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性交易 VS 約砲 (發錢)
※ 引述《huabandd (我是阿肥巴你頭)》之銘言:
: 看了瑩真律師的紅燈區這部片,我想問幾個問題
: 性交易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當中屬於危害善良風俗
: 但是兩個人在房間做你情我願的事情,到底危害什麼?
: 九品芝麻官當中說到,沒給錢就不算嫖
: 在現今社會有許多人約砲,同樣是打砲
: 為什麼給了錢就變危害善良風俗?
: 那如果約砲後,其中一方因為滿意對方的表現
: 贈與金錢或禮物,這樣是否算得上是性交易?
: 如果算,那麼如果贈與時機並非在性行為前後
: 是性行為之前或之後一起吃飯逛街贈與
: 這樣又是否算得上是性交易?
: 誰可以幫我解答我的疑問???
: 發錢,每10樓50p,發到百樓
: 回文能夠解決我疑問者,發500p
就善良風俗這四個字而言,我覺得是非常抽象,範圍非常不明確的概念
個人的性自主權,應該受憲法保障,要跟誰打炮只有自己可以決定;
如果要說性交易違反了善良風俗,所以要用刑法處罰,
無異於以多數人的性道德感情綁架少數人的權利,在我看來絕對會是違憲的。
(參見釋字第666號許宗力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回到你說的問題,
社會秩序維護法是行政法,所以沒有「刑罰」的問題;
並且性交易也是合法活動,只是必須在特定區域內進行,
至於為什麼只能在某些區域進行,我只能說大概是為了保護多數人的道德感情,
但是可能並不具有足夠的正當性,只是做為一個折衷的方法。
而且我猜想,這個道德感情,可能是指「性」不能當作商品販賣的道德觀,
約砲並沒有交易的性質,是雙方你情我願,跟性交易是經濟活動也有那麼一點不同吧。
因此只要能夠證明禮物或是陪逛街等等,是那個性交易契約的一部份,
就能夠說是性交易,不過應該也很難證明。
簡單講,不論是性交易或約炮,實質上沒有侵害他人法益,
所以也沒有正當理由處罰這個行為。
給你參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87.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3532941.A.D29.html
推
07/01 00:03,
3年前
, 1F
07/01 00:03, 1F
噓
07/01 00:04,
3年前
, 2F
07/01 00:04, 2F
噓
07/01 00:06,
3年前
, 3F
07/01 00:06, 3F
推
07/01 04:56,
3年前
, 4F
07/01 04:56, 4F
推
07/01 05:54,
3年前
, 5F
07/01 05:54, 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