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徵信社現在在想什麼?

看板Gossiping作者 (噗打皮格)時間4年前 (2020/06/01 04:10), 4年前編輯推噓57(68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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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身是徵信業者,通姦除罪化後對徵信社的影響無疑是重大的, 可預見的是大間的徵信社立即得縮減廣告支出以及縮編, 小間的徵信社除非原本就有固定客源,例如配合的律師,不然很可能倒閉 而且徵信社詐欺客戶的情事會越來越多,以下簡單探討。 1.民事侵害配偶權蒐證很可能還是得透過業者 很多網友提到,就算沒了刑事的通姦罪,還有民事的侵害配偶權來保護身為配偶的權益。 乍聽起來似乎很合理,然而事實是這樣嗎?? 舉例,如果你看到太太上了一名男性的車輛滑進去汽車旅館,在以前, 你只要拍到或記住車牌,去派出所報警,警方受理後就會為你傳車主到案說明, 你要提出後續告訴也知道可以告誰, 但現在,警察想受理也沒辦法,如果你不知道車主是誰,請問你民事訴狀的相對人要寫誰 你連民事訴訟都提不出來,除非你有認識監理站、警察、或有力人士, 或是配偶白癡留下跡證,不然你最後很可能還是得靠民間業者來進行調查。 另外,如果像某些網友提的,憑一些曖昧對話就提告,確實可以,但如果僅僅如此, 判賠金額很可能少得可憐。 若要自行蒐證,又會囿限於人脈、經驗、器材、人力、風險承受能力...等等。 所以可預見的是,徵信業者的案件來源理論上會變多。 2.但消費者很可能不會再付大錢抓姦 承上,雖案件來源變多,但很多變成只是查資料(像我們不愛接查資料風險高、利潤低)、 或是行蹤調查這種以勞力換取一點利潤的初階案件, 以往正統徵信社都是以高風險換取高報酬, 例如破門抓姦就觸犯多種法益(私闖民宅、毀損罪、妨害秘密罪、強制罪...等等) 不正派的徵信社也可以藉此為藉口跟客戶開高價,但現在比較沒辦法了, 除非消費者的配偶有特殊身分如民意代表、教授、特殊公務員、軍人... 才有機會用這種"互相保證毀滅"的方式來進行上述高風險的動作來換取報酬。 所以雖然案件來源可能變多,但價金會明顯降低。平均案件利潤會大幅降低。 以往徵信社大多是靠高額抓姦費用或是抓姦後協調費用抽成來作為利潤大宗的。 3.但這些從業人員很難轉職,為了生活只能繼續越走越偏 國內徵信業從業人員,有大學畢業的恐怕不到兩成,甚至不到一成, 這些從業人員,尤其是年紀稍長的,大多不具備轉換跑道的能力,也習慣這行了, 在國內的大部分徵信社制度下,每個從業人員都揹了相當的開銷, 你就想像靠行某某大車隊的司機,但每個月的靠行費用高達十幾萬甚至二十萬, 就算賺超過靠行費公司還要抽五到六成,剩下才是自己的,沒賺到這費用還得欠公司錢, 原本就是因為這樣的制度,所以那麼多業務做詐欺、恐嚇客戶的事情, 而許多徵信社老闆也為了賺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現在案件價金更拉不高了, 就算原本不做詐欺的業務也可能為了生計加入詐欺的行列, 原本做詐欺方式的徵信社業務,必然會變本加厲。 4.