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衛生局女員工「身體像玩偶」!1539字痛訴:從廁所拖到客廳…

看板Gossiping作者 (cat)時間3年前 (2020/07/07 18:41), 編輯推噓420(4957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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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ghtwing (內觀自心)》之銘言: 這件事的結局一定是男生會全身而退 根本連想都不用想 但女生若不是受到莫大的冤曲 怎會以死明志 ? 妳若只是要勒索要錢 目標再找就有 悲憤到會跳樓連命都不要了 如果還有人在那酸言酸語 也真是無言了 照敘述看來 女生一開始是被非自願的發生關係 然後男生開始哭訴情不自禁太愛妳了之類的 讓女生心軟 以合理化性侵這件事 之後再誘哄對方交往 他會離婚之類的 性侵這件事就解套了 通常這種事件的男主角 都不是陌生人 陌生人早就報警了吧 都是女生認識 且對他有信任感 且地位較女生高   (老師 老闆 主管 教授 國外還有運動員的教練 醫生等 都是高等權威人士) 反正之前對女生照顧有加 看起來是好人的人 一來性侵後女生措手不及 二來如果男方處理得當 ( 如案例中的懺悔痛哭以愛為名 ) 女生心軟同意交往後 後續幾乎是連反擊的能力都沒了 女生就錯在誤信男生的甚麼情不自禁 甚麼愛到受不了 的理由   加上性侵害事件對被害者的想法通常不友善   如果是走在路上被強拉性侵 男生比較能理解 (古早還是有人會說是女生穿著問題) 這種熟人性侵 又是形象良好(名聲響亮) 的對象所為的話 一堆說甚麼被害者有問題啦 是價錢談不攏的話就出來了 光是這件事情 就一堆人在細節上打轉 質疑女生為何不報警 說謊啦 要錢啦 我倒覺得報警揪出熟識犯人 其實需要極大的勇氣 更不用說一堆被陌生人性侵都不敢報案的婦女 比你想像的更多 女生誤以為 只要這件事情 最後結局是圓滿的 男生是認真且離婚了 被侵害這件事情就算結束了 自己也不算被玷汙了 我覺得這還牽扯到人格特質 林奕含那本書 應該有針對這樣女性的心理進行深刻的剖析 有時人 ( 男生女生都一樣 ) 就連要開口說出 我被侵犯了 都不見得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女生妥協跟男生交往後  發現事情並不如她想的   男生不僅沒離婚  還繼續口口聲聲說愛她   但卻在她不順服時  動輒以暴力脅迫她  暴力後又是懺悔哭哭啼啼彌補 這就是她控訴的 身體像玩偶一樣 男生一開始會用暴力迫她交往 後續更是不掩飾他的暴行 女生要走男生又糾纏 然後女生看了房思琪的那本書 還有據說是小四的徵信事件   明白了自己其實只是玩具之一 能不恨不怨嗎 甚麼愛妳愛到性侵妳 原來只是慣用語 所以若如大老婆說的 女生有拿照片去要求離婚甚麼的 我覺得這就是女生的反擊 林奕含那時也有 上網控訴 但沒人聽見她的聲音 譏笑話語倒是很多 壓垮這件事的最後稻草 應該就是 元配告她 男生出來告她 然後上司約談怪她不檢點 聽說男生背景很厲害 他寄存證信函到衛生局 似乎是要告訴女生 妳敢把話說出來 我就讓妳在這塊職場上永不得翻身 女生被逼到走投無路 莫名委屈 還得吃上官司 幾乎是除了閉嘴 離開 沒有翻身的餘地 於是選擇做出遺憾的事 這種事情女生當初只要妥協了 幾乎是無解 我覺得林奕含當初寫的那本書 女生們都該看看 男生們也該理解一下 因為男生的想法和作法很直接 性侵後大概就是告與不告的選擇 根本搞不懂哪來那麼多心理迂迴 日本有個女記者很勇敢 被上司下藥性侵還拍成影片 上司處理方式比較不心機 就是大喇喇的一副妳就是被性侵了哈哈哈的樣子 於是女生被激怒 拼了命告他 惡劣成這樣一定要告死他阿 過程中也是一堆男生酸她 說她大概是價碼談不攏 或是 要職位不成 她還是無畏酸言酸語 本案男主處理就很心機 撲上去了再下跪求饒 現在他則是理直氣壯的出來說非性侵 兩人最初是情投意合的交往啦 只是一開始是先發生性關係而已..... 