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斷骨穿肉」虐死4歲女童 惡男「有悔意」逃死定讞

看板Gossiping作者 (PeterChou)時間4年前 (2020/03/27 00:36), 4年前編輯推噓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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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wo0204 (owo0204)》之銘言: : 其實沒有吧 : 真的會這樣講的全世界反而判刑的不多 : 因為這種通常都是真的精神病 : 美國有個連環殺手愛德蓋恩 : 一開始盜墓,後來殺了幾十個人 : 把屍體當材料做一堆藝術品堆在家裡 : 把屍體的皮剝下來縫成人皮裝穿著到處跑 : 整個農場全部吊滿他偷來的或親自動手殺的屍體 : 家裡是一大堆人皮燈 人皮椅子 頭骨碗 臉皮跟乳房做的背心 嘴唇項鏈 烤心臟 : 跟一堆殘肢內臟 : 法庭上大方承認殺人,覺得大家大驚小怪,然後還侃侃而談他那些藝術品 : 最後因為真的精神有病判無罪,在精神病院老死 鄉民滔滔不絕地評論 好像法官判得無理 法律人看了真的苦笑搖頭 每一個判決背後都是反覆斟酌 你不是法官,不會了解法官怎麼量刑 知道為什麼法律人一直笑鄉民法盲嗎? 以下是判決新聞稿 https://reurl.cc/b5nl03 108 年度台上字第3830號 (前略) 審酌莊嘉億惡性重大,所生損害至鉅,且無可彌補,兼衡其犯罪後已自白犯行及其他一切情狀,認莊嘉億所犯殺人罪尚無處以極刑之必要,而量處無期徒刑,並宣告禠奪公權終身。另就莊劉禎梅犯遺棄致人於死罪部分,處有期徒刑9年,其認事用法,尚無違誤,量刑亦稱妥適。檢察官上訴意旨就莊嘉億部分爭執量刑過輕,另就莊劉禎梅部分主張其主觀上應有殺害A女之不確定故意,應論以共同殺人罪;以及莊劉禎梅上訴意旨否認有遺棄A女之犯意,均非可採,其等上訴應併予駁回。 審判長法官郭毓洲 法官張祺祥 法官沈揚仁 法官蔡憲德 法官林靜芬 法律人,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98.174.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5240592.A.907.html ※ 編輯: JasperChang (114.198.174.89 臺灣), 03/27/2020 00:38:07 ※ 編輯: JasperChang (114.198.174.89 臺灣), 03/27/2020 00:38:57 ※ 編輯: JasperChang (114.198.174.89 臺灣), 03/27/2020 00:39:52 ※ 編輯: JasperChang (114.198.174.89 臺灣), 03/27/2020 00:42:11

03/27 00:41, 4年前 , 1F
你想表達什麼? 說中文好嗎
03/27 00:41, 1F

03/27 00:42, 4年前 , 2F
想告訴大家法官是哪些人吧
03/27 00:42, 2F

03/27 00:46, 4年前 , 3F
優質反串文 很會XD 我這法盲總算知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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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0:46, 4年前 , 4F
就是這幾個名字告訴社會殺1個人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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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0:46, 4年前 , 5F
那些高端法律人的高等判斷 太神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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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0:47, 4年前 , 6F
認莊嘉億所犯殺人罪尚無處以極刑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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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1:07, 4年前 , 7F
完全沒寫到斟酌的點,就寫無處以極刑
03/27 01:07, 7F

03/27 01:07, 4年前 , 8F
之必要?法官不是應該很掙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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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1:39, 4年前 , 9F
故意致死可能一刀斃命 但被失手虐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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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1:39, 4年前 , 10F
人都是經歷一段長時間的身心折磨才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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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1:39, 4年前 , 11F
那種痛苦一定更加慘烈 結果在法律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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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1:39, 4年前 , 12F
中變成情節不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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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1:42, 4年前 , 13F
另外 莊母就是共犯! 結果只判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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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1:42, 4年前 , 14F
.....
03/27 01:42, 14F

03/27 01:44, 4年前 , 15F
這些法官根本間接加害者或間接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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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5:48, 4年前 , 16F
這種判決書,找個ai,甚至改姓名變數複製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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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5:48, 4年前 , 17F
上就行,以後誰這樣判,麻煩把當月薪水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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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5:48, 4年前 , 18F
來還給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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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6:46, 4年前 , 19F
推,就是壞人的好朋友,哈哈
03/27 06:46, 19F

03/27 12:56, 4年前 , 20F
優質反串推個
03/27 12:56,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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