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衛生局女員工「身體像玩偶」!1539字痛訴:從廁所拖到客廳…

看板Gossiping作者 (嘻嘻)時間3年前 (2020/07/08 10:18), 編輯推噓6(12621)
留言39則, 20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4/24 (看更多)
現在是只要文章政治正確就能推爆嗎? 看一看敘述就能說得跟真的一樣, 我看全台灣的檢察官和法官都可以開除了, 找原原PO去辦案,不要說這個案件啦, 人類歷史上所有懸案都能破案了吧。 只靠一方說法拼拼湊湊終究是猜測, 沒有實質證據的故事也只是腦補而已, 人不會說謊嗎?因為自殺就代表沒有說謊? 你各位是有在事發現場?還是有通天眼? 以死明志這個理由未免過於牽強。 一直拿林奕含出來當教科書, 無視南檢花了這麼多人力進行各種訊問, 真是為那些司法人員感到惋惜, 他們的努力總是被幾句政治正確的發言抹殺。 更可笑的是很多人還會言論攻擊元配, 元配難道就不是女性了嗎?為什麼要被攻擊? 真搞不清楚這些人是真心為女性發言, 還是根本只是跟風想找東西罵而已 ※ 引述《lucicat (cat)》之銘言: : ※ 引述《nightwing (內觀自心)》之銘言: : 這件事的結局一定是男生會全身而退 : 根本連想都不用想 : 但女生若不是受到莫大的冤曲 怎會以死明志 ? : 妳若只是要勒索要錢 目標再找就有 : 悲憤到會跳樓連命都不要了 : 如果還有人在那酸言酸語 也真是無言了 : 照敘述看來 女生一開始是被非自願的發生關係 : 然後男生開始哭訴情不自禁太愛妳了之類的 讓女生心軟 : 以合理化性侵這件事 : 之後再誘哄對方交往 他會離婚之類的 性侵這件事就解套了 : 通常這種事件的男主角 : 都不是陌生人 陌生人早就報警了吧 : 都是女生認識 且對他有信任感 且地位較女生高 :   (老師 老闆 主管 教授 國外還有運動員的教練 醫生等 都是高等權威人士) : 反正之前對女生照顧有加 看起來是好人的人 : 一來性侵後女生措手不及 二來如果男方處理得當 : ( 如案例中的懺悔痛哭以愛為名 ) : 女生心軟同意交往後 後續幾乎是連反擊的能力都沒了 : 女生就錯在誤信男生的甚麼情不自禁 甚麼愛到受不了 的理由 :   加上性侵害事件對被害者的想法通常不友善 :   如果是走在路上被強拉性侵 男生比較能理解 (古早還是有人會說是女生穿著問題 ) : 這種熟人性侵 又是形象良好(名聲響亮) 的對象所為的話 : 一堆說甚麼被害者有問題啦 是價錢談不攏的話就出來了 : 光是這件事情 : 就一堆人在細節上打轉 質疑女生為何不報警 說謊啦 要錢啦 : 我倒覺得報警揪出熟識犯人 其實需要極大的勇氣 : 更不用說一堆被陌生人性侵都不敢報案的婦女 比你想像的更多 : 女生誤以為 只要這件事情 : 最後結局是圓滿的 男生是認真且離婚了 : 被侵害這件事情就算結束了 自己也不算被玷汙了 : 我覺得這還牽扯到人格特質 : 林奕含那本書 應該有針對這樣女性的心理進行深刻的剖析 : 有時人 ( 男生女生都一樣 ) 就連要開口說出 我被侵犯了 : 都不見得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 女生妥協跟男生交往後  發現事情並不如她想的 :   男生不僅沒離婚  還繼續口口聲聲說愛她 :   但卻在她不順服時  動輒以暴力脅迫她  暴力後又是懺悔哭哭啼啼彌補 : 這就是她控訴的 身體像玩偶一樣 : 男生一開始會用暴力迫她交往 後續更是不掩飾他的暴行 : 女生要走男生又糾纏 : 然後女生看了房思琪的那本書 : 還有據說是小四的徵信事件 : : 明白了自己其實只是玩具之一 : 能不恨不怨嗎 甚麼愛妳愛到性侵妳 原來只是慣用語 : 所以若如大老婆說的 女生有拿照片去要求離婚甚麼的 : 我覺得這就是女生的反擊 : 林奕含那時也有 上網控訴 但沒人聽見她的聲音 譏笑話語倒是很多 : 壓垮這件事的最後稻草 : 應該就是 : 元配告她 男生出來告她 然後上司約談怪她不檢點 : 聽說男生背景很厲害 : 他寄存證信函到衛生局 似乎是要告訴女生 : 妳敢把話說出來 我就讓妳在這塊職場上永不得翻身 : 女生被逼到走投無路 莫名委屈 還得吃上官司 : 幾乎是除了閉嘴 離開 沒有翻身的餘地 : 於是選擇做出遺憾的事 : 這種事情女生當初只要妥協了 幾乎是無解 : 我覺得林奕含當初寫的那本書 : 女生們都該看看 : 男生們也該理解一下 : 因為男生的想法和作法很直接 : 性侵後大概就是告與不告的選擇 根本搞不懂哪來那麼多心理迂迴 : 日本有個女記者很勇敢 : 被上司下藥性侵還拍成影片 : 上司處理方式比較不心機 就是大喇喇的一副妳就是被性侵了哈哈哈的樣子 : 於是女生被激怒 拼了命告他 惡劣成這樣一定要告死他阿 : 過程中也是一堆男生酸她 說她大概是價碼談不攏 或是 要職位不成 : 她還是無畏酸言酸語 : 本案男主處理就很心機 撲上去了再下跪求饒 : 現在他則是理直氣壯的出來說非性侵 兩人最初是情投意合的交往啦 : 只是一開始是先發生性關係而已..... : 呃 已婚可以理直氣壯跟其他人交往嗎 ? ? : 元配也拼命幫他說話 : 兩個女人在那大戰時 都沒想到最爽的是那個男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89.107.62.219 (英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4174708.A.F86.html

