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燈泡媽媽哽咽求法官:請判處王景玉死刑
白話的 簡單的說
小燈炮媽說:
真正法律應該作的
是不要讓再有孩子像我孩子一樣被殺
但是現在的體系作不到這點
甚至作不到把王景玉不讓他再犯
那麼現在唯一能作的 只能讓他徹底消失
補一句 廢死左膠都去給狗幹到流湯
(這句我說的)
※ 引述《octopus4406 (章魚仔)》之銘言:
: ※ 引述《flyer1998 (闊)》之銘言:
: : ※發文無1~6小標格式或未依順序任意刪除者會被刪文
: : 1.媒體來源:
: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Ettoday
: : 2.記者署名
: :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編輯非記者
: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 吳銘峯
: : 3.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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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燈泡媽媽哽咽求法官:請判處王景玉死刑
: :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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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規
: : 遭行政院長蘇貞昌點名「天地不容、死刑定讞該執行」的女童小燈泡命案,高等法院更一
: : 審再度開庭審理,小燈泡母親王婉諭這次也出庭陳述意見。她請求法院將兇手王景玉(死
: : 刑)判處極刑,因為國家對精神病照顧並不完善,王男有高度再犯可能,所以希望能將他
: : 判死,不要再有類似小燈泡的案件發生。
: : 本案發生於2016年3月28日上午11點左右,有精神疾病、毒品前科的35歲王男,先到大賣
: : 場買了做案的剁骨菜刀,而後騎機車隨機找尋作案目標。當時將滿4歲的劉姓女童「小燈
: : 泡」騎著腳踏車,與母親王婉諭一同要到捷運站接外公。王男在母親王婉諭面前,自後方
: : 接近小燈泡,並持菜刀朝小燈泡頸部猛砍,小燈泡身首分離、當場死亡,王男隨即被附近
: : 民眾制伏。
: : 小燈泡命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一審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王男罹患思覺失調症,依照兩
: : 公約法的規定,僅處王男無期徒刑。高等法院二審時,雖然王男向小燈泡父母劉大經、王
: : 婉諭當庭道歉,但劉大經陳述時,拒絕王男的道歉,甚少發言的劉大經還在法庭上,哽咽
: : 陳述失去女兒的痛苦心情,請求高院將王男判處死刑。但二審認為,王男行為時因為受到
: : 思覺失調症影響,辨識能力顯著降低,因此不判死,仍處無期徒刑。
: : 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三審,高等法院24日進行言詞辯論程序,並請王婉諭到場陳述意
: : 見。庭訊中,檢方認為王男的惡性重大,建議判處極刑(死刑)。至於律師則辯護,王男
: : 深受精神疾病影響,在國家尚未對精神疾病患者有完善的照顧之前,由王男承擔因照顧疏
: : 失而造成意外的責任,非常不公平,請求不要判處死刑。
: : 至於王婉諭則在庭上陳述,建議將王男處以極刑(死刑)。她指出,因為國家對精神疾病
: : 照顧並不完善,王男有高度再犯可能,所以希望能將他判死,不要再有類似小燈泡的案件
: : 發生,「這是一個不得已的選擇。」全案言詞辯論終結,將於1月21日上午10點宣判。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1224/1609130.htm?from=fb_et_news
: : 6.備註:
: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https://i.imgur.com/DzRrgkr.jpg
: 小燈泡媽媽fb有發對今天的庭外陳述
: 論述很值得一看
: po過來給大家看一下
: 原文網址:
: https://www.facebook.com/wanyu.claire/posts/128575265276694
: 全文:
: 「生命最終極的死亡,是當人們都遺忘他的時候。」這是《可可夜總會》令我非常印象深
: 刻的台詞。
:
: 如果小燈泡的生命,可以換來不再有類似案件發生、社會安全網的真正建立。或許,才能
: 讓小燈泡永遠活在我們每個人心中。
:
: -
:
: 今天上午是小燈泡案件的更一審結辯,以下是我的庭外陳述:
:
: 小燈泡的案件發生至今,家人的心痛仍無法平息,巨大的傷痛留下無法抹滅的傷痕,如同
: 我們永遠忘不了小燈泡,悲傷在此生已不可能復原。
:
: 我們可以做的事情,只能是與這一個永恆的傷害共存、與悲傷一起生活。
:
: 本案,審檢辯三方,我們看到在自己的工作領域中努力奮鬥的法律人。更有諸多醫學、心
: 理、精神專家在這個案件中努力。對此,我們由衷感謝。
:
: 身為被害者家屬,我們相當恐懼現有機制無法確切防免再發以及徹底教化,因此,我們無
: 法承受兇手回到社會。我們希望法院依法將被告與世永隔。
:
: 然而,身為一個倡議者與參政者,對於我來說,就算判決被告極刑,這樣的結論也與我所
: 認為的正義有很大的距離。縱使國家奪走王先生的命,終究說來,怎麼會有安慰可言?怎
: 麼會有正義可言?