呃 已婚可以理直氣壯跟其他人交往嗎 ? ? 元配也拼命幫他說話 兩個女人在那大戰時 都沒想到最爽的是那個男人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陳韻如 : 3.完整新聞標題: : 衛生局女員工「身體像玩偶」!1539字痛訴:從廁所拖到客廳… : 6hrs後頂樓墜下亡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陳韻如/新北報導 : 新北市衛生局一名林姓女員工3日下午5時許失蹤,孰料卻在深夜 : 11時許傳出墜樓,讓家屬相當震驚、悲痛。警方調查,發現林女 : 失蹤前曾在臉書發布一篇千字文,透露自己遭到性侵、欺騙等, : 她更沉痛寫下,「願用這條命,讓真相浮出檯面。」目前警方已 : 積極調查中。 : →FB常分享生活...衛生局女員工:爬出去又被拖回!千字痛訴 : 後亡 3周前剛辦器捐 : 林女的貼文當中,一開始就用著極激烈的文字做開頭,「『如果 : 被車撞了,至少還有一灘爛肉讓人家可憐,而妳呢?連渣都沒有 : 。』」林女提到,自己受到不斷的挑釁與刺激,到最後她妥協, : 「想到你用強暴,謊言,暴力,背叛毀了我的人生,你卻還有家 : 庭可以回,還有無知的群眾可以靠,而我的傷痛要回歸給誰,沒 : 有我的原諒,你憑什麼可以活得像正常人。」 : 林女文內提及,「那天他宿醉強暴了我,把我從廁所拖到客廳再 : 扛到房間,他嘴上說著:『再一下下就好』」,清楚地描述了自 : 己遭到性侵的過程,結束後她不斷的崩潰痛哭,而對方一再的下 : 跪道歉,林女甚至心軟答應不公開真相,直到自己閱讀了《房思 : 琪的初戀樂園》,才明白一切。 : →衛生局女員工「像被豢養的狗」痛訴:他強暴我!6hrs墜樓亡 :  正宮發文反擊了 : 林女這篇文章共寫下了1539個字,而字字句句中充滿了怨恨、痛 : 苦,「後續他洗白變成愛家愛信仰的形象,但私底下頻頻動作想 : 毀了我,原來人下賤起來,可以這麼沒有極限。」而最後,她決 : 定用激烈手段讓揭開真相,「願用這條命,讓真相浮出檯面。」 : 寫完文章的6個小時後,墜樓身亡,讓家屬悲痛不已。 : 【林女文章全文】 : 『如果被車撞了,至少還有一灘爛肉讓人家可憐,而妳呢?連渣 : 都沒有』 : 謝謝你,在你的不斷挑釁與刺激下,我妥協了。 : 想到你用強暴,謊言,暴力,背叛毀了我的人生,你卻還有家庭 : 可以回,還有無知的群眾可以靠,而我的傷痛要回歸給誰,沒有 : 我的原諒,你憑什麼可以活得像正常人。 : 真相講一遍還是會衍生一百種版本,但謊言編造出來的故事是沒 : 有血淚的,而我現在,正撕裂我的傷口呈現給你們。 : 那天他宿醉強暴了我,把我從廁所拖到客廳再扛到房間,他嘴上 : 說著:『再一下下就好』,但他的動作卻沒有停過,掙扎了一個 : 小時後,他達成了,並且用飛快的速度穿好衣物,說跟家人有約 : 要出去玩,留下一片狼藉的房間與虛脫的我。 : 隔幾天,我已經不知道哭過幾回,下定決心要離開這些人事物, : 他卻在凌晨找上我,用眼淚跟下跪跟我懺悔,說真的很喜歡我, : 一時忍不住,會對我負責,一切他會處理,這幾句話不斷不斷在 : 重複,甚至到現在,我還會在一個不留神時閃過那些畫面,多痛 : 苦就不說了,我依舊只要經過身心科門診或心理諮商所門口都會 : 哭。 : 我當時為什麼會答應他不會講出去,並保持這種關係乖乖等他處 : 理完?直到離開他後我開始閱讀《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才明白 : 是因為這件事太髒了。 : 『一個精緻的女孩是不會說出去的,因為太髒了,自尊心往往是 : 一根傷人傷己的針,但在這裡,自尊心會縫起她的嘴。』 : 『社會對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強暴一個女生,全世界都覺得是 : 她自己的錯,連她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罪惡感又會把她趕回他 : 身邊。罪惡感是古老而血統純正的牧羊犬。』 : 我過了好長一段生不如死的日子,要眼睜睜的看著他在人前跟她 : 曬恩愛,在人後各種的對我好向我賠罪,我好像他豢養的狗,雖 : 然他會想盡辦法擠出時間來找我,甚至會向我周遭的好友宣示他 : 會好好愛護我對我負責,但罪惡感還有羞愧感每晚都在向我討債 : ,他卻躺在她的床上入眠。我曾經問過他:『為什麼我每天過得 : 那麼痛苦,你卻好像局外人』,他說,因為他愛我,心裡多痛苦 : 都不會讓我知道,他的目的是與我一起安全下莊。(沒想到他達 : 成了,只是他一個人的安全下莊。) : 日子久了,他極致的佔有慾開始發揮,只要我跟男生有聊天或吃 : 飯,他就會抓狂,從一開始的爭吵,威脅,到最後的動手,渣男 : 行徑他一樣沒缺少。我開始害怕單獨空間的相處,不管是在家裡 : 或飯店,我的求救聲只會被他的手掌掩蓋,而我的身體就像玩偶 : 一樣,盡情的推打拖拉。能想像嗎,好不容易掙扎到房間門口開 : 門爬出去,卻又硬生生的被人勾著脖子掩著嘴的拖回房。竟然在 : 我的人生中真實上演,且後遺症是,我沒有辦法再接受男生靠太 : 近,稍微一個肢體動作,就需要用強大的意志力壓抑那份不適感 : 。一次又一次,每一次的事件結束他都會對我更好,下跪這個手 : 段已經變成像說句對不起一樣簡單。 : 『這種糖衣包裹的恐怖關係一直在持續,但思想是一種多麽偉大 : 的東西,我要更愛他,否則我太痛苦了。』 : 直到那天,有徵信社找上了我,拿著照片告訴我另一個女孩的存 : 在,她希望我退出,成全他們,腦袋瞬間清醒,原來我不過是他 : 想要休閒娛樂時的樂子,那天我毅然決然地離開他,從他每天挽 : 留的電話簡訊,留在我車上的出差禮物,甚至到我工作地點等我 : 下班,堵在家附近,在後面聲聲追趕大喊北鼻,搞到我家附近的 : 守衛隊出面等脫序事蹟,荒唐就在她也被徵信社找到下落幕。 : 後續他洗白變成愛家愛信仰的形象,但私底下頻頻動作想毀了我 : ,原來人下賤起來,可以這麼沒有極限。 : 不奢望誰能理解,但當這件事情有天發生在你們或你們親人身上 : 時,再來跟我談那些事不關己的評論吧,現在對我而言,憎恨是 : 我每天需要面對共存的情緒。 : 『誠實的人是沒辦法幸福的』,他或他們,可能很幸福吧 : 。 : 你們贏了 : 要跟這些記憶共存好難, : 我知道很多人愛我,但我恨我自己, : 願用這條命,讓真相浮出檯面。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05/1752984.htm : 6.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96.1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4118467.A.E40.html

