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基隆法拍賤賣民屋案逆轉…關鍵證據曝
※ 引述《eten》之銘言:
: 陳前教授不敢講明,陳家也不敢面對的事實:
: 本案已經法拍拍定,得標者也辦妥登記,該屋產權已經是新屋主名下,
: 陳家目前狀況是侵佔新屋主的產權,點交只是讓新屋主可以入住使用。
: 不管法拍程序有無撤銷,皆不能變更已經取得產權的事實,
這有什麼大不了的,陳家真正不敢面對的惡夢恐怕還在後頭。
綜如前言,陳青旭罰單也不繳,聯邦銀行也有欠款,戶頭也沒錢工作領現,
講白了就是個債棍仔。那這些還只是已經浮上法律層面的部份而已。
債棍仔都是能借的想方設法也要借盡的。
最壞的假設是,這棟房子搞不好先前已經被陳青旭做為借款的抵押品,
而且是非法的,也就是俗稱的地下錢莊高利貸。
也因此執行署在地政機關才會看到這棟房子沒有被設定抵押權。
地下錢莊本來是料定陳青旭還不起,也沒膽子敢變賣抵押品,想說等著坐收房產而已。
做夢也想不到竟然因為罰單拖欠這種鳥事就讓煮熟的鴨子飛了。
法拍餘款那一百多萬只怕還不夠塞牙縫的。
這也可以說明為什麼陳家四年多都置之不理,到拍定了才突然驚覺。
就驚覺過程,陳青旭所謂「長期在外工作,返家過年時才知道房子已遭法拍」,
恐怕也不過是避重就輕的飾詞。幾時如此上心了?
事實恐怕是某天正在喝酒逍遙時,暴跳如雷的債主上門,才趕快灰溜溜的回家處理..
哈哈..怪不得第一時間反應是「逼我帶全家人去死!」。
說起來,也只有這樣才能解釋為什麼陳家的房子竟然會在一個債棍仔名下--供其抵押。
不然若依正常的思維,陳母要保祖產,要過戶也是過給孫子孫女,
然後在拋棄繼承設下防火牆隔離陳青旭的債務才是。
結論
一連串的無理取鬧,毋寧說是為了安撫債主。
子女未成年,至少還可以選擇透過社福系統安置。
切記死守拋棄繼承防火牆。忍耐幾年出社會工作賺錢好好把握自己的人生。
房產失去了就不要再想了,說穿了一間違建房也沒那麼好變現。
陳母投靠女兒應該還不至於流落街頭。未來的日子好好向先人懺悔吧。
當心軟把祖產過給債棍仔的時候就已經確定是敗掉了,沒被法拍遲早也是其他債主拿走。
這個責任是無法推託的。
本案也就是執行署依法執行的部份,說實在原本就沒什麼真正的疑點需要釐清。
法普--也就是一些有耐性的好心人說明給搞不清楚狀況的人了解,
前面先進已經說明得相當完整,雖然還有部份嘴硬的人士,其實也無關緊要了。
你問債棍仔怎麼辦? 問豬哥亮吧。人又不能切成那麼多塊。
就個人管見,哪怕是面對債務的過程中缺眼斷腿,
相較於恣意酒駕無照駕駛禍害無辜,焉知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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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盛行,你不罵;權貴橫行,你不怒;教育之重,你不語;醫療之痛,你不忿;
農村之病,你不視;下崗之哀,你不聞;專獨之惡,你不問;
可每每因了一些于民無甚增減,于家無甚建樹,于己無甚危險的事情時,
你就拍案而起了,你就熱情似火了,你就沖鋒陷陣了,你就上竄下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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