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我要用就可以用」游錫堃否認批踢踢帳號與卡神有關
最新消息:
游錫堃已報案!
https://www.facebook.com/yousikun.fans/posts/1015664454977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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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第358條的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比侮辱公務員或侮辱
公署罪,可是重多了。
如果身為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安全名單內的游錫堃如果認為他的批踢踢帳號:
「fanfantu2014」跟網軍集團無關的話,請游錫堃趕快向檢調機關提告,以
示清白。
把這些可惡的網軍集團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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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
,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363條(告訴乃論):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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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8.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5696228.A.93F.html
推
12/07 13:24,
4年前
, 1F
12/07 13:24, 1F
※ 編輯: ilanese (1.162.18.132 臺灣), 12/07/2019 13: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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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3:25,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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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3:25, 2F
註冊資料是誰填的,這不重要!
重點是游承認「fanfantu2014」是他的批踢踢帳號!
※ 編輯: ilanese (1.162.18.132 臺灣), 12/07/2019 13:27:28
最新消息:
游錫堃已報案!
https://www.facebook.com/yousikun.fans/posts/10156644549772539
※ 編輯: ilanese (1.162.18.132 臺灣), 12/07/2019 14: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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