07/07 18:43, 3年前 , 1F
可是林逸涵小說寫被強暴 最後被發現現實還是小三耶
07/07 18:43, 1F

07/07 18:44, 3年前 , 2F
你怎麼判斷 他不是活在自己的想像中....
07/07 18:44, 2F

07/07 18:44, 3年前 , 3F
推一下 沒看過自願當小三的自殺啦 都活得很好
07/07 18:44, 3F

07/07 18:45, 3年前 , 4F
女生心太軟真的是會害死自己
07/07 18:45, 4F

07/07 18:45, 3年前 , 5F
心裡有冤 但不被理解的才會去死啊
07/07 18:45, 5F

07/07 18:45, 3年前 , 6F
雖然自殺不能解決問題,但確實活著太累了。
07/07 18:45, 6F

07/07 18:46, 3年前 , 7F
推你一個~小三只要錢不會那麼痛苦尋死...
07/07 18:46, 7F

07/07 18:47, 3年前 , 8F
結婚的問題也很大 只要不離婚 就是完整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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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8:47, 3年前 , 9F
林亦函是補習班老師和學生,死者是遇到控制狂渣男老闆耶..
07/07 18:47, 9F

07/07 18:47, 3年前 , 10F
07/07 18:47, 10F

07/07 18:47, 3年前 , 11F
推一下
07/07 18:47, 11F

07/07 18:48, 3年前 , 12F
很多被性侵的 都不敢說 怕社會眼光 周遭親友反應 很可憐
07/07 18:48, 12F

07/07 18:48, 3年前 , 13F
林的事情 最倒楣的就是B 林根本就不愛他 反而對陳星 還曾愛過
07/07 18:48, 13F

07/07 18:48, 3年前 , 14F
07/07 18:48, 14F

07/07 18:49, 3年前 , 15F
一個小女生要怎麼對抗強暴犯裝好人的控制狂油嘴老闆?
07/07 18:49, 15F

07/07 18:49, 3年前 , 16F
07/07 18:49, 16F

07/07 18:49, 3年前 , 17F
法律上可以全身而退 社會評價和交往情人方面絕對有差
07/07 18:49, 17F

07/07 18:51, 3年前 , 18F
當然如果改過,決心不交往新情人,未必算壞事就是了
07/07 18:51, 18F

07/07 18:51, 3年前 , 19F
又是這種女生被幹就是虧的上古想法,可悲啊
07/07 18:51, 19F

07/07 18:51, 3年前 , 20F
30了還再找目標就好?以為是小模還是女明星
07/07 18:51, 20F

07/07 18:52, 3年前 , 21F
靠北復健說男方在業界背景很硬耶 還有教會相挺
07/07 18:52, 21F

07/07 18:52, 3年前 , 22F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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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8:52, 3年前 , 23F
女的也可以找個身份不平等的騎啊?說穿了不就覺得大男
07/07 18:52, 23F

07/07 18:52, 3年前 , 24F
人有錢有地位好有安全感,結果安全到身心不平衡去自殺
07/07 18:52, 24F

07/07 18:52, 3年前 , 25F
惹,幫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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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8:52, 3年前 , 26F
她不知道 在台灣 死人沒人權
07/07 18:52, 26F

07/07 18:53, 3年前 , 27F
男方低調一陣子就復活繼續爽賺公家案子比較可能
07/07 18:53, 27F

07/07 18:53, 3年前 , 28F
我是覺得這也是自找的啦!
07/07 18:53, 28F

07/07 18:54, 3年前 , 29F
07/07 18:54, 29F

07/07 18:55, 3年前 , 30F
推這篇,覺得敘述的很完整
07/07 18:55, 30F

07/07 18:55, 3年前 , 31F
同意推
07/07 18:55, 31F

07/07 18:55, 3年前 , 32F
難得看到理性論點 推一個
07/07 18:55, 32F

07/07 18:55, 3年前 , 33F
自殺就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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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8:55, 3年前 , 34F
鍵盤柯南辦案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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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8:56, 3年前 , 35F
可憐
07/07 18:56, 35F

07/07 18:57, 3年前 , 36F
日本那位女記者刑事好像也沒告贏,民事有求償成功而已
07/07 18:57, 36F

07/07 18:58, 3年前 , 37F
如果被有權勢的強暴真的很慘
07/07 18:58, 37F

07/07 18:58, 3年前 , 38F
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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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8:58, 3年前 , 39F
推 真的
07/07 18:58, 39F
還有 923 則推文
07/08 13:59, 3年前 , 963F
推這篇 發生這種事心理是很複雜的 旁觀者可能很難理解
07/08 13:59, 963F