國內徵信社的生態將會重大洗牌 國內稍具規模業者本就不超過四間(這裡的定義是據點超過三家,從業人員超過三十位), 另外還有十幾家小家的業者或是所謂的徵信蟑螂(到處用免洗招牌打帶跑的業者)所組成 當收入銳減,大間的徵信社一下開銷降不下來,很多業務會受不了離開,但陣痛後, 大間的徵信社只要透過瘦身還是能活下來。 而小間的徵信業者則很多會被淘汰出去,或是做更惡劣的事情, 長期以來部分小間的業者可以說是這行的防腐劑,讓這行不至於腐爛到一個徹底 但接下來少數小家但正派不願同流合汙的業者很可能被洗牌出去, 而徵信業的需求仍持續存在,對消費者來說絕非好事。 5.應立即建立配套 我人微言輕,也不敢妄言通姦罪是否應該廢除,木已成舟,討論這個也無濟於事。 但呼籲政府有關單位乃至於立院諸公, 可以修法提高外遇者民事賠償的金額與比例、 並讓監護權跟財產權的分配可以更有利於犯錯較少甚至沒犯錯的一方。 並捍衛配偶在一定程度下蒐證的權利, 不然光是沒經配偶同意TRY密碼登入對方line蒐證, 便可能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或其他相關法條... (偶有判例法官會支持配偶蒐證權益,但那並非通例) 6.在建立配套以前 弱勢者將會更弱勢 很多網友提到"用刑法來嚇阻外遇很可悲"、"離婚離一離就好"、 更有某位大法官說:"之後要更用積極的態度經營婚姻"這樣天真可愛的字句... 然而太多太多的案例,都在在說明,婚姻不像談戀愛,不是說放手就能放手, 更絕對不是用心、積極的經營就可以保證能經營好的, 通姦罪的存在,雖然只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就像高速公路的速限跟測速照相, 還是有人會怕,還是有人會在照相機前放慢, 至少把樣子做出來,這對部分家庭還是一種穩定的力量。 現在沒有了,而普羅大眾蒐羅證據的能力有限, 除非對手蠢、除非小三小王侵門踏戶、除非自己有偵探的本事、除非有有力的親友... 不然要找證據拿到像樣的賠償不是那麼容易的,找徵信社又像抽鬼牌(鬼牌還佔大多數) 而對在婚姻中經濟有絕對或相對優勢的人現在更不怕了,只要不愛了,連樣子都不必做了 試想,如果你是一個為了先生、孩子放棄工作在家的全職主婦, 現你就算發現先生跟女人有曖昧,你會為了幾萬塊的賠償,提出曠日廢時的民事告訴, 甚至要被冠上妒婦、找麻煩、不信任彼此、你多想了...這樣的罪名, 還得付律師費...你最後剩多少??立刻放棄婚姻,又談何容易?? 當然還有網友說,反正原本通姦罪只要沒有前科,頂多判半年,罰個十八萬而已... 但光是去汽車旅館要擔心門突被撞開、帶去警局作筆錄、或車庫門打開有一群人站在那... 就足以讓不少人心生芥蒂,或是在協調時雙方觸犯的法益可以折衝作為協調籌碼。 更不要說對軍人、公務員、民意代表、教授、部分不能有前科的從業人員來說了... 在配套出爐前,今後弱勢的人將更弱勢,這是必然的現象。 而徵信社這個業界也將更混亂,也是可預見的。 ※ 引述《lienchi (...)》之銘言: : 通姦除罪化之後,對於徵信社有什麼衝 : 擊嗎?不過通姦除罪只是免受刑罰,民事 : 賠償還是存在的,這樣徵信社蒐集證據是 : 不是還是必需的? -- 重情重義的斯文流氓,請看看我的文章 https://putavirgo1.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75.2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0955831.A.C9B.html

