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女生捷運偷拍可以很大方承認?
看到這種事情,其實覺得是自找的......
像我除非萬不得已,
否則絕對不在手扶梯上用手機,
就算真的要用,也會轉向沒人的地方,
比如手扶梯側面。
自己要站在正妹後面,
還把鏡頭對著人家裙底,
被誤會偷拍真的是活該死好。
好比女生自己去夜店,喝到爛醉被檢屍,
或者跟男性友人去旅館,結果被強暴,
雖然她確實是受害者,但一點也不值得同情。
※ 引述《cherrywo (小木偶)》之銘言:
: 講真的,現在這個社會男女不平等是事實
: 尤其女生只要正一點身材,好一點社會的待遇完全不一樣
: 像肥宅我好幾年前,曾經在搭手扶梯時
: 因為當天在等一個重要的電話,所以將手機拿在手上
: 沒想到搭了兩層樓突然後面有一個帥哥
: 握住我的手,說我偷拍前面正妹的裙底
: 當下眞的是有嚇到,連忙解釋我手機是黑的沒有在偷拍
: 當然正妹和這位正義哥完全不信,一直叫我交出手機給他們檢查
: 說實在的當下很火大,明明沒做為什麼手機要讓你們檢查
: 後來保全和警察都來了
: 警察一來就一臉看你的長相就是一副偷拍的肥宅樣
: 因此警察就好說歹說的表示手機拿出來大家看看
: 看完沒有的話你就可以走拉,不用浪費大家時間
: 當然當時真的有氣到,因此完全不想配合
: 警察一樣就表示,你是現行犯,拿出來大家看看
: 不然就逮捕回警察局,一樣可以檢查你的手機
: 在加上辦你一條妨害公務
: 萬般無奈下我只好拿出手機給他們看
: 當然手機裡什麼都沒有
: 他們看完手機後,就露出一副,你早點拿出來就好阿
: 浪費大家時間阿的表情,一句道歉也沒有的各自離開
: 所以說,男女在這個女權的時代,根本不可能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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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 整理一下大家的意見
: 遇到這種事情
: 警察有職權可以盤查並且請你回派出所立案進行偵查
: 一樣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88-1、130、131、133、230、231等相關法條
: 逮捕並查扣你的手機,但是不能觀看內容
: 觀看內容必須等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
: 法院同意後才能觀看內容
: 地檢署檢察官待確定內容無涉及偷拍後
: 依法做不起訴處分並發還手機
: 另外關於正義哥與疑似被偷拍女部分
: 1.刑事部分,可能觸犯強制罪、誣告罪、剝奪行動自由罪及公然侮辱罪
: 但是誣告罪部分不會成立,因為當事人沒有虛構事實
: 其於的罪也可以依照容許的構成要件錯誤(俗稱誤想防衛)
: 來阻卻故意,強制、剝奪行動自由、公然侮辱等罪並沒有處罰過失
: 因此這部分一樣不會成立犯罪。
: 小結刑事部分不會構成任何刑責。
: 2.民事部分,可能會有損害賠償問題,但是民法一樣有民法149、150、151條
: 只要當事人行為沒有逾越必要程度,一樣沒有賠償問題。
: 因此當事人只要懷疑將人攔下立刻報警,走法律程序
: 一樣沒有民事賠償問題。
: 總結,搭手扶梯還是要避嫌,避免瓜田李下
: 不小心被誤會,乖乖的配合交出手機給人看就好
: 不然浪費的只是自己的時間
: 以上是整理網友的看法,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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