病就跟瘋狗一樣,政府卻不能為居民排除危險。 這種人不就跟酒駕仔、違規仔大車駕駛一樣,隨時都會對別人的生命造成危害,國家怎麼 不排除?終生監禁也好,終生治療也好,國家本來就應該保護人民的生命安全吧。 拎北每年繳稅給政府,政府讓我們每天走在馬路都有被神經病殺、被違規大車或酒駕仔撞 的風險。真的很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5.1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7898159.A.35B.html

08/20 12:36, 3年前 , 1F
五樓見人就肛,也沒看到他有罪
08/20 12:36, 1F

08/20 12:37, 3年前 , 2F
說的好像瘋狗有被處理
08/20 12:37, 2F

08/20 12:37, 3年前 , 3F
終身監禁>監獄不夠 治療>人力不足 沒經費 沒地
08/20 12:37, 3F
爛政府

08/20 12:37, 3年前 , 4F
因為政府作半套,只學到皮毛
08/20 12:37, 4F
※ 編輯: tigotigo (101.10.15.157 臺灣), 08/20/2020 12:37:58

08/20 12:38, 3年前 , 5F
你繳稅的錢分到監獄這邊剩不到一根鐵條
08/20 12:38, 5F
這種人危害的是社會大眾的安全而不是我一個 拎北繳的稅政府嫌少可以還拎北啊

08/20 12:38, 3年前 , 6F
動物攻擊人是會被安樂死..
08/20 12:38, 6F

08/20 12:38, 3年前 , 7F
台灣思覺失調有十幾萬,政府根本沒在監控
08/20 12:38, 7F

08/20 12:39, 3年前 , 8F
你的稅之前給計程車司機了
08/20 12:39, 8F
※ 編輯: tigotigo (101.10.15.157 臺灣), 08/20/2020 12:40:10

08/20 12:39, 3年前 , 9F
也沒提供照顧治療場所,得自己家人出錢送去療養院
08/20 12:39, 9F

08/20 12:39, 3年前 , 10F
這人是吸毒殺母無罪 沒神經病 懂?
08/20 12:39, 10F
也是啦 只是有毒癮而已 再吸一次就再殺一個而已啦

08/20 12:40, 3年前 , 11F
如果出不起,只好關在家裡,成為社區一顆不定時炸彈
08/20 12:40, 11F
※ 編輯: tigotigo (101.10.15.157 臺灣), 08/20/2020 12:41:20

08/20 13:18, 3年前 , 12F
歐洲那些偽善人本表示這種程度算什麼
08/20 13:18, 12F

08/20 13:19, 3年前 , 13F
他們坐牢像渡假 神智清楚的連續殺人狂 一樣泡茶爽爽過
08/20 13:19, 13F

08/20 19:58, 3年前 , 14F
四趴仔 不要只會躲在網路 趕快出門聯署罷免啦
08/20 19:58,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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