06/01 04:12, 4年前 , 1F
還以為徵信社都是樓下開咖啡店 三不五時就被警察委託
06/01 04:12, 1F

06/01 04:13, 4年前 , 2F
案件的輕鬆偵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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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當這樣的偵探 真的...小時候多愛亞森羅蘋跟金田一、福爾摩斯阿...

06/01 04:14, 4年前 , 3F
還好我認識的越南人妻老公都不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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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4:14, 4年前 , 4F
以前聽朋友說徵信業者很多都黑道
06/01 04:14, 4F
徵信業者很多混混,真的黑道有,但比例不高...

06/01 04:15, 4年前 , 5F
.
06/01 04:15, 5F

06/01 04:15, 4年前 , 6F
補個推
06/01 04:15, 6F
※ 編輯: frenene (111.240.75.234 臺灣), 06/01/2020 04:17:31

06/01 04:16, 4年前 , 7F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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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4:18, 4年前 , 8F
對啦,我朋友的意思就是小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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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4:18, 4年前 , 9F
推推 這行生態感覺挺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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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4:18, 4年前 , 10F
以後就是警察不介入捉姦了 要捉姦自己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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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4:20, 4年前 , 11F
我兄弟八卦板鬼父,苗栗小五郎,有美國私家偵探執照
06/01 04:20, 11F
很棒哦 美國哪個州的啊 真羨慕:) ※ 編輯: frenene (111.240.75.234 臺灣), 06/01/2020 04:21:48

06/01 04:21, 4年前 , 12F
以前在美國接受過一位富豪大亨的遺孀委託,因為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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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4:22, 4年前 , 13F
遺物裡發現一捲八厘米的影片膠卷,內容是涉嫌殘忍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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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4:22, 4年前 , 14F
害一位無知少女…但無法確認影片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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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4:23, 4年前 , 15F
調查過程中我兄弟差點被非裔族群輪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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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很秀氣嗎@@" ※ 編輯: frenene (111.240.75.234 臺灣), 06/01/2020 04:25:43

06/01 04:26, 4年前 , 16F
還好啦重點是東方人黃種人本來人形就沒有非裔族群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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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4:30, 4年前 , 17F
身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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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4:37, 4年前 , 18F
推條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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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4:45, 4年前 , 19F
同意你說的網友和法官那段,有些外遇原因根本不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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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4:45, 4年前 , 20F
夠付出,而是外遇者管不住下面。我身邊就有這種案例
06/01 04:45, 20F

06/01 04:45, 4年前 , 21F
。要不要除罪化我無所謂,但至少要罰到他脫褲。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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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4:45, 4年前 , 22F
受害者另一半飽受心理創傷還看不到對方受到懲罰/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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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4:46, 4年前 , 23F
不到任何補償真的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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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4:49, 4年前 , 24F
*另一半是贅字
06/01 04:49, 24F

06/01 04:50, 4年前 , 25F
鬼島法官天真不是第一天的事了 根本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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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4:51, 4年前 , 26F
贊成你說的至少有嚇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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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4:52, 4年前 , 27F
這篇給推
06/01 04:52, 27F

06/01 04:59, 4年前 , 28F
推專業分析
06/01 04:59, 28F
※ 編輯: frenene (210.209.15.197 臺灣), 06/01/2020 05:01:41

06/01 05:07, 4年前 , 29F
以前在電視上面看到沒感覺,真正發生在自己身邊就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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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5:07, 4年前 , 30F
得有夠噁心。我認識的例子出軌的是女方(40多歲),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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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5:07, 4年前 , 31F
抓到時的對象是大二學生(我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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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5:07, 4年前 , 32F
他媽你沒特意去滑約炮軟體遇得到大學生?而且跟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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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5:07, 4年前 , 33F
可以當妳兒子的人打砲你都不覺得噁?妳不覺得噁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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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7 則推文
還有 12 段內文
06/01 10:15, 4年前 , 111F
關鍵字給你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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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10:15, 4年前 , 112F
最好是照片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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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10:45, 4年前 , 113F
真的不該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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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10:53, 4年前 , 114F
簡單講就是變難賺,以前和解幾百萬在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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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10:54, 4年前 , 115F
現在被抓的寧願走民事,最多十幾萬就沒事了
06/01 10:54, 115F