07/08 10:19, 3年前 , 1F
失智列車哪裡買票
07/08 10:19, 1F

07/08 10:19, 3年前 , 2F
智障列車哪裡買票?
07/08 10:19, 2F

07/08 10:21, 3年前 , 3F
台灣人就是死者為大 沒看到前陣子跳樓那位大佬嗎
07/08 10:21, 3F

07/08 10:23, 3年前 , 4F
法律跟道德標準被來就不同 理組頭腦就是簡單
07/08 10:23, 4F

07/08 10:24, 3年前 , 5F
除非當事人~所有的人都只能拼湊答案~法院也不例外~
07/08 10:24, 5F

07/08 10:25, 3年前 , 6F
死者為大還要看死者是甚麼人,這當事人該對的都對了
07/08 10:25, 6F

07/08 10:27, 3年前 , 7F
早就說死者當不成正宮,越想越不對勁怒告誘姦自殺
07/08 10:27, 7F

07/08 10:28, 3年前 , 8F
你今天如果是被路邊流浪漢強姦,會隱忍兩年給他幹免費嗎
07/08 10:28, 8F

07/08 10:34, 3年前 , 9F
樓上把權勢逼迫當空氣唷???你被流浪漢強姦不會丟工作,被上
07/08 10:34, 9F

07/08 10:35, 3年前 , 10F
司強姦是直接連工作跟人生都沒了,你還沒看現在PTT還一堆寫
07/08 10:35, 10F

07/08 10:35, 3年前 , 11F
手公關要死後毀人名譽,你還想加入成為其中一員?
07/08 10:35, 11F

07/08 10:41, 3年前 , 12F
正義本來就是贏家寫的,死了就是把最終解釋權拱手讓人,
07/08 10:41, 12F

07/08 10:41, 3年前 , 13F
失智列車還想當柯南啊
07/08 10:41, 13F

07/08 10:42, 3年前 , 14F
因為死人不會說話。
07/08 10:42, 14F

07/08 10:42, 3年前 , 15F
如果不認同死者就是公關寫手,那另一邊網路霸凌男性
07/08 10:42, 15F

07/08 10:42, 3年前 , 16F
及妻子的不也只是另一間公關的寫手?
07/08 10:42, 16F

07/08 10:46, 3年前 , 17F
被上司強姦了大概以後也不會想待在原單位了吧?
07/08 10:46, 17F

07/08 10:46, 3年前 , 18F
而且依台灣人八卦的個性跟玻璃心,當事人只怕也會受不了
07/08 10:46, 18F

07/08 10:46, 3年前 , 19F
旁人的閒話或是自認為別人歧視她而轉單位吧
07/08 10:46, 19F

07/08 10:49, 3年前 , 20F
就失智列車
07/08 10:49, 20F

07/08 11:08, 3年前 , 21F
如何證明有權勢逼迫?
07/08 11:08, 21F

07/08 11:16, 3年前 , 22F
這就要看前同事證明了
07/08 11:16, 22F

07/08 11:29, 3年前 , 23F
高功能列車車長在家穿龍袍、數古董 恩...
07/08 11:29, 23F

07/08 11:31, 3年前 , 24F
違反當事人意願產生的性行為即是性侵,當事人都已表明
07/08 11:31, 24F

07/08 11:31, 3年前 , 25F
違反其意願,你有比當事人清楚她的意願?帶風向真可悲
07/08 11:31, 25F

07/08 11:33, 3年前 , 26F
就反問你認定的性侵案實質證據是什麼啊?敢講嗎?
07/08 11:33, 26F

07/08 11:34, 3年前 , 27F
可憐
07/08 11:34, 27F

07/08 11:34, 3年前 , 28F
就不要廢到只會舉一堆無法明證當事人意願的傳聞出來吼
07/08 11:34, 28F

07/08 11:39, 3年前 , 29F
還是又要推給檢察官法官?我看就女方指控法官心證判刑
07/08 11:39, 29F

07/08 11:39, 3年前 , 30F
妨礙性自主的案子也不少,你怎麼沒出來噴?
07/08 11:39, 30F

07/08 11:40, 3年前 , 31F
閹割焦慮?
07/08 11:40, 31F

07/08 12:07, 3年前 , 32F
Only yes means yes 我看你根本不敢提吧?
07/08 12:07, 32F

07/08 12:42, 3年前 , 33F
婚姻是給予配偶法定身份權,不是給你在外面亂搞又來
07/08 12:42, 33F

07/08 12:43, 3年前 , 34F
別人用的
07/08 12:43, 34F

07/08 12:46, 3年前 , 35F
又來 別人用的。不是說正宮怎樣,但不想看看一條人命
07/08 12:46, 35F

07/08 12:47, 3年前 , 36F
又來*告
07/08 12:47, 36F

07/08 12:47, 3年前 , 37F
自己老公一直糾纏別人要去怪自己老公不是怪別人
07/08 12:47, 37F

07/08 13:25, 3年前 , 38F
這個元配還真是偉大 可以允許老公在外頭交女朋友
07/08 13:25, 38F

07/08 16:21, 3年前 , 39F
你這些話最適合跟原配講
07/08 16:21, 39F
文章代碼(AID): #1V1Ipq-6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4 之 24 篇):
文章代碼(AID): #1V1Ipq-6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