:
: 我們想要的是小燈泡沒有離開。
:
: 退一萬步,我要其他的孩子不再遭受同樣的噩運。
:
: 一命抵一命,是對小燈泡生命的羞辱。在我心底,小燈泡的命絕不會與王先生的性命等價
:
: 作為母親,作為被害者,我要求我們應當重新賦予小燈泡性命的價值。
:
: 我認為只有一件事情可以表彰我們對於燈泡性命的重視。那就是,讓燈泡成為因無差別殺
: 人而受害的最後一個孩子。
:
: 身為母親,小燈泡讓我更勇敢,去走完他來不及參與的人生,身為一個參政的公民,我有
: 義務不讓小燈泡白白犧牲,我們必須要求政府以及社會中任何相關單位及環節,確實檢視
: 是否曾經有任何機會阻止悲劇的發生。
:
: 對於個案,我們必須要求國家說明如何對於這一位顯然生病的被告提出治療矯正方案。我
: 們必須要求國家說明,是否可以追蹤被告一生,是否可以增加個人、家庭乃至社群的病識
: 感,提早協助及扶持非行少年與高危人員,確保憾事不會重演。
:
: 在制度面,我們必須要求國家重新分配資源,認真看待國家中、社會中,那些巨大精神壓
: 力公民的照料、生活。我們必須要求國家重新看待毒品施用與生活的關聯性、毒品施用與
: 精神疾病惡化的關聯性,並且早期介入。
:
: 即使原二審法院判決未符合家屬判處極刑的請求,但我們仍可看到合議庭在懲治犯罪與防
: 免再犯的努力,然而,以我國現行制度,在法院給予無期徒刑判決時,被告有可能在未來
: 仍然存有假釋的機會與可能。
:
: 然而目前卻不存在任何一個有效的、足夠積極的,社區處遇以及追蹤關懷的機制存在。尤
: 其在家人當時可能已經大量離世,經濟狀況惡劣、人際關係貧乏的狀態下。國家並無法保
: 證、也尚未提出任何方案來回應,被告無期徒刑後的未來,是否有可能再度產生風險。
: 其在家人當時可能已經大量離世,經濟狀況惡劣、人際關係貧乏的狀態下。國家並無法保
: 證、也尚未提出任何方案來回應,被告無期徒刑後的未來,是否有可能再度產生風險。
:
: 而本案,被告及其家屬缺乏病識感且對治療態度消極,因此再度發生的高度風險,絕非被
: 害者家族所能忍受。所以我們請求法院給予極刑判決。這是一個不得已的選擇。
:
: 達賴喇嘛曾說,有一種憤怒是發自慈悲的憤怒,這種憤怒具有用途,本著慈悲為懷之心,
: 抑或希望矯正社會的不公不義,卻不刻意傷害他人,這是一種值得擁有的良性憤怒,作為
: 慈悲的憤怒,請各位和我一樣憤怒,也因此,身為參政者,我追求社會安全與共好,更進
: 一步希望國家能夠為此提出對策,但我們卻從本月12日監察院對法務部提出的糾正案看到
: ,法務部所屬監所設備老舊,超收嚴重,缺乏無障礙環境及設施,對於肢體障礙者、聽障
: 者及認知障礙者欠缺協助資源。
:
: 由於精神醫療團隊人力缺乏,非但無法協助精神障礙者復健,監所的環境反讓其身心狀態
: 惡化,而管理人員亦無法分辨其病情變化,常被視為違抗規範遭到違紀處分,甚至單獨監
: 禁、使用戒具,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14條、第15條等相關規定,核有
: 違失。
:
: 可見,我們把身心障礙罪犯關進監獄後,不但無法矯正過失,反而讓他們病情惡化,讓他
: 們出獄後更加危險。
:
: 難道,我們要坐視這種惡性循環,都要等到重大暴力犯罪再發生後,再將這些人判死?永
: 久移除?答案應該很明顯,我們可以一起努力改變制度,讓社會更安全更美好。
:
: 我很喜歡可可夜總會,其中的這句話有時會使我激動。「生命最終極的死亡,是當人們都
: 遺忘他的時候。」
:
: 如果,如果小燈泡的生命可以換來不再有類似案件發生,社會安全網的真正建立。
:
: 或許才能讓小燈泡永遠活在我們每個人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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