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衛生局女員工「身體像玩偶」!1539字痛訴:從廁所拖到客廳…
※ 引述《bb255052 (阿夜)》之銘言:
: 我並沒有打算討論這個案件誰對誰錯,畢竟目前
: 資訊太少,很難去做出任何的判定。
: 但我只能說,無論理由是甚麼,自己的生命是非
: 常寶貴的,無論受了甚麼委屈,活著至少還有翻
: 盤的可能性,死了就只是讓自己回歸虛無,讓在
: 乎你的人傷心難過,而不在乎你的人根本不痛不
: 癢。
: 高中時,我有個朋友,他就是被霸凌,最後選擇
: 從自家陽台一躍而下;而霸凌他的人在學校的個
: 風雲人物,表面上是個非常風光的人,常常都是
: 人群的中心點。
: 他在輔導老師的面前,上演了一齣一把眼淚一把
: 鼻涕的爛戲,營造出一切都是一場誤會的景象,
: 都是他的錯,沒把同班同學照顧好。
: 卻在私下對他的朋友說:『死也不死乾淨一點!
: 』的惡毒話語。
: 現在回想起來猶如八點檔鄉土劇的狗血爛,當時
: 卻一堆人都選擇相信他。
: 但就跟這起事件一樣,不管你有多少冤屈,當你
: 選擇結束自己生命時,你就喪失了替自己抗辯的
: 機會;畢竟死者是不會說話的。
: 再來,我想討論的是,其實這也不是第一次了,
: 但每當社會上出現性侵、強暴的社會新聞時,許
: 多人似乎都是先檢討被害者。
: 常常都是用越想越不對勁、第一桶金等惡劣且先
: 入為主的言詞,去傷害當事人。
: 沒錯,我不否定確實有些案件是當事人的問題,
: 但並非所有,只是新聞大家可能看久了會產生這
: 種錯覺;又或者是新聞媒體業者惡意試圖營造這
: 樣的社會氛圍。
: 如果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看法院判決書,一筆
: 一筆的看,就可以發現跟新聞報的那些案件相比
: 下來,更多都是血淋淋的案件,都是每一個被害
: 者的血與淚。
: 我們的社會因為保守,所以往往會把『性』給汙
: 名化;那麼在非自願、半強迫的狀況之下所發生
: 的性關係,往往會造成被害人的自卑以及強烈的
: 羞恥。
: 因為覺得自己很髒,所以常常在第一時間,只想
: 把自己盡可能的弄乾淨,導致證據的流失;因為
: 羞恥與自卑,畏懼社會觀感,所以常常沒有在第
: 一時間報案;這不是甚麼越想越不對勁,只是因
: 為單純的自卑、自我厭惡與恐懼而已。
: 我期待男性可以放下尊嚴的那一天,也期待有一
: 天男性可以徹底的尊重女性的那一天,這些父權
: 社會的思想與觀念,不把女性當成平等、對等的
: 個體來看待的偏差觀念,我希望有一天可以在臺
: 灣徹底消失。
我同意你的看法,性侵受害者可能覺得不堪,覺得很髒之類的想法,
而只想逃避去想到這件事,因而沒留下證據,之後難以報案。
這不是只有女性被性侵有這種狀況,新聞不乏有男性被男性性侵而不願報案的。
板上很多鄉民講的很輕鬆,責怪受害人為什麼不報案云云。
就請板上鄉民捫心自問若自己被性侵,真的每個鄉民都會報案嗎?
另外想要談的是,女性在跟男性來往時應該預防有被性侵的機會。
最好都在公共空間,也不要喝對方給的飲料。
不因為對方是同事或上司等熟人就放鬆緊惕。
不禁覺得像古代中國或某些較保守的國家,嚴防未婚男女單獨來往,就是在避免發生女性
被性侵後各說各話的糾紛吧。
現今台灣因為男女來往比較開放,很多女性喪失緊惕,覺得單獨與男性共處一室沒什麼大
不了。
問題是我們知道男性在性方面的心態和女性是有差異的。
很多女方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情況,可能已經激起男方的性慾。
總之,人性是禁不起考驗的。女性作好預防避免給男性有可能性侵的機會,這樣就會少掉
很多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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