06/01 10:55, 4年前 , 116F
所以你是在暗示這世界上大部分的國家通姦除罪化都是
06/01 10:55, 116F

06/01 10:55, 4年前 , 117F
不對的方向嗎
06/01 10:55, 117F
您的邏輯跟我的文章並不符 我只是強調應該要有配套

06/01 10:55, 4年前 , 118F
看起來這行業爛掉了,該立法管一管
06/01 10:55, 118F
是的 我呼籲應該像美國 與 日本立 私家偵探或徵信業的專法很久了 也拜託過很多立委 但可能檔到其他業者的利益 或是立委覺得這議題沒有票 都說會研究後來沒下文

06/01 10:56, 4年前 , 119F
但十幾萬大概是一個月的跟監費而已
06/01 10:56, 119F

06/01 10:56, 4年前 , 120F
第1、2點就是有隱私疑慮了,所以才會釋憲...
06/01 10:56, 120F
回歸民事一樣有隱私疑慮 而且當事人除非拜託業者 否則無法合法取得資料了

06/01 11:06, 4年前 , 121F
推經驗分享
06/01 11:06, 121F

06/01 11:29, 4年前 , 122F
push
06/01 11:29, 122F

06/01 11:44, 4年前 , 123F
某幾樓邏輯真的很糟糕...而且這篇只是講立場在那急著護航
06/01 11:44, 123F
Q_Q

06/01 12:00, 4年前 , 124F
法律本來就沒規定民事賠償金額== 定金額也不合理
06/01 12:00, 124F

06/01 12:01, 4年前 , 125F
最討厭徵信社
06/01 12:01, 125F
不好意思讓你討厭了 但我們這間常常免費幫人解決重要問題 希望你不要討厭我們

06/01 12:22, 4年前 , 126F
法律給不起正義,人民必會用自己的力量解決問題。可預見
06/01 12:22, 126F

06/01 12:22, 4年前 , 127F
未來「私了」的狀況會增加,相關產業也會興起。
06/01 12:22, 127F
是的 因為有些事情不見得說放下就能放下 ※ 編輯: frenene (111.240.75.234 臺灣), 06/01/2020 12:34:49

06/01 12:40, 4年前 , 128F
推分享
06/01 12:40, 128F

06/01 12:58, 4年前 , 129F
看八卦長知識
06/01 12:58, 129F

06/01 13:19, 4年前 , 130F
不結婚解決一切女性煩惱
06/01 13:19, 130F

06/01 13:41, 4年前 , 131F
06/01 13:41, 131F

06/01 14:57, 4年前 , 132F
推,這篇分析的很好,婚姻現在真的會變成強弱勢分明...
06/01 14:57, 132F

06/01 14:58, 4年前 , 133F
以後我覺得可能會走向,有法律效力的婚前契約模式
06/01 14:58, 133F

06/01 15:13, 4年前 , 134F
有些網友提到"用刑法來嚇阻外遇很可悲"、"離婚離一離就好”
06/01 15:13, 134F

06/01 15:13, 4年前 , 135F
←這樣想的網友真的覺得他們就是永遠輸給小三或小王了(可悲
06/01 15:13, 135F

06/01 15:13, 4年前 , 136F
06/01 15:13, 136F

06/01 15:23, 4年前 , 137F
06/01 15:23, 137F

06/01 16:25, 4年前 , 138F
靠,你就之前半夜在車上等抓猴的那位咩
06/01 16:25, 138F

06/01 16:26, 4年前 , 139F
記得還是在台中
06/01 16:26, 139F

06/01 16:41, 4年前 , 140F
徵信組織有些垃圾 一群合資者只要有一個是混混角頭
06/01 16:41, 140F

06/01 16:41, 4年前 , 141F
他們就會蒐集到證據以後 換組人馬去黑函偷吃的 然後
06/01 16:41, 141F

06/01 16:41, 4年前 , 142F
讓元配和偷吃的競價 媽的超垃圾
06/01 16:41, 142F

06/01 17:57, 4年前 , 143F
推,法律人都只會說民事求償阿,不瞭解實際操作很困難
06/01 17:57, 143F

06/02 11:53, 4年前 , 144F
我就是不想拿國家公器去抓姦
06/02 11:53, 14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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