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Uber司機恐攻酒駕!時速100撞死人「一句對不起都沒有」二審重判12年

看板Gossiping作者 (馬達可)時間3年前 (2020/06/24 10:28), 3年前編輯推噓6(935)
留言17則, 14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8 (看更多)
認真說Uber 應該可以告記者吧 Uber司機只是個肇事者的一個身分 除非事情發生當下這位肇事者有上線攬客 不然他私下做什麼事到底是干Uber屁事? 支持Uber向東森跟記者提告 不然這樣的垃圾新聞標題永遠不會消失... ※ 引述《SakuraYui (櫻花蝦)》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或編輯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劉昌松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快訊/Uber司機恐攻酒駕!時速100撞死人 「一句對不起都沒有」二審重判12年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 版? :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 Uber駕駛郭俊邑前年8月23日凌晨,和朋友K歌暢飲後,開車回家途中,突然闖紅燈,以 : 100公里高速衝了將近3公里,連續撞倒3輛機車,造成1死2傷,因過程中完全沒煞車, : 檢察官痛罵「與恐攻沒什麼兩樣」,起訴郭涉嫌不確定故意殺人罪,一審依酒駕致死罪 : 刑8年,高院24日二審宣判,改依殺人罪判刑12年。 : 郭俊邑在司法審理過程中,曾當庭拿出親筆信希望向無辜死亡的女騎士家屬表達歉意, : 被回絕哭喊:「一輩子都不會原諒你!」一審遭判刑後,在高院審理期間也當庭表達希 : 和解,但家屬當庭大罵「撒謊!」「只會在法官面前道歉」,強調郭男從未和解,「你 : 時來找過我們!提出什麼條件!你有嗎!一句對不起都沒有!」 : 檢方起訴指控,郭俊邑事發當天和朋友在台北市文山區的好樂迪KTV喝酒唱歌,喝了2、 3 : 罐啤酒,1/3瓶的威士忌後,清晨5點多開車回家,在途中疑因看到警方攔檢點,突然闖 : 燈右轉進入基隆路,以100公里高速衝了近3公里,過程中郭的車子也曾失控打滑,但他 : 全沒煞車。 : 郭在高速下連續撞倒前方3輛機車,造成1死2傷,最後撞向路旁房子才停住,酒測值高 : 1.29毫克,檢察官痛罵郭「油門從來沒有鬆過」,「與恐攻沒什麼兩樣」,有不確定殺 : 故意,起訴殺人罪。 : 但郭在法庭上不斷辯稱不記得事發經過,「不知道自己喝得那麼醉,沒感受到自己車速 : 那麼快,而且當時路上沒什麼人,所以才會闖紅燈,撞到第一台後,回過神想煞車,但 : 來不及了。現在覺得後悔。」台北地院一審認為無證據證明郭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依不 : 安全駕駛致死等罪,判刑8年,檢方不服上訴,請求高院仍依殺人罪重判。 : 24日判決結果出爐,法官認為,郭在撞傷第1人後,明明知道有可能撞死人,但仍懷有 : 倖心態逃逸,因此有不確定殺人故意,共犯酒駕肇事、肇事逃逸、不確定故意殺人三罪 : 因此改依殺人罪嫌判刑12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24/1744223.htm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四輪 : 酒駕 : 超速闖紅燈 : 肇事逃逸 : 殺人 : 重判12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80.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2965712.A.552.html ※ 編輯: madaco (49.216.80.91 臺灣), 06/24/2020 10:28:47

06/24 10:30, 3年前 , 1F
不就計程車嗎。講英文比較屌
06/24 10:30, 1F

06/24 10:30, 3年前 , 2F
這個我有印象,當時發生在基隆路,好恐怖
06/24 10:30, 2F

06/24 10:32, 3年前 , 3F
什麼也都可以告 但告得贏再說
06/24 10:32, 3F

06/24 10:32, 3年前 , 4F
支持提告,垃圾抄文記者最好都消失
06/24 10:32, 4F

06/24 10:32, 3年前 , 5F
因為他們拿的是職業駕照?
06/24 10:32, 5F

06/24 10:33, 3年前 , 6F
如果uber知道他有酒駕前科,這樣還能跑嗎?
06/24 10:33, 6F

06/24 10:33, 3年前 , 7F
只要上路沒有接不接客的問題?
06/24 10:33, 7F

06/24 10:38, 3年前 , 8F
問題是新聞內文有寫出他的名字 除非不看內文
06/24 10:38, 8F

06/24 10:39, 3年前 , 9F
支持提告
06/24 10:39, 9F

06/24 10:39, 3年前 , 10F
酒駕前科還能申請良民證跑uber嗎?
06/24 10:39, 10F

06/24 10:43, 3年前 , 11F
這種廢渣也應該嚐嚐被時速100的車撞飛的感覺
06/24 10:43, 11F

06/24 10:49, 3年前 , 12F
非營業私人時間確實跟Uber無關啊,但相信計程車會無限上
06/24 10:49, 12F

06/24 10:50, 3年前 , 13F
綱。
06/24 10:50, 13F

06/24 11:52, 3年前 , 14F
發言人酒駕的時候也下班啦 新聞幹嘛說他是發言人
06/24 11:52, 14F

06/24 11:54, 3年前 , 15F
下班私人時間做什麼事不該無限上綱。嗯...
06/24 11:54, 15F

06/24 13:59, 3年前 , 16F
告不成的啦...笑死
06/24 13:59, 16F

06/24 15:48, 3年前 , 17F
小黃非營業時酒駕撞死人 還不照罵垃圾小黃
06/24 15:48,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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