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界看法/劈腿誣告性侵 最重判7年還得賠償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PTrrr)時間5年前 (2020/03/10 12:50),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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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夢夢到, 一個女性朋友說的, 做完,告就對了, 只有告贏,或是收到任何賠償才給律師費,所有事務幾乎都是律師處理。 沒收到錢就免費,現在的流浪律師很競爭。 收到錢的成功率不低,你想想你跟女生做愛,那次是女生自己脫衣服的, 大多都是男生脫女生衣服,那就存在被告成的風險, 女生可以說男方孔武有力,害怕不敢反抗任由他脫衣服。 這種反被告誣成立的很少很少。 衣服也不是女生自己脫的,總之女生的矜持成了武器,很少有女生主動叫你去幹她的吧 女生都是用很隱晦的詞暗示,但這些詞在法律上都不構成是女方主動,所以何來誣告。 男女之間大多都是男方扮演主動,但在法律上就變成風險很高很高。 也不知道為什麼台灣女權高漲的畸形... 台男可憐~ ※ 引述《kent (大屌肯特)》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記者署名 : 蔡彰盛 : 3.完整新聞標題: : 法界看法/劈腿誣告性侵 最重判7年還得賠償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劈腿案件在司法實務上越來越多,更衍生出劈腿一方以控告性 : 侵方式,企圖藉此自清,然而這類性侵害案件若不成立,原告反陷入誣告罪官司也屢見不 : 鮮,一旦被查獲誣陷實據,不僅須面對誣告罪7年以下重刑,更可能得面對附帶民事賠償 : 。 : 一名法官指出,誣告即虛構事實、進而申告,而虛構事實是指明知無此事實,而故意捏造 : 者。 : 檢方透露,現今的社群網站交流頻繁,加上監視器的密集分布,一個人的動向與行為,容 : 易留下跡證,例如常見女子控告男子性侵後,檢警調閱案發時監視器,發現2人竟是狀似 : 親密牽手、親吻離去,或者在案發後還約加害人見面、出遊,甚至喊對方老公者,也大有 : 人在,這樣的案件一來不僅無法成立控訴,更有構成誣告的可能。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57714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56.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3815809.A.216.html

03/10 12:57, 5年前 , 1F
你說的告贏才有錢拿,是違規的,被查到
03/10 12:57, 1F

03/10 12:58, 5年前 , 2F
就算她幫你做早餐 也還可以是強姦
03/10 12:58, 2F

03/10 12:58, 5年前 , 3F
律師會被撤牌哦
03/10 12:58, 3F

03/10 13:00, 5年前 , 4F
出庭執行業務所得誰要繳 沒賺錢先賠錢
03/10 13:00, 4F
文章代碼(AID): #1UPno18M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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