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在不瘋狂和幾個前團員最新進度
看板Gossiping作者like99924 (like99924)時間4年前 (2020/01/25 18:52)推噓-71(17推 88噓 108→)留言213則, 102人參與討論串2/5 (看更多)
這件事情其實蠻精彩的
小弟我自己也在經營一間影像工作室
所以大概可能疑似知道他們之間的問題
因為看到很多評論都是往藝人方面的
所以想讓大家了解一下娛樂圈是怎麼運作的
先附上影片時間軸
古拉離開在不瘋狂(薪水只有6000事件)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kz8Ck5dHtg
亞亞表明立場(但其實也沒表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kqWy-_czYQ
在不瘋狂老闆出面回覆(解釋娛樂圈運作,但一般人應該會看不太懂)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8kLpvVEtbo
老闆上一支片對古拉喊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hyQaqNhDgE
老闆再次出來解釋(到這邊都還算是很和平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5lH2jI1eg0
比熊出來控訴在不瘋狂(本本洛克在底下留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KHcHI6kKjY
在不瘋狂主頻道正面對決(順道解釋比熊條款)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zxtwNbaMhA
娛樂圈中,基本上藝人與公司的合約都屬於委任合約
意思是指,藝人把名字交給經紀公司
公司會幫藝人找案子、接洽案子、談價錢、敲定通告、確認款項是否如期到來等等
當被拖款的時候,經紀公司會利用各種方式幫你拿到款項
當客戶方提出各種要求藝人不願意時,經紀公司會跳出來靠北客戶
因為委任合約的性質,藝人可以同時跟很多經紀公司簽約
但也因為簽下這種合約的藝人錢不是只有給一間經紀公司賺
所以經紀公司也不會特意去栽培簽下這種約的藝人
畢竟栽培下去,錢有可能都被別家經紀公司賺走
所以更多藝人簽的合約是屬於“經紀公司制定”的委任合約,俗稱“賣身契”
(雖然這種合約在法律上沒有效益)
這種合約約期有三年、五年、七年、十年等等
分潤為藝人對經紀公司 五五分 六四分 七三分 八二分 都有
合約期限未到,就須賠償巨額賠償金
一旦簽下這種合約,你就是公司的資產,公司會極力栽培
花錢讓藝人去上唱歌課、表演課、發音課、甚至一堆有的沒的課程
像是狂人娛樂這種公司,還會花錢讓藝人拍影片當Youtuber
(拍片時的器材、人員、交通、吃、住、道具都不用藝人自行花費)
公司栽培藝人,藝人紅了,公司就能賺更多錢
但如果藝人不紅,公司就是賠錢,但藝人也不用賠償這段時間公司的花費
(違約除外,法律上藝人違約的話需賠償公司的費用為這段時間內公司栽培的費用,
但絕對不會是那天價違約金)
所以對於藝人來說,很有可能三年沒收入
但對於公司來說,有可能賠掉10萬以上甚至更多錢
所以不管對於藝人或是公司,都是在賭
也因為這種合約性質,藝人不屬於勞工,公司不用負擔勞健保
藝人的工資是論件計酬,所以一個月領6000,甚至一年領20000,都是一件非常合理的事情
講回在不瘋狂就等死,負責人為李國澐
旗下有在不瘋狂就等死(主頻道)、瘋狂概念(應該是影像部)、狂人娛樂(經紀公司)
假如接來一個100萬的案子,以影視業業界的做法,通常是這樣子做的
40%回歸公司給公司賺(在不瘋狂or瘋狂概念)
剩下的60萬有50萬是拍攝成本+利潤(瘋狂概念)
剩下的10萬要發藝人(狂人娛樂),以64分的話,經紀抽走40%
剩下的6萬才是分給“所有”參與演出的藝人
整體來看好像公司賺了44萬以上
但扣除公司買的器材、員工薪資、租金、栽培藝人、還有那些拍攝主頻道的花費等等
其實公司真的賺的不多
很多人覺得游否希好像賺很多,那是因為他兼任演員、導演、編劇、企劃、剪輯
一份工就是一份薪水,更何況當初也是他公司才能賺錢,才會有狂人娛樂來推其餘藝人
所以他薪水高是非常何理的事情
不然,你行你上
前言說完了,以下皆為疑問
1.當初狂人娛樂確實捧紅了幾位藝人,也讓藝人有賺錢,某些直播主或是想
往幕前發展的人,加入狂人娛樂想要紅?(畢竟在直播屆紅沒有太大的意義
,賺不到更多錢?)
