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廢死團體如何保證被害者權益

看板Gossiping作者 (ayumi)時間5年前 (2020/03/16 13:51), 5年前編輯推噓4(408)
留言12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chen5566 (文心)》之銘言: : 請問廢死團體如何保證被害者及其親友的權益?如何確定犯人一定都可以教化? : 連孔子都做不到的教好所有的人。 : 而且台灣沒有終身監禁,也沒有永久收容病患的地方。 : 南美有終身監禁還是變成現在這樣啊! 被害人的利益被損害 所以加害人才要付出刑責 被害人死亡 其親友告民事求償 加害人如果財產夠付也就罷了 如果不夠付 自然是希望加害人活著 進行勞務才能去賠償給被害人親屬 但也不能設計成 死刑,然後必須要勞務多少年後 才執行槍決 因為就人類的本質來看 你都定了死刑 加害人沒有生存希望 他做不做都一樣 幹嘛要努力勞務賺錢清償? 所以才會給開司一罐啤酒 就是這個道理 從這個角度講 廢死的理論坦白說是可以邏輯自洽的 但討論死刑存在與否 我認為必須要討論死刑存在的意義是甚麼? 1.嚇阻力 2.對受害人與其家屬提供因果報償 3.零再犯率 對於一嚇阻力而言 挺反雙方都有專家學說證據 坦白說也到現在也沒有個定論 對於二來說 就是一個圖爽的概念 你殺了我 那你也給我去死 傳統,古典 但很多人能認可 情感上也能有出口 但也有人不這樣認為 對於三 則是我認為死刑存在的最大價值 世界上沒有死刑以外的任何一種刑罰 能真正達到零再犯率 就算是無假釋無期徒刑 犯人都有可能在獄中犯案 即便是微乎其微,但這個可能就就是存在 所以死刑的討論 應該是 再犯率 VS 冤罪率的對抗 如果今天一個國家再犯率率遠遠小於冤罪率 那麼死刑應當廢止 如果再犯率與冤罪率都小於一個特定比例 譬如一百年只有一個冤罪與一個再犯 那麼想有死刑就有死刑,想廢止就廢止 但今天只要再犯率還遠高於冤罪率的一天 那我就認為死刑還是有其必要性 【關鍵數據】准許假釋後,又有多少人回籠呢? https://follaw.tw/f04/15085/ 民國95年至民國105年統計 殺人罪再犯率有8% 新新聞》台灣已成一犯罪就跌入黑暗底層的溜滑梯社會 https://www.storm.mg/article/1424642 總再犯率高達50% 特別犯罪的過程,就跟吸毒一樣 總是會越犯越重 可能今天是偷竊,下次是強盜 以慘忍行徑殺害不只一人者 再上去 也沒有更重的罪可以犯了 應該永遠隔絕於社會者 確實存在於這個世界之中 即便廢死的朋友說 我們只是尚無法找到適合他的教化方式 但對此時此刻的台灣社會而言 他就是一個註定會爆的炸彈 將他除掉 沒有問題 等到哪天廢死朋友找到可以教化他的方式 再去找其他新的犯罪者試驗吧 比較折衷的方法是 畢竟在監獄內犯案的機率實在太低 幾乎可以無視 那麼只要能達到將其有效的隔絕於社會之外 那效益基本上就等同於死刑了 有這種刑罰嗎? 有的 就是無假釋無期徒刑 所謂的養你一輩子專案 但可惜的是 部分廢死人士覺得 這樣的刑罰比死刑更加不人道 所以在廢死的前端國家 他們的有期徒刑是有上限的 譬如挪威殺人魔最高只能判到21年 另外一提,這位大大服刑期間很爽就別提 那是他們國家的福利 是他還告了政府損害他的"人權" 政府要賠他33萬克朗(約一百二十萬台幣) 恩恩,一個有吃又有拿的好範例~~~ 這種相對剝奪感 使得死刑的好處二因果報償再度浮現在很多人心中(包含我) 還是直接給他麻痺賞他一顆子彈 大家生活會過得比較開心 對了 提供一個小八卦給各位 廢死的朋友總愛說 死刑並沒有比較省錢 實際上死刑的審判過程非常的浪費錢 想想這種說法也滿好笑的 因為必須要三審定讞 搞不好還走一堆非常上訴 當然會花費一堆社會成本 但是這樣的狀況之下 不就是將冤罪率降至最低了嗎? 超過十位以上的法官都認為該犯應該永遠隔絕於社會之外 真的有新證據要翻盤是很困難的 但居然拿著這個來說死刑成本高? 試想 如果有期徒刑跟死刑走一樣的程序 想方設法把冤罪率降至最低 再加上該犯服刑期間的管理成本 以及出獄後再犯的社會成本 怎麼想也是有期徒刑成本更加高 現在看起來有期徒刑成本低 那是建立在 相較於死刑而言,對冤罪可能輕忽的結果 科科 -- 噓 kelyβ@βγ: 噗~最近才跟專包政府工程的包商泡過茶 03/06 23:58 → kelyβ@βγ: 聽到核廢料桶油漆刷一刷了事,嚇的尿都快噴出來啦XD 03/06 23:58 → kelyβ@βγ: 噗~小hama要不要問問馬殷邦博士啊XD 03/07 00:28 所以你kelyβ@βγ現在指涉馬殷邦博士涉嫌跟台電同謀 將核廢料的桶子隨便用油漆塗塗嗎? #1Mt5502L (Gossip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27.2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4337907.A.214.html

03/16 13:54, 5年前 , 1F
因為現在的矯正署沒有矯正功能
03/16 13:54, 1F

03/16 14:03, 5年前 , 2F
剝奪別人的人生,最適當的懲罰就是他自己
03/16 14:03, 2F

03/16 14:03, 5年前 , 3F
也被剝奪,不然XX年後又是一條好漢,這樣
03/16 14:03, 3F

03/16 14:03, 5年前 , 4F
被害人的公道在哪裡
03/16 14:03, 4F
XX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大部分是在說之後轉生 不過現在科學對此不可考 你奪取了某人的性命 那某人奪取你的性命 大體來說,還算公允

03/16 14:08, 5年前 , 5F
斃了,最少沒有下個人因為這個殺人者
03/16 14:08, 5F

03/16 14:08, 5年前 , 6F
而被害
03/16 14:08, 6F
這也是我最支持死刑的論點 而這個論點 目前沒有看到哪個廢死人能有利的破除掉 最多就只是拿冤罪來互撞 但雙方都能做出具體數據來對比 一比之下 我很難支持廢死 ※ 編輯: hamasakiayu (36.228.127.233 臺灣), 03/16/2020 14:10:37

03/16 14:14, 5年前 , 7F
怕的是每個都可教化,關個幾年就出來
03/16 14:14, 7F
所以我建議死緩 放給你放 但都再犯了 還不殺說不過去吧? ※ 編輯: hamasakiayu (36.228.127.233 臺灣), 03/16/2020 14:15:20

03/16 14:30, 5年前 , 8F
你認為殺了人,凶手賠個錢,關幾年就夠
03/16 14:30, 8F

03/16 14:30, 5年前 , 9F
賠了嗎?
03/16 14:30, 9F

03/16 14:32, 5年前 , 10F
而且有任何給犯人活著用勞務補償受害者
03/16 14:32, 10F

03/16 14:32, 5年前 , 11F
的方案嗎?
03/16 14:32, 11F

03/16 14:36, 5年前 , 12F
抱歉,我看錯了。
03/16 14:36, 12F
文章代碼(AID): #1URnFp8K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URnFp8K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