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政府約聘雇滿3年可獲有職等職務 人總:不會變公務員
好了啦柯韓粉可以回家了
洗了一整天就沒有要變成公務員
你們到底在洗什麼啦!!
覺得公務員很辛苦在防疫還有紓困振興
請大家多給點鼓勵!
※ 引述《r5e97nk63 (DoUNo)》之銘言:
: 聯合報
: 賴于榛
: 政府約聘雇滿3年可獲有職等職務 人總:不會變公務員
: https://bit.ly/323Gydv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在草案說明中指出,未來政府公
開
: 爭遴用的聘約人員若符合相關資格,得於進用滿3年後,擔任或兼任研究等機關機構組
織?
: 規定有職稱職等的職務。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表示,約聘人員不可能變成
公
: 員,且草案僅是在徵詢階段。
: 施能傑說,草案僅是讓特定領域的資深約聘人員經審查後,能有職稱,在機關裡面扮演
一
: 角色,但草案仍在徵詢階段,之所以提出,是立法院過去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屢屢關心
相
: 約聘人員是否法制化,因此提出整套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 施能傑指出,公務人員考試是公務人力資源的一環,但現行高普考不會涵蓋所有政府需
要
: 專長人才,因此思考這些約聘僱人員如果在機關內做得相當久,條件資格也很好,可否
擔
: 機關裡面有職稱職務的人,草案針對公開競爭的遴選制度、薪資制度、工作考核、續約
、
: 止契約等都有規範,是整套人力資源管理的制度,希望回應立法院的關心,也提出討論
。
: 但一套新的人力制度是否會對公務體系帶來衝擊,約聘人員擔任有職稱的職務會否帶來
競
: 關係影響機關運作。施能傑表示,草案是一個良性的想法,開放各界討論,再看看討論
結
: 怎麼樣。
: 人事行政總處也發出新聞稿表示,第一、聘約人員與政府機關是公法契約關係,並不會
取
: 公務人員身分。但研議讓已工作一定時間且具有一定學經資格條件聘約人員,經審查後
得
: 擔任或兼任特定領域,如研究、文教館所、科技,某些有職稱的職務,不會擴及一般行
政
: 關。
: 人總說,第二、這是為了將現有約聘雇人員制度的權利義務更完整的法制化,也是立院
所
: 心的課題;第三,權利義務法制化內容,包括如何公開競爭遴選、不同等別所需具備資
格
: 件、薪資、工作考核、終止聘約、遵守的公務服務行為規範、參加勞保和勞退等等。
: 人總也強調,目前僅是草案的徵詢階段,歡迎各界提供寶貴的意見。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694288
: 備註:
: 結果原來不是轉成公務員,而是能擔任原本只能有職等才能擔任的職務。
: 而且但書是特定領域,不會擴及一般行政機關,不過還是要注意開後門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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