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通姦除罪化 基層警:不用再看小王跳樓但憂心社會問題

看板Gossiping作者 (..)時間4年前 (2020/05/30 13:44), 編輯推噓15(1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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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林保光、袁志豪 3.完整新聞標題: 通姦除罪化 基層警:不用再看小王跳樓但憂心社會問題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ur.com/zHFgwiZ
員警對通姦除罪化,以後不用再捉猴(捉姦),喜憂參半。示意圖/報系資料照片 大法官昨天作出「釋字第791號」解釋文,宣告刑法239條通姦罪違憲、立即失效,基層員 警樂得輕鬆,不必再為他人「捉猴(捉姦)」的事,要搞到自己也上法庭作證,但也認為 將來會否因無法捉姦,無法懲罰出軌的另一半,演變成其他更嚴重社會問題,憂心忡忡。 新北市一名二線三星分局資深警官指出,過去陪同捉猴,印象最深刻的案例是一名事業有 成的丈夫,娶了年少妻子,讓妻子名下有房、有錢,沒想到妻子去學跳舞,學到對他不聞 不問、失聯、找不到人;丈夫查出妻子跟小王在旅館開房,找派出所員警過去,他們上到 4樓敲門,久久沒有人出來,後來卻聽到外面有民眾驚呼,原來妻子跟小王竟用棉被、被 套、窗簾打繩結串連,企圖從陽台垂降。 員警趕到時,看著他們緩緩降下、跳到馬路上,一群人相當傻眼,所幸兩人沒有受傷,但 也沒有跑掉,衣衫不整被帶回派出所;警官指出,類似這種案件,又浪費警方人力,又擔 心破壞人家家庭,會倒楣,員警根本不想介入。今後通姦除罪對警方來說雖然是福音,但 也擔心將來配偶自行去抓姦,沒有警方陪同,會有更多侵入住宅、強制的糾紛,甚至被抓 姦的配偶報案要警方將抓姦的配偶、徵信社業者趕走。 曾任家防官的員警提及,以前曾辦過妻子到汽車旅館捉姦的事,揪到丈夫與小三通姦的事 ,後來雙方接受警方詢問,妻子只向丈夫要求離婚,把轎車過戶給她,但後來丈夫同意離 婚,她車也不要了,就只要「還給我自由」撤告,認為很多人捉姦,其實只是要脫離婚姻 的手段。 基層員警說,早年警察去捉姦,不客氣就是破門,確實看到男女光著身體,躺在床上,但 是,無法證明有性行為,害得協助破門捉姦的員警反而被告,讓員警「公親變事主」,後 來警方學乖了,只是去維持秩序,不再破門,現場蒐證找衛生紙、保險套,都是要捉姦的 當事人的事,只要提告,警方便受理,才按程序,檢送捉姦當事人提供的物證。 不過,員警也認為,通姦除罪化以後,如果一方看不到對方遭受懲罰,會不會演變成其他 傷害或更嚴重的事,警方得查,不能再輕鬆以對,也相當麻煩。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21138/4601329 6.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76.1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0817475.A.C31.html

05/30 13:45, 4年前 , 1F
我比較想看小王跳樓欸
05/30 13:45, 1F

05/30 13:45, 4年前 , 2F
好屌
05/30 13:45, 2F

05/30 13:46, 4年前 , 3F
好精彩的愛情動作片 可惜以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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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46, 4年前 , 4F
事實上,警察:不用擔心幹到一半,學弟帶人來捉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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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46, 4年前 , 5F
已婚通姦狗男女直接拿刀砍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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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46, 4年前 , 6F
有夠白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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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47, 4年前 , 7F
有抓姦這條。要離婚較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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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48, 4年前 , 8F
警察檢方要去處理外遇問題真的智障 人家是合意 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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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48, 4年前 , 9F
一方被迫性侵強姦 配偶跟人合意性交的問題自己民事解決
05/30 13:48, 9F

05/30 13:50, 4年前 , 10F
小王全裸爬窗下樓的場景很好笑欸
05/30 13:50, 10F

05/30 13:51, 4年前 , 11F
離婚有財產差額請求權,沒良心的另一半還能分你財產..
05/30 13:51, 11F

05/30 13:51, 4年前 , 12F
先有對方不忠的證據,或許談判是有優勢的?
05/30 13:51, 12F

05/30 13:51, 4年前 , 13F
小王跳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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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52, 4年前 , 14F
至少如果我有錢,那抸贍養費是不想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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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52, 4年前 , 15F
至少如果我有錢,那我贍養費是不想付的
05/30 13:52, 15F

05/30 13:52, 4年前 , 16F
但反之如果是對方有錢,不想付的是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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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53, 4年前 , 17F
那他就不想離啊,一離被刮走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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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55, 4年前 , 18F
刑法通姦也幾乎是告第三者啊 因為配偶$$$ 但是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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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55, 4年前 , 19F
必須死 因為輸不起 殊不知配偶跟第三者是你情我願
05/30 13:55, 19F

05/30 13:56, 4年前 , 20F
這樣仙人跳會不會更多??
05/30 13:56, 20F

05/30 13:59, 4年前 , 21F
判決離婚 你是出軌的會被判要分財產啊
05/30 13:59, 21F

05/30 14:03, 4年前 , 22F
有錢就人妻刺激,真棒
05/30 14:03, 22F

05/30 14:10, 4年前 , 23F
這麼擔心 你可以找不會出軌的另一半
05/30 14:10, 23F

05/30 14:13, 4年前 , 24F
本來我找右手,結果我右手骨折... 再悲微老天也還是殘酷
05/30 14:13, 24F

05/30 14:15, 4年前 , 25F
會 用 私 刑
05/30 14:15, 25F

05/30 14:18, 4年前 , 26F
以後警察應該自己比較擔心,會不會帽子都是綠色的吧
05/30 14:18, 26F

05/30 14:18, 4年前 , 27F
以前還可以用電腦查,現在師出無名
05/30 14:18, 27F

05/30 14:24, 4年前 , 28F
下一步賣淫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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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4:26, 4年前 , 29F
性自由 不代表 性剝削
05/30 14:26, 29F

05/30 14:27, 4年前 , 30F
只是,若今天工作權含括賣淫,那應該是說得過去的
05/30 14:27, 30F

05/30 15:03, 4年前 , 31F
情殺事件會更多
05/30 15:03, 31F

05/30 15:58, 4年前 , 32F
正解,這員警說出實話,真的令人擔心
05/30 15:58, 32F

05/30 17:11, 4年前 , 33F
私刑起來
05/30 17:11, 33F

05/30 17:27, 4年前 , 34F
螞蝗表示 人道考量
05/30 17:27, 34F
文章代碼(AID): #1UqVB3mn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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