2.本本本來就可以因為自己的名氣賺錢,但想說加入試試看,可發現還是自
己比做較好賺(或是也蹭到人氣?),所以離開?
3.洛克因為加入狂人後,雖然薪水非常低(上述酬勞方式),但蹭到名氣後
,跳出合約自己做?
4.狂人提告他們違反“經紀公司的委任合約",須賠償鉅額違約金,法院判敗
訴(法律上不成立),狂人再告他們要還當初給他們拍片或是上課的錢,勝
訴,但兩人沒有積極處理?
5.老闆不爽,動用黑道關係,洛克也動用?(過程中可能有廠商想要狂人娛樂
的藝人和洛本合作,但老闆不爽所以不願意?)
6.比熊確實在公司和人有糾紛,被公司封殺?
7.狂人內有藝人和公司導演在曖昧,一次吵架過後,導演就和比熊在一起?(我
是不能想像我曖昧的人最後和我朋友在一起啦)
8.古拉和比熊拍片,公司覺得你怎麼和被我封殺的人合作,所以也被封殺?
9.古拉出走,老闆想和平解決,但古拉不面對?(其實他也只是被掃到颱風尾?)
10.比熊和導演男友想再藉由在不瘋狂蹭人氣,於是上了最新影片?
11.前員工也跳出來靠北公司制度和比熊條款?(但他在離職前做的影片不交回公
司,也被公司提告?)
12.比熊新影片下洛本都留言回覆,老闆看到爆氣,覺得之前雖然不愉快,但都是
檯面下,要到檯面上就一起爆?(老闆爆氣和霸凌事件條款關係人還有否希接受採
訪這三支都很精彩)
公司制度或是老闆固然有問題
但
利用著多數人不了解演藝圈生態和經紀合約
也很有問題
演藝圈很難混,待遇很不平等
但在簽合約的時候,這些都很清楚在面前
可以選擇不簽
雖然PTT討論度不高,但勿忘督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71.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9949567.A.2C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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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看起來是yt,可是跟公司簽的是藝人經紀約,就視同藝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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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案子公司賺不多,賺來的錢買了器材,之後不用租但一樣算租金,慢慢就會賺回來了,很多影視器材租借公司都是這樣來的,再者,他一個人做五六份工作,領五六份薪水很正常,仇富未免仇得太嚴重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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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出走多少人你知道?也沒看到其他人講他們什麼。古拉出走也都還算和平,比熊離開時也有QA,都還是好好講的,怎麼會之後po了好幾支瀏覽數上不來後,就多爆出這支呢,要黑前公司早就再離開時要黑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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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捧,但說的是實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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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問題,但這些yt也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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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就是這樣,所以有多少有星夢的人,平常也是要打工,現行法律沒辦法保障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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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靠自己拍片自己紅,不就是紅不起來,才要加入別人嗎?業界多規矩就訂在那,想吃又不想付錢,沒有這種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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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說老闆買超跑的人才像帶風向吧,游否希一直都不是老闆,薪水不是他發的,而且他也說了很多次他是考投資副業才賺錢,這些一直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卻瘋狂抹黑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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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看我文章或是回覆就會發現我都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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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提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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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影片我看過了,完全能明白公司訂制度爛到可以,但我評論的是藝人經紀約這件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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