07/08 14:02, 3年前 , 964F
沒有很複雜阿就害怕隱忍阿,一堆勞工被欺壓都不敢檢舉
07/08 14:02, 964F

07/08 14:04, 3年前 , 965F
卻不少男生指責女生被性侵當下沒馬上報警
07/08 14:04, 965F

07/08 14:05, 3年前 , 966F
最好男生都敢挺身而出對抗慣老闆邪惡主管啦
07/08 14:05, 966F

07/08 14:10, 3年前 , 967F
求多面向角度。
07/08 14:10, 967F

07/08 14:17, 3年前 , 968F
07/08 14:17, 968F

07/08 14:28, 3年前 , 969F
林姓督導不是廖某吧...
07/08 14:28, 969F

07/08 14:31, 3年前 , 970F
結果右邊照片還跟左邊不同人 這次女方短髮右邊長髮
07/08 14:31, 970F

07/08 15:07, 3年前 , 971F
這個新聞已經邏輯錯亂到好像全世界要幫那麼夫妻洗
07/08 15:07, 971F

07/08 15:07, 3年前 , 972F
白了.. 第一個最簡單問題啦 你抓你老公外遇 怎是跟
07/08 15:07, 972F

07/08 15:08, 3年前 , 973F
拍一個無關女人拉 要跟拍老公吧.... 第二 邀約吃飯
07/08 15:08, 973F

07/08 15:09, 3年前 , 974F
等於情人 那一堆人都N個女友了 第三徵信社怎可能沒
07/08 15:09, 974F

07/08 15:10, 3年前 , 975F
拍到兩人回家畫面拉 結果用一張像是移花接木照片假
07/08 15:10, 975F

07/08 15:11, 3年前 , 976F
裝就是這兩人 第四這對夫妻說發現外遇時間一變再變
07/08 15:11, 976F

07/08 15:12, 3年前 , 977F
一下1月一下去年11月一下又變今年6月了 結果4月告人
07/08 15:12, 977F

07/08 15:14, 3年前 , 978F
說是老公這半年指使老婆搞小動作玩死女主都不奇怪了
07/08 15:14, 978F

07/08 15:50, 3年前 , 979F
07/08 15:50, 979F

07/08 16:25, 3年前 , 980F
推這篇
07/08 16:25, 980F

07/08 16:41, 3年前 , 981F
有人就是自願當小三想要被扶正啊 一直等不到 就用自殺
07/08 16:41, 981F

07/08 16:41, 3年前 , 982F
抱歉 有錢有勢就是為所欲為
07/08 16:41, 982F

07/08 16:42, 3年前 , 983F
威脅男方的 這種女生你敢保證沒有?以死明志 笑死
07/08 16:42, 983F

07/08 16:43, 3年前 , 984F
性侵一年多 沒有報警 沒有驗傷 臉書每天都有更新
07/08 16:43, 984F

07/08 16:44, 3年前 , 985F
自己想想合不合理?如果被性侵 我一直支持受害者
07/08 16:44, 985F

07/08 16:44, 3年前 , 986F
但這個案例 根本就不像被強迫控制行動 被威脅安全
07/08 16:44, 986F

07/08 16:46, 3年前 , 987F
反而像是等不到扶正 打算讓男方身敗名裂 玉石俱焚
07/08 16:46, 987F

07/08 18:14, 3年前 , 988F
07/08 18:14, 988F

07/08 19:35, 3年前 , 989F
抓老公外遇 結果是先偷拍女生 XDDDDD
07/08 19:35, 989F

07/08 22:48, 3年前 , 990F
07/08 22:48, 990F

07/08 22:53, 3年前 , 991F
07/08 22:53, 991F

07/09 01:55, 3年前 , 992F
你會被本版包莖肥宅噓是74糰
07/09 01:55, 992F

07/09 13:47, 3年前 , 993F
最垃圾的是男方 其次是元配
07/09 13:47, 993F

07/09 14:55, 3年前 , 994F
我知道我這篇會被罵翻阿 現在知道其實小四是元配捏造的
07/09 14:55, 994F

07/09 14:56, 3年前 , 995F
我當初只是想說 法律沒法定罪的 不見得就是對的事情
07/09 14:56, 995F

07/09 14:57, 3年前 , 996F
林的書很多人因為是半真半假所以推翻它的意義 但我覺得女
07/09 14:57, 996F

07/09 14:59, 3年前 , 997F
生還是該看看 謹慎照顧好自己 沒定罪的 不是就是對的事
07/09 14:59, 997F

07/09 19:57, 3年前 , 998F
一堆一輩子沒讀過法律沒上過法庭的在那裡相信法庭判無罪就
07/09 19:57, 998F

07/09 19:58, 3年前 , 999F
是真的沒做過的,說林女跟林奕含是小三,法盲不可恥,理盲
07/09 19:58, 999F

07/09 20:00, 3年前 , 1000F
才可悲,呵呵
07/09 20:00, 1000F

07/09 20:03, 3年前 , 1001F
好在有時法律制裁不了的事情輿論還是有效,看看陳星連在大
07/09 20:03, 1001F

07/09 20:04, 3年前 , 1002F
陸都混不下去的樣子:)
07/09 20:04, 100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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