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0年前遭國中女同學奪貞操 法律系男學生求償

看板Gossiping作者 (麥克斯)時間4年前 (2020/01/14 20:09), 編輯推噓60(84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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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王宏舜 3.完整新聞標題: 10年前遭國中女同學奪貞操 法律系男學生求償 4.完整新聞內文: 2020-01-14 19:55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一名法律系學生2009年就讀國中時,5度和同班女同學發生性關係,他當時還因此遭警察 、地方法院調查,接受訓誡和感化教育,但直到2017年修讀民法債編後,才知自己的身體 、名譽、貞操權遭侵犯,對方也侵害父母的監護權。男學生和家長向女學生、家人提告, 求償113萬元,台灣高等法院判女方家長共應賠償男方家長3萬元。 這名男學生和女學生目前都還在念大學,國中時是班對。男學生表示,2009年6月30日結 業式後,兩人想找的地方嘗禁果,原本到學校司令台後方,但又覺得不夠隱密,便走到女 廁,不過當時「沒有成功」。 男學生再舉出4個時點,包括2009年8月26日在公園停車場的女廁愛撫、性交;他猶記女生 那天穿了件黑白相間的蛋糕裙,兩人先手牽手進滑梯。另外在同年9月5日早上,在停車場 的樓梯間,他問「可不可以放進去?」,雙方合意性交。 同年10月1日傍晚,男學生騎單車要回家,女學生擋在前頭說「我家沒有人,拜託你陪我 回去」,男學生答「不要,我們已經分手了」;女學生緊緊抓住車頭,男學生只好同意。 男學生說,後來他面臨一連串調查、指責,接受訓誡及感化教育,內心也自我否定,受長 達2年的心理輔導,這讓他的性觀念偏差,影響了心理與課業。 男方的父親為裝潢工人,母親是家庭主婦,並不熟悉法律,男生後來選擇念法律系,才知 自己吃虧,且訴訟未離逾時效,因此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女學生表示,侵權行為的時點為2009年間,提訴訟已逾時效,並澄清是男方引誘、騷擾她 ,她有當場表示拒絕、不想被猥褻,但仍被對方用言語和「器官」逼迫到答應,堅持不是 合意性交。 男方提出雙方2017年4月2日在網路上的對話為「…你應該沒有健忘到我們上過床都忘記吧 ,但其實我不明白的是,那時候妳為什麼會選擇把事情告訴妳爸媽,不說不是什麼事情都 沒有嗎?」,女方回答「因為月經沒來啊哈…」,男方問「…我聽妳媽說,妳是月經來了 才把事情說出來的疑」,女方再答「沒阿…嗯原因就是醬阿,真的是怕懷孕」。 高院認定,當年6月30日是合意猥褻,9月5日、9月20日、10月1日是合意性交。合議庭認 為,當時男女方都未滿14歲,身體發育未完全,性知識也不足,兩人屬分別故意不法侵害 對方的身體權、貞操權,當時兩人是國中生,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父母對兒女行為當然負 監督之責。 高院認為,男學生遭受女學生不法侵害,父母受痛苦,要比平時付出更多的心力,可以請 求賠償精神上的損害;審酌雙方職業、學歷與財力狀況,判女方家長要賠男方父母各1萬5 千元確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287806?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6.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10.1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9003773.A.41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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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樓被甲甲輪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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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要懂得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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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到還出來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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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子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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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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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爽到不好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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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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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很胖 不然哪壓得住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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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到底怎麼舉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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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三萬,真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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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餐還不派出騎士團救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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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事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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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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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兒愈想愈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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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瓜劣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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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便宜還賣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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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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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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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告訴我們~要念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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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內射幾次還在被奪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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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怎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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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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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我屁事啊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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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狀師聽說天天死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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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法律系就是自葛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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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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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萬五……= = 蒐集證據的工錢都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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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不...不然怎麼還沒看到騎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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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子連貞操也不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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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萬,真賤,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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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真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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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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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萬,超污辱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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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女廢物怎不會喊公豬越想越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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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去吃屎啦 雄性母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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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想越不對勁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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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81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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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女方提,男生沒提,結果整起案件就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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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是被害者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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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邏輯 我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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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不是兩人都感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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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女的害人不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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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根本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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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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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為了釐清讀法律系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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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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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想了10年越想越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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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男的是在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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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2009林北都還沒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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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邀 女生不會反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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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都說相互侵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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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角色互換大概300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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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啥?男版的越想越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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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律師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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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真不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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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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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的 廢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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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要懂法律不然會被吃抹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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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子要好好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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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不告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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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女錶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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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越想越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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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小無猜女的就不用感化教育那麼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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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子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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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三萬 男女不平等啦操操操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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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3:39, 4年前 , 14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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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公豬就不會酸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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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仇意義大於金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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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2:19, 4年前 , 152F
一邊說超過時效一邊說沒有,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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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合意 變成好像強姦 這名譽受損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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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8:43, 4年前 , 15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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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2:54, 4年前 , 155F
台男厲害了,10年後越想越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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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3:32, 4年前 , 156F
多數性行為判定罹於時效,但有2次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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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3:33, 4年前 , 157F
有2次性行為。男方父母不知,勝訴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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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想越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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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4:32, 4年前 , 159F
忍辱負重復仇 錢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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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21:50, 4年前 , 160F
男孩紙一定要懂得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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