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通姦除罪化是不是對的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LP哥(LP = Love & Peace))時間6年前 (2020/03/11 14:04), 編輯推噓3(411)
留言6則, 5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通姦是依照大清律例改的 那時候大清律例甚至規定未婚的男女不能相姦 凡和姦杖八十 或姦就是兩人合意性交,這樣也要打80下 太恐怖了。 現在是自由民主社會, 即使是結了婚的男女都擁有身體自主權, 並不應該用法律來拘束。 且實務上通姦罪的定義相當嚴格, 必須是性器官的結合, 也就是說口交或肛交有可能不算; 或是偵信社常見捉姦在床, 仍然會因為沒有實際證據, 只憑在汽車旅館在床上的照片仍然無法證實通姦, 對法院來說也是相當棘手的問題。 不如鄉民公投修改通姦定義, 改成只要一起進出汽車旅館就犯了通姦, 這樣應該會讓法官更好做事 感謝鄉民 ※ 引述《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之銘言: : 都2020年了,怎麼還會有人對通姦有意見呢 : 相愛是兩個人的事,不應該用司法管 : 自由戀愛應該是新觀念 : 請配合蔡政府的通姦除罪化 : 不要在管蔡家的通姦問題好嗎? : 一起向萬惡的阿共宣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244.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3906642.A.16A.html

03/11 14:04, 6年前 , 1F
杖八十大概也去一半了
03/11 14:04, 1F

03/11 14:06, 6年前 , 2F
鞭八十 會不會比較過癮 特別是對斗M...
03/11 14:06, 2F

03/11 14:07, 6年前 , 3F
刑法通常不介入家務事
03/11 14:07, 3F

03/11 14:09, 6年前 , 4F
通姦除罪可以減少警方困擾才是真的
03/11 14:09, 4F

03/11 14:15, 6年前 , 5F
有甚麼文獻支持你清律改的論述?
03/11 14:15, 5F

03/11 14:49, 6年前 , 6F
「杖八十」只是官方訂價,實例上都會折杖
03/11 14:49,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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