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貪污16年,殺人10年?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3年前 (2020/08/05 10:17),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3/7 (看更多)
※ 引述《kprc (kprc)》之銘言: : 今早看到有警察貪污被判16年 : 想到之前有人殺人才10年 : 有點傻眼 : 人命居然比錢還卑微 : 貪錢居然判比較重 : 有沒有錢比人命重要的卦? : 16年 : https://reurl.cc/V6yvXy : 10年 : https://reurl.cc/ZOY5QW : 8年 : https://reurl.cc/KkVnxq 的確看刑法和貪汙治罪條例 刑法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 元以下罰金: 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三、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 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 四、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五、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未遂犯罰之。 這兩條的差別只有殺人罪多個死刑 更何況像酒駕之類的常常用過失致死這條 刑法第276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在台灣貪汙的確比酒駕致死嚴重沒錯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59.2.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6593867.A.F2D.html

08/05 10:26, 3年前 , 1F
就垃圾法官輕縱啊糙
08/05 10:26, 1F
文章代碼(AID): #1VAXRByj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VAXRByj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