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佩琪批台灣「硬拗」示警WHO 陳時中:沒辦法強迫大家都看得懂
我大概翻譯一下柯糞跟陳珮琪柯文哲的邏輯:
性侵犯的定罪條件:
脫光+性器結合+原告大聲拒絕+原告身體完全沒有反應+法官張開眼睛。
希望這樣子可以幫助各位柯黑理解一下陳珮琪的邏輯。
※ 引述《dasuperray (喔押~~)》之銘言:
: 台灣寫的信算不算有示警呢?
: 舉個例子,對面鄰居跟你說,你老公昨天早上有回家一趟,旁邊還有一個女性朋友,
: 請問你要不要求證一下?鄰居算不算有提醒你?
: 還有另外有一個因素是
: "台灣有派人去武漢觀察"
: 然後回來證實了這個狀況,
: 那就是有數個相似症狀的病患收治隔離病房中,
: 這不就是幫你WHO確認了有一種傳染病在傳播中~
: 加上中國網路上公開流傳的類SARS訊息~
: 問你WHO知不知道有沒有多一點的訊息可以回饋一下~
: 誰知道你黑人屌哥~還在幫腔中國說沒事沒事~
: 中國告訴我們是小事一件~
: WHO應該光看到類SARS症狀~就要第一時間派人去查核了吧,
: 失職的徹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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