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畢業後指導教授威脅要告我&撤回學位&肉搜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LP哥(LP = Love & Peace))時間3年前 (2020/08/18 13:47), 編輯推噓7(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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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備份了 只是想問,就個資法來說 第 41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 、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但是聽說也不一定告的成功, 因為如果他沒有損害其他人利益的話。 教授可以說只是要單純聯絡學生,這跟利益無關 因為學校也常在畢業後聯絡畢業生,現在流行問畢業生有沒有找到工作, 這樣如果每個畢業生都告一次的話,學校早就倒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63.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7729636.A.13A.html

08/18 13:48, 3年前 , 1F
損害他人的這地方 建議要有舉證比較容易
08/18 13:48, 1F

08/18 13:51, 3年前 , 2F
不過原PO有特別打電話警告系辦不得洩漏,不知道能不能
08/18 13:51, 2F

08/18 13:57, 3年前 , 3F
個資法著重在是不是合法取得跟合理使用
08/18 13:57, 3F

08/18 13:58, 3年前 , 4F
來源應該是合法 老師找學生即使是畢業生應該符合大
08/18 13:58, 4F

08/18 13:59, 3年前 , 5F
眾認知的合理使用 目前來看應該也沒有損害個人法益
08/18 13:59, 5F

08/18 13:59, 3年前 , 6F
對阿 所以除非原PO可以舉證出哪邊被損害了 不然系辦
08/18 13:59, 6F

08/18 13:59, 3年前 , 7F
我覺得不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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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13:59, 3年前 , 8F
給老師畢業生聯絡資訊方面應該是勉強可以過關的
08/18 13:59, 8F

08/18 14:08, 3年前 , 9F
事主說事前發信請系辦刪除及不願分享個資,28條有損害
08/18 14:08, 9F

08/18 14:08, 3年前 , 10F
賠償
08/18 14:08, 10F

08/18 14:19, 3年前 , 11F
假設原po真的沒做錯又是講真話 告不告的成跟本沒差
08/18 14:19, 11F

08/18 14:19, 3年前 , 12F
只要他名聲臭掉都招不到學生 我是不太相信他敢接很多計畫
08/18 14:19, 12F

08/18 14:20, 3年前 , 13F
一個主持人就至少一萬五的保底 都收不到的話至可能多到
08/18 14:20, 13F

08/18 14:21, 3年前 , 14F
有四五個計畫接不了 等於變相月薪少75000
08/18 14:21, 14F

08/18 14:43, 3年前 , 15F
我也覺得奇怪 教授找個學生會有什麼問題
08/18 14:43, 15F

08/18 15:47, 3年前 , 16F
我也覺得沒辦法舉證有不法利益是能告什麼
08/18 15:47, 16F

08/18 20:26, 3年前 , 17F
那個資法是不是很廢?可以廢掉了
08/18 20:26, 17F

08/18 20:26, 3年前 , 18F
投資或補習班或健身房的電話都是為你好沒有不利啊
08/18 20:26,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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