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務部從「繁衍」護通姦罪 法官:戴套不就沒事?
※ 引述《sjory (我是肥企鵝...)》之銘言:
: ※ 引述《killeryuan (龍鳥)》之銘言:
: : 我個人認為通姦罪最智障的地方是
: : 如果你被強暴了 你去警察局報案 等於證明你跟強暴犯發生性行為
: : 然後他老婆就可以用通姦罪告你
: : 根本完美的仙人跳法條
: : 這個矛盾不解決 通姦罪就是智障
: 我個人認為 會說出這種話的人
: 根本連刑法都沒看過
: 連通姦罪是那條也不清楚
: 就能大放厥詞
: 這就是不懂裝懂 只會丟人現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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ㄜ..他講的是事實 就是在台灣發生過的事情 今天辯論會也有提出
案例一〉師母撤告出軌夫 被性侵的小女生卻挨告賠錢
紀惠容舉例,某大學發生狼師性侵女學生,婦女團體在協助女學生時,狼師的妻子知道,
馬上告女學生通姦,最後女學生不但沒有找回公義,還要賠償30萬元,女學生沒錢,最後
協助的婦女團體一人出2萬元,協助賠償,而狼師的妻子撤告狼師,狼師根本沒被處罰。
參與婦女運動的她,很難想像有這樣的法條,「女人為難女人」,也激發她立志要修法,
今天無論如何要好好討論廢除。
林志潔指出,最近社會矚目的女作家與補教名師之間的問題,也與通姦罪有密切關係。曾
有實際案例,受性侵害的告訴人在提告後,因證據無法證明強姦事實達到無合理懷疑,最
後無罪判決確定,可是提告的性侵受害女性,卻被被告的配偶提告通姦有罪判決確定。
請參考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7379
https://youtu.be/L98RWUeVawI?t=3415
但是大家不要誤會 這是極端個案 絕非通案 通姦罪討論應予與這個案例無關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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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5665542.A.77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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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認為不一樣 但是以前法院的確這樣判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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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哪隻眼睛看到我教= = 我不是說這是個案嗎 我只是說他沒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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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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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救濟不都從個案聲請釋憲 討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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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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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的這麼開心 想必有判決吧?要不要拿出來讓我們參考一下壓
不要為了噓而噓 無助討論 負起你的法院判決舉證責任吧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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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那你噓的意思是?主張權利的人不是該負舉證責任嗎?我等你找阿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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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沒這樣說 是事實認定的問題 只是妳們噓很滑稽XDD
妳們說舉證責任的問題 我知道 但是這個案例有出現過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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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是正確的 我上面有說 我覺的通姦罪討論與這個案例應該無關
只是看到有人噓就覺得很好笑 明明上面文章就說的這麼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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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真的不知道 不作事實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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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