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費馬最終定理證明文組>理組?
其實我早就用一個很巧妙的方法證出來了。
只是可惜ptt篇幅太小,
也不方便打符號。
所以就不打了。
不過我敢說,
任何兩數的N次方的總和,等於另一個數的N次方。
在N>=3的狀況,沒